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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注意事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22 阅读:357

一、进入会场时,代表请佩戴出席证,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记者凭记者证,于会议举行前15分钟入场。除在主席台就座的代表外,其他代表不再按原位就座,由场内工作人员引导按顺序集中就座,以便清点人数和发票、投票。

二、选举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印制选票3张。

三、代表对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

四、填写选票时,对候选人表示赞成的选票上不画任何符号;表示反对的将候选人姓名右侧长方形符号(“”)涂满;表示弃权的将候选人姓名右侧椭圆形符号(“”)涂满;另选他人的在选票另选他人姓名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

五、请用黑色或蓝色笔填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楚。

六、选票填写完毕,应认真检查。如果每张选票赞成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七、请勿折叠选票。

八、会议共设置3个投票箱。代表投票时,按会议执行主席指定的座区和路线,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顺序投票。投票结束,请按顺序回原位就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