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8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郝流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提出并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建议共计67件,经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分解到33个办理责任单位。在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和支持下,在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所有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了有关代表,办复率为100%。各承办单位均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与代表进行了面商。从市政府办公室收集到的“建议办理情况意见征询表”反馈情况来看,无不满意件。从具体办理结果来看,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相关情况,办理结果为A类的建议40件,占办理总数的60%;所提问题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计划解决,办理结果为B类的建议21件,占办理总数的31%。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以及留作参考,办理结果为C类的建议6件,占办理总数的9%。
另外,市政府办公室与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共同研究,从67件建议中筛选出7件亟待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的建议初列为重点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领办,交由有关单位重点研究办理,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督办,促进落实。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4月1日,市政府召开建议交办会,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对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查短板、补短板的有效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敢于负责、严于负责、善于负责,促进建议办理的社会效益最大化。各位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对事关全市大局、有典型代表意义的重点建议,坚持亲自牵头办理、亲自协调落实、亲自审定答复,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二是认识不断深化。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谋划、推动、检验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径,宣传政府工作、释难解疑、赢得主动的前提。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将建议办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认真倾听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通过建议办理助推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组织严密有序。市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建议办理“十步工作法”要求,对建议办理实行动态管理,除把好办理时限、形式和格式关外,还重点做好对外联络、统一登记、分类承办、文字审稿、检查催办、统一归档等工作。各承办单位按照要求建立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综合科室统筹把关,业务科室具体负责,承办人员具体办理” 5级负责的办理工作网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办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严把交办关卡。在建议交办前,市政府办公室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的沟通和联系,从内容和反映问题的性质两个方面对建议进行分析和分类。在交办过程中,对涉及问题单一明确的建议,坚持谁主管、谁办理的原则;对职能交叉的,坚持谁牵头、谁办理的原则;在办理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坚持指定谁、谁办理的原则。具体实践中,交办前先按照建议涉及内容分送各相关秘书科室征求意见,同时灵活应用单独办理、分别办理、协同办理3种办理方式,以确保交办工作的准确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职责交叉、职责不明确而产生的推诿现象。二是健全办理制度。市政府办公室于4月14日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的通知,在分析、调研、面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制定工作规程、明确工作时限。各承办单位结合既定的统一工作目标,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对负责办理的建议逐件分析,认真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提出办理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办理工作严格按照计划推进。
(三)密切联系沟通,主动接受监督。
一是强化协调配合。要求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强化沟通配合,对主办件、分办件和协办件一并安排,一并推进。对协办单位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对其协办意见的报送时间进行了明确。同时,进一步修改市直部门公共绩效管理考核细则,将协办单位的办理工作一并纳入考核,使协办单位和主办单位一样,肩上既有动力、又有压力,有效解决了部分承办单位比较重视主办件而轻视协办件,不能积极主动配合主办单位,导致建议解决不完整或出现偏颇,影响主办单位办理进度和办理质量的问题。二是严格面商要求。实践证明,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有利于承办单位准确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为此,市政府继续把“与代表的见面沟通率达到“100%”作为重要工作目标,通过当面协商、邀请代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式,及时通报办理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认真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沟通中达成共识,在沟通中解决问题。以电话、邮件等方式代替见面沟通联系,必须先征得代表同意。
(四)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督促指导。
一是改进了培训机制。通过网络搭建培训平台,变集中培训为适时培训,对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适时进行指导,及时予以协调解决,节约了培训成本、提高了培训效率,确保了办理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强化公开办理机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推行网上公开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包括办理内容、办理期限以及答复意见,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公开,努力消除建议办理工作的封闭状态,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使办理工作始终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市政府办公室对答复审核、寄送,与代表见面沟通等环节,实行全程跟踪记录,切实做到督查不脱节、不断档,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单位办理不认真、不积极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发出了督办通知、催办通知,待年终考核时将视具体情况,按照既定考核细则对其进行评价打分。四是力求发挥代表监督主体作用。市政府办公室邀请部分代表参加了市直部门年终测评工作。同时,向提出建议的代表发放“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由代表直接填写,直接反馈至市政府办公室,直接收集代表的真实意见,力求解决部分代表因碍于情面而对办理工作“被满意”的情况。
(五)突出办理重点,注重办理实效。
努力消除“文来文往”,逐步实现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不断提升A类答复比例。一是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将解决代表所提出的问题,作为建议办理的首要任务、作为工作重心的引领方向,作为知民情、顺民意的大事来抓。凡是向代表承诺了的事项,必须按期兑现;凡是有条件解决的,集中力量尽快予以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订出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决不能敷衍搪塞。二是继续强化续办续复。继续要求办理结果未达到A类的,即B类、C类均要进行续办续复。三届一次会议以来办理结果未达到A类的建议,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制作台账,实行办结销号管理。2015年度,三届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有10件续办续复达到A类,落实率由67%提高到77%;三届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有10件续办续复达到A类,落实率由72%提高到78%;三届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有9件续办续复达到A类,落实率由67%提高到93%。
三、下步工作重点
总体来看,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较往年有了进一步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与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受财力和一些客观条件的限制,部分建议所提问题暂时不能解决,或者只能分步解决。在具体办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办理答复中强调客观因素多,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仍沿用一些固有观念、思维和做法,工作还不够细致。对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有针对性地弥补不足,努力把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台阶、新水平。
(一)在提高认识上再下功夫。
一是继续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办理工作,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二是要求各承办单位必须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的认识,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二)在创新方法上再下功夫。
坚持创新与常规并行,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在交办、分析、调研、面商、答复、处理等各个环节细化工作规程和规范,实现无缝对接。进一步完善督促催办制度,加强对建议办理情况的督办检查和协调服务,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跟踪、督查、反馈,促进办理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
(三)在办理实效上再下功夫。
我们将根据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对办理工作情况再次进行梳理,对今年还没有落实到位的建议,严格要求各承办单位继续抓好落实;对列入计划解决的,将加强督查,督促承办单位纳入工作日程,加大办理落实力度,尽快取得效果,切实发挥代表建议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