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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5年第27期(总第99期)

昭通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22 阅读:477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关于转交《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昭人通〔2015〕37号)精神,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深化认识,进一步提高法治素养”的落实情况

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紧迫感、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一是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在市法制办加强指导的同时,今年9月,市政府又专门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全市11县区均已出台了实施意见,并对市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任务分解,将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培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和法治意识。委托西南政法大学,举办全市法制机构及部门领导干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专题培训班,邀请5名法律专家对依法行政理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行政执法实践等相关知识进行全面深入的讲解和培训,不断更新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印发了《昭通市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草拟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学法、守法、懂法、用法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健全依法行政考评机制,出台了《昭通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建立了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明确了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的考评对象、考评原则、考评内容、考评标准、考评方式、考评组织、考评工作纪律以及考评结果运用。在2015年政府系统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中,加大依法行政考核权重,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二、关于“明确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专人认真研究、草拟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昭通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讨论稿)》,待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二是切实加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制度建设力度。今年11月,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昭通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昭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定》《昭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三是加快推进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责成相关职能部门抓紧进行调研、文本草拟等前期工作,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不断提高全市政府系统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

三、关于“强化措施,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实施情况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针对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报备的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质量。一是强化重要文件的前置审查工作。加强登记环节合法性审查工作,坚决纠正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违宪违法问题。上半年,审查了《昭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合作协议(文本)》、《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文本)》、《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颁证和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文本)》、《关于代仁芬、吕金科、刘大翠等3人向市政府申请公开凤凰街道办事处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1组征地相关文件的答复》等市政府文件和协议,提出了合法性审查建议和意见,保证了市政府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认真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29号),强化规范性文件甄别工作,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和纠错率。今年,对镇雄县、巧家县和市直部门(财政、地税)上报的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登记。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或废止工作,按法定程序适时清理、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合法性要求、没有进行备案或到期没有重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2件,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

四、关于“充实力量,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的落实情况

市人民政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充实工作力量,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制度规范到位、机构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今年,在机构编制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市人民政府专题研究,在市政府法制办增设法律顾问科,增加行政编制2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责成市法制办通过全市公开遴选等方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目前,已按照《昭通市2015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方案》要求,通过考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体检等全方位考察,确定了拟选调人选,即将到岗。同时,强化工作保障,加大法制机构工作经费支持,按照行政复议规范化要求,购置了复印机、电脑、照相机、录像机、录音笔等办公设备,调整了办公用房,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履职能力。县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充实法制队伍,不断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五、关于“狠抓关键,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平台”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市政府成立了昭通市投资项目集中审批落地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定格为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人,切实解决了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无人办事”的问题。同时,加强对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投资项目审批中心组建的领导和指导,采取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二是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站在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促进行政审批方式创新的高度,大胆吸收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突破陈规,在实践中探索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运行新机制,主动公布权力清单,亮出政府行政许可“家底”,按照网站首页、项目申报、审批追溯、在线报备、监管动态、中介服务等六种方式分类实施。2015年9月,组织全市梳理市内审批、核准、备案三大类投资项目目录及要件清单,并于11月28日全部梳理完成审批、核准和备案三大类项目目录及要件清单,实现了与国家及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无缝对接工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杜绝了“体外循环”审批的情况。三是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规定公开社保、医保、低保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坚持审批办件由申请人和审批管理部门“同步承办”,让“一事一评议”和“一件一回访”工作落到实处,规范审批流程和中介服务,确保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廉洁”的审批服务。四是加强监管,提高效率。项目评审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推动形成以市级审批服务中心为中枢、连接县区中心、辐射县直部门的业务专网,形成“上传下达”和“并行接力”机制,切实提高审批服务工作效率。

六、关于“加强监督,进一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与同级人大的协调对接,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及时查办反馈结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11月19日,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在昆明参加了云南人民广播电台“四位一体”金色热热线栏目,与听众亲切交流,接听听众的咨询和建议,现场解答听众反映的民生问题。共受理群众咨询投诉59件(热线电话41件、短信微信7件、网络论坛留言11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59件、办结率100%,反馈59件、反馈率100%,群众满意、基本满意率89.83%。同时,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管,进一步加强对科学民主决策、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报送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的监督力度。二是强化依法决策、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责成政府法制部门定期、不定期对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加大考核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加强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积极探索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考核,把政务公开情况作为机关效能监察、“民主评议行风”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活动的内容,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四是大力推进执法公开,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的办事依据、流程和结果公示。组织对全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主体进行清理,确认并公告市级行政执法主体36个,清理公告执法依据880项。实行执法资格制度,加强行政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全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