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 郝流勇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转交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昭人通〔2015〕60号)要求,市人民政府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切实抓好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全面深化认识的基础上抓好落实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在2016年度交办会上,市政府分管领导结合审议意见的要求,对办理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要求各承办单位从坚持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保障代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从体现执政为民宗旨、落实各项为民举措、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来认识建议办理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把建议办理工作抓实、抓牢、抓好。同时,要求将办理工作作为调整工作思路,查问题、补短板的有效手段;要求各承办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重点建议以及事关全局、影响深远、政策性强的建议,要亲自参与办理,认真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对答复件要亲自审核、把关;对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要亲自处理。充分发挥好广大代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在盯紧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抓好落实
交办会议要求各承办部门4月17日前形成办理工作方案,协办单位要在5月17日前,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所有办理工作原则上要在6月17日前全面结束并形成答复。为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各承办单位统筹兼顾、深入研究、求真务实,在按时按质完成办理任务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有效措施,注重吸收采纳合理化建议,使代表的建议真正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一是要求加强协调配合。要求各承办单位联系工作实际,对主办件、分办件和协办件逐件分析,统一安排,一并推进。同时,对会办件中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职责、工作方案的确定、工作进度的安排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二是要求各承办单位继续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继续按照“5级负责制”(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办公室统筹协调,主办科室具体把关,承办人具体办理)的要求,及时分解落实承办任务和工作责任,做到定人员、定责任、定进度、定时限。
三、在突出重点环节的基础上抓好落实
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十步工作法要求,在交办、分析、调研、面商、答复、处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工作规程和规范。一是突出面商环节。要求各承办单位更加注重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到“三沟通”,即:办理前沟通,办理中见面沟通,办结后再次沟通。通过召开专题协商会议、主动上门征求代表意见、邀请代表参加专题调研等多种渠道,真正做到 “请进来、走出去”, 坚决杜绝关门办案和闭门造车的“衙门作风”,坚决杜绝办前一个电话、办后一个电话的“形式主义面商”。二是把督办检查落实到办理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个方面。督促各承办单位按办理时限制订办理计划和工作台帐,做到早完成,早落实,杜绝拖拖拉拉和临时突击的现象;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对待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力戒敷衍应付。在督查过程中坚持做到4个“不放过”,即:对能解决而没有解决的不放过;对答复格式不规范的不放过;对不能解决而没有解释清楚原由的不放过;对代表反馈表示不满意的不放过。三是将滚动办理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开展跟踪问效。对市人大三届一次会议以来的建议进行了清理,并建立续办续复台账,实行对照销号管理。要求各具体承办单位认真开展滚动办理,对工作进展情况或阶段性成果每年至少续复一次,切实做到“层层有人抓、案案有人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努力实现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四、在创新工作方法的基础上抓好落实
一是改进了培训机制。通过网络搭建培训平台,变集中培训为适时培训,对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适时进行指导,及时予以协调解决,节约了培训成本、提高了培训效率,确保了办理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强化公开办理机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推行网上公开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包括办理内容、办理期限以及答复意见,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公开,努力消除建议办理工作的封闭状态,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使办理工作始终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发挥代表监督主体作用。向提出建议的代表发放“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由代表直接填写,直接反馈至市政府办公室,直接收集代表的真实意见,力求解决部分代表因碍于情面而对办理工作“被满意”的情况。四是充分发挥考核评价体系的作用,切实将年终考核评分与对工作过程的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各承办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昭通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