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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14 阅读:4988

——2016年1月20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绍雄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不辱使命、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务求实效,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一年来,常委会着眼全市工作大局,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情况报告14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情况等报告5个,组织开展专题询问1次、执法检查5次、代表视察2次,对常委会任命人员进行工作评议7人次。

第一,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针对昭通经济发展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的形势,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情况等报告,分析了我市经济运行的状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经济运行中存在生产总值塌进度、投资增长压力大、工业持续增长乏力、恢复重建任务繁重、服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支持市人民政府全面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抓重建各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督促市人民政府认真解决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管好人民的“钱袋子”。高度关注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采取更加有效的举措,解决民营经济规模小、层次低、布局散、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和民营企业审批难、融资难、用地难等一系列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第二,加强对民生保障的监督,推动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推动解决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审议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落实监管责任,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回应群众对“出行难”的关切,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建设任务繁重、投入不足、管养体制不顺、工程建设质量不高等问题,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为回应企业职工“老有所养”的期盼,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现行政策、加强执法监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回应社会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关注,牵头开展了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的2015年“环保世纪行”活动。此外,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地震灾区民房恢复重建、教师队伍建设、侨务等专项工作报告,强调要把民房恢复重建作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首要任务,紧盯目标任务,细化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民房恢复重建任务顺利完成;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完善招聘机制,改善工作条件,加强教育培训,规范编制管理,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要牢固树立“侨务无小事”的思想,健全侨务工作机制,加强侨务联络联谊,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

第三,加强对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市人民政府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对安全生产法、水污染防治法、禁毒法、政府采购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议意见,推动相关法律在我市的有效贯彻实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审判机关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努力扩大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队伍建设,全方位加强监所检察工作。常委会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全年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04人次,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第四,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常委会科学确定监督内容,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努力拓展监督深度,有效提升监督水平,积极发挥监督服务人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作用。一是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准备,年中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修订监督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全年监督活动。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都提前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情况、掌握实情。二是集中精力抓大事、议大事,对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安全、渔洞水库保护、中心城市环境治理等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询问或专项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对年初人代会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目标及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组织视察或检查,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强化跟踪监督,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及时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以推动问题解决为目标,紧盯研究处理结果反馈。四是把监督事与监督人有机结合起来,对常委会任命的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评议和测评,并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向市委报告、向市委组织部门通报、向评议对象本人反馈,督促评议对象认真进行整改,增强了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勤政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保障和促进全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先后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盐津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将有关借款还款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等重大事项作出了决定。加强对所作重大事项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对渔洞水库保护、中心城市环境治理世行贷款项目建设等决定落实情况组织检查,并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执行决定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通过持续跟踪监督,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得到加强;中心城市环境治理世行贷款项目建设步伐加快,基本能够实现预期目标。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严格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人次。其中,任命41人次,接受辞职12人次,免职37人次,保证了市级国家机关正常运转。

三、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强化服务保障,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第一,强化服务保障,夯实代表依法履职基础。坚持向代表寄送《云南人大》、《昭通人大》等刊物,通过人大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向代表传递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动态信息,努力拓宽代表知情悉政渠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增加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数。认真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集中视察和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代表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第二,加大督办力度,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及时将代表提出的议案交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审议或研究,及时听取审议或研究结果报告,作出决定,督促有关机关予以执行。通过重点督办、视察督办、审议督办、评议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加大代表建议办理督促检查力度。对有关交通建设、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代表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跟踪督办。对代表建议办理数量多的承办单位,不定期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检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件议案已审议完毕,代表提出的69件建议已在法定时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通过检查认定,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2件,占总数的60.9%,代表满意率达到100%。常委会还对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先进集体、个人和提出议案、建议的优秀代表进行了表彰奖励,有力地促进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创新工作机制,增强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实效。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走访、联系代表制度,真实了解代表诉求,真诚帮助代表解决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自觉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同基层代表交流履职情况。制定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明确市人大代表直接联系3户以上群众。这是常委会加强代表同群众联系、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体市人大代表认真执行代表职务,积极参与视察、调研等活动,了解民意、关注民生,促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以实际行动为昭通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改进作风,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立足实际、着眼长远,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契机,着力加强思想、组织、制度、作风等建设,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使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认清神圣使命,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办法,与国内知名大学联合举办人大领导干部研修班,邀请专家作专题学习辅导报告,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夯实履行职责的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加强向市委汇报,增设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等机构,明确了职责,增加了编制,成为全省首批获准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州市之一。重视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更趋合理,工作活力明显增强。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昭通市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5项制度,对原制定的6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努力推动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新动力,努力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有效解决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主动融入全市脱贫攻坚大局,常委会领导及机关全体干部深入联系点,认真落实“挂包帮”、扎实开展“转走访”,为贫困群众做了大量的实事好事。

五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机关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工作环境、提升队伍素质、推动工作落实的目标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常委会机关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机关干部队伍的文明素质和机关的文明形象进一步提升。

六是加强重要课题调研,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县区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开展专题询问等重要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积极做好有关筹备工作,协助市委召开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不断改进和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修订完善了《昭通市人大宣传工作奖励办法》,首次对各新闻媒体刊播的优秀作品进行了评选表彰。人大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昭通人大》办刊质量进一步提高,《昭通人大信息》等宣传阵地进一步夯实。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帮助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团结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协调配合的结果,是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全市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如: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还不够到位,监督的重点还不够突出,综合运用各项法定监督方式的能力还不够强,监督力度还不够理想,服务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还有差距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1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昭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四个全面”和“六大战略”统领各项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经济发展,服务工作大局,依法行权履职,为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实现昭通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第一,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在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上下功夫。坚持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决策,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原则、根本保证和首要职责。我们将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自觉接受市委的领导。全面履行人大常委会党组职责,坚持每年两次向市委汇报常委会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及时传达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保证“四个善于”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领会市委意图,坚定不移地围绕市委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使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在政治上同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依法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有计划地对常委会任命人员开展工作评议,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勤勉履行职务。

第二,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要求,在推动昭通科学发展上下功夫。市人大常委会将紧扣市委脱贫攻坚、交通先行、产业培育、新型城镇化、教育兴昭和生态文明“六大战略”,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围绕中心开展监督。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决算、财政预算调整、财政收支审计等工作的监督,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适时听取和审议基础设施建设、精准脱贫、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工作情况报告,促进科学发展;继续推进解决中心城市环境治理、职业教育等重点民生问题,督促市人民政府把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各项实事办好、办到位,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二是服务大局作出决定。适时就事关全局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并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突出主题发挥作用。精心安排市人大换届工作,加强对县区人大选举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工作的指导。继续抓好代表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市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不断提升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视察,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有效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强化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工作的服务,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督办力度,促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积极推进各级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和原选区选民述职工作,建立市人大代表退出机制,促进代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第三,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要求,在推进法治昭通建设上下功夫。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处于全市民主法治建设的前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负有重要使命。我们将积极而为、主动作为,着力解决好立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等问题,切实把法治昭通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人大工作方方面面。一是启动立法工作。抓紧做好立法准备工作,制定立法工作相关制度,建立地方性法规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机制,确保人大在立法选题立项、草案起草、审议表决等立法全过程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立法领域调研,本着条件成熟、急需为先的原则,科学编制2017—2021年立法规划和2017年立法计划,启动昭通城市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二是强化对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适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就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着力解决执法和司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督促“一府两院”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被动审查与主动审查相结合,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第四,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要求,在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上下功夫。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工作创新,是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的基本前提。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改革为动力,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水平,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一是强化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强化思想建设,坚持集体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部署,树牢政治、法治、大局和群众观念。强化组织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进一步推进干部交流使用工作,激发队伍活力。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人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强化作风建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基层一线,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不断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能力。二是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进一步密切同县乡人大的工作联系,支持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健全组织机构,规范机构设置,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依法履职工作水平;推进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三是优化内外工作环境。倡导健康向上的文化精神,丰富机关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巩固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宪法法律、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和代表风采,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面临的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团结和依靠全市人民,锐意改革、攻坚克难,凝心聚力、务实苦干,为开创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新局面,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