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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昭通市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来源:昭通市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14 阅读:9666

一、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5269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8.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05287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2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1297万元,比上年决算下降6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7722万元,比上年决算下降49.5 %。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5678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4.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2201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6.7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514万元,比上年决算下降5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965万元,比上年决算下降14.6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9万元,调出资金36万元,年终结余18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2407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5848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5823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24320万元。

二、2015年全市财政工作情况

(一)千方百计抓收入,财政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促增收。筹集资金27.3亿元,支持铁路、高速公路、机场及农村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偿还二级公路债务。筹集资金11亿元,重点支持农村人饮安全、公益性水利工程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共实现重点工程税收9.1亿元。二是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促增收。在中央、省稳增长政策的基础上,市级财政筹集稳增长专项资金1.9亿元,用于工业、煤炭产业转型升级、“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农业产业化、社会消费、旅游发展、金融“助保贷”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经费,促进全市收入持续增长;筹措产业发展资金1.1亿元,重点支持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发展;筹集各类企业扶持专项资金1亿元,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三是挖掘增收潜力促增收。全市财税部门切实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积极协调中烟集团、三峡集团、麻昭高速公路指挥部等重点税源单位,借助税务“金三”系统强化税收征管,财政等执收部门切实加强水资源费等非税收入征管,有力促进了全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其中:国税部门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1.4亿元,同比增长8.1 %;地税部门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3.3亿元,同比增长4.2 %;财政部门完成非税收入10.6亿元,同比增长24.1%。四是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转型。严格执行支持鲁甸6.5级地震恢复重建等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共减免税收19.5亿元。

(二)多措并举聚财力,县乡财政解困成果持续巩固。

一是争取上级支持取得积极成效。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成果进一步巩固。据快报数,省财政共下达我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58.9亿元,比上年增加3.3亿元,增长2.1%。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3.4亿元,比上年增加0.7亿元,增长0.4%。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争取省财政地方置换债券资金32.9亿元,有效降低债务成本,切实维护政府信誉。争取新增债券12.7亿元,积极支持麻昭高速公路拆迁、职教中心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水利建设配套等重大项目建设。争取省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债务限额35.2亿元,水利建设债务限额5.5亿元,积极支持相关县区用于棚户区改造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国开基金、农发基金等国家发展基金63.9亿元,重点用于水利、教育、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大投入惠三农,城乡统筹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2015年,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达46.7亿元,同比增长6.6%。一是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2015年,下达资金5.68亿元,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兑现。二是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全市财政投入扶贫资金7.7亿元,其中:市级安排财政扶贫资金2.2亿元。支持整村推进、农村D级危房改造等精准扶贫项目,加快全市脱贫致富进程。三是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筹集资金2000万元,发展蔬菜和山地鸡养殖产业,带动全市优质高效现代农业发展。筹集资金515万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筹集资金780万元,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及现代农业庄园发展。四是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完成农业综合开发投资9144.8万元,实施土地治理项目16个4.43万亩,产业化经营项目7个,11个县区27个乡(镇)受益。五是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筹集资金 3.2亿元,建设美丽乡村、公益设施、重点村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611个,100个乡镇538个自然村23万群众受益。

(四)优化结构保民生,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2015年,全市教育支出达69.5亿元,同比增长16.8%。其中:筹集资金1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筹集资金13.9亿元,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下达资金5.5亿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下达专项资金6.7亿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下达高中国家助学金0.9亿元,全市高中学生受益面达43.7%以上。筹集资金0.9亿元,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二是支持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15年,下达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57.5亿元,落实城乡低保及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下达资金0.9亿元,支持儿童福利、高龄补贴、残疾人事业等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筹集资金1亿元,推动“贷免扶补”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等创业就业政策落实。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8.6亿元,着力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家庭居住条件。及时兑付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0.8亿元。筹集资金3.2亿元,支持向家坝、溪洛渡水电站移民安置地区后续产业发展。三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支出38.9亿元,同比增长17.3%。下达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17.8亿元。下达资金8.7亿元,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下达城乡医疗补助资金0.9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金0.9亿元。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四是支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筹集资金0.1亿元,保障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无障碍、零门槛进入。下达46个村农村文化活动广场建设资金0.06亿元,极大地丰富农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筹集资金0.05亿元,支持文体与传媒事业单位维修改造、文化服务设备购置。筹集资金0.9亿元,支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农村文化活动、农村体育活动、农家书屋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五是支持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着力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和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住房保障体系受益面继续扩大。2015年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5.9亿元,同比增长46.2%。

(五)立足当前谋长远,财税体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出台“1+4”财税改革方案。出台了《中共昭通市委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及其预算编审体系、债务管理、PPP模式、转移支付4个文件。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思路,全力推进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市本级预算编审体系、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预算公开等13项财税改革工作。二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深入推进预算编审体系改革。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及时组织新《预算法》培训,大力宣传新《预算法》,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及执行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同时,市级制定《昭通市改革市本级预算编审体系实施方案》及一系列市级部门预算编审体系改革文件,统筹财政资源,实行部门综合预算。三是国库管理改革有序推进。截至2015年,全市发放公务卡40158张,全年公务卡刷卡及转账金额超8亿元;全市11个县区14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面完成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全面上线运行,初步建立起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四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和“一支笔”审批制度,从严控制追加支出预算审批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5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3.0亿元,同比下降12.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全年完成政府采购6.8亿元,节约率6.9%。财政投资评审有序推进,送审额32亿元,审减率9.7%。五是债务管理实现全方位突破。出台《昭通市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规范债务管理。认真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核实工作,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保证资金链不断裂,维护政府信誉;同时,及时下达债务限额,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六是绩效管理稳步推进。初步形成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预算绩效有考核”的“六有”绩效管理制度体系。2015年,市本级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了10个部门支出综合绩效评价,5个市级安排专款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亿元。部分县区已试点引入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七是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取得积极成效。根据中央、省的统一部署,财政存量资金按月定期清理机制全面建立。全市共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5.2亿元,已安排用于重点民生等急需支持的领域。八是切实加强地震恢复重建资金监管。建立应急救灾资金支出及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月报、旬报、周报制度,实时掌握应急救灾资金及恢复重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市级财政、审计、监察组成督查组,每月至少1次对受灾县区和市直部门的应急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财政投资评审与审计部门共同开展评审(审计),将所有重建项目的招标控制价、预算安排、投资变更、财务决算全部纳入财政投资评审。完成193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预算评审,送审金额20.2亿元,审定金额19.4亿元,审减金额0.8亿元,审减率为4%。九是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建立。全市各级各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十是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

三、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69276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686499万元,比上年预算2969401万元(根据新预算法要求,同口径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1194590万元)增长24.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0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26.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4143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0.4%。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3056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4%。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351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5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54.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0.2%。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86万元,调出资金120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67032万元,比上年快报增长8.2%,上年结余收入624320万元,收入总计1191352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06227万元,比上年快报增长10.5%,年末滚存结余685125万元。

四、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一)多点发力实现财政“十三五”良好开局。

支持传统支柱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生态循环产业,提高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汇报、协调,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积极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提高地方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积极争取地方债券转贷置换额度,缓解各级政府偿债压力,腾出资金保民生、促发展。打通融资渠道,实现财政资金乘数效应,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破解区域内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凝心聚力打赢脱贫奔小康攻坚战。

立足市情、坚定信心、凝聚力量,把扶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的头等大事,坚持“政策兜底”,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原则,增强大局意识,积极争取中央、省扶贫脱贫政策、资金支持,将精准扶贫和灾区恢复重建紧密结合,在压减市级部门公用经费、业务费及一般性项目支出5%集中用于扶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精准扶贫投入力度,确保市级投入精准扶贫的资金不少于2亿元,加快全市脱贫致富步伐,坚决打赢全市脱贫奔小康攻坚战。

(三)全力以赴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坚持实施“教育兴昭”战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促进教育资源均等化,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公共医疗服务供给水平和能力;继续落实“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等创业、就业政策;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养老保险统筹制度,做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加大城镇保障性住房投入力度,建立购租并兴的住房制度,支持农民工市民化;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解决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障等问题。

(四)集中财力助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项目前期经费投入,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激发市场活力,坚持交通先行,全力支持高速公路、高铁、新机场迁建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综合交通“五年大会战”,加快形成昭通立体交通网络;坚持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昭鲁为核心、县城为重点、集镇为支撑、建设美丽乡村”的思路,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形成多点多极支撑发展的区域空间格局;以白鹤滩水电站建设为突破口,支持水利、水能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市以水电为主的绿色安全能源保障体系建设。

(五)锐意改革科学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主线贯穿财政预算改革全过程,加强制度保障和预算编审两套体系建设,实现项目库滚动管理、规范基本支出预算、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三项突破,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财政中期规划、部门预算编审体系和财政资源分配机制四项改革。加快推进“营改增”改革,加强税源调研,逐步完善地方税体系。结合昭通实际,完善市对县区财政体制,规范市县财政收入分配关系和支出责任。加大预算绩效管理、投资评审及债务管理改革,切实加强社保、救灾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