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04年2月25日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市一届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吕维戬
大会主席团:
根据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到2月24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31件。
市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是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在这次会议上,代表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加快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积极提出议案。这些议案涉及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加强历史文物保护方面的6件;二是加强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的开发、保护与利用方面的7件;三是加强公路交通建设,加快工业园区和劳动力市场建设,抢抓“两站”建设机遇,促进财政经济发展方面的12件;四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水能资源开发管理,改善贫困群众生活条件方面的6件。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规定,大会秘书处在收到代表提交的议案后,及时将情况向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作了汇报。议案审查委员会于2月25日上午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查。根据列为议案或者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有关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将其中1件,即:彝良县代表团马林武等10名代表提出的“提请市人大督促政府制定水能资源开发管理办法”的议案(顺字第11号),待本次代表大会闭会后,交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其余的30件议案(见附件),按有关规定,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大会期间收到的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39件,待大会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交由有关机关或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
改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议案
(30件)
一、教科文卫工作方面6件
l、永善县代表团罗清林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水库诱发性地震监测建设项目立项”的议案(顺字第1号);
2、巧家县代表团古代禄等10名提出的“优秀的骨干教师外流,引进人才难以对付发达地区的高薪条件措施”的议案(顺字第12号);
3、昭阳区代表团孙继泽等10名代表提出的“整合教育资源,扩大高中办学规模”的议案(顺字第15号);
4、威信县代表团李朝伟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威信县申报为国家级革命老区”的议案(顺字第22号);
5、盐津县代表团刘天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加速盐津豆沙关唐袁滋题记摩崖的保护与开发”的议案(顺字第23号);
6、盐津县代表团刘天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加大对盐津县教育‘普九’资金投入力度”的议案(顺字第24号)。
二、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7件
1、绥江县代表团李家明等11名代表提出的“要求尽快启动绥江县城迁建工作”的议案(顺字第2号);
2、彝良县代表团彭泽源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解决部分乡镇煤井指、标”的议案(顺字第5号);
3、彝良县代表团冯理银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大非煤矿山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力度”的议案(顺字第6号);
4、彝良县代表团胡永联等10名代表提出的“请求将牛街镇列入全市‘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的议案(顺字第7号);
5、彝良县代表团柳安金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彝良县城河道清理及河堤修建”的议案(顺字第9号);
6、昭阳区代表团曾家才等10名代表提出的“加强农村集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议案(顺字第17号);
7、昭阳区代表团李巧金等26名代表提出的“再次提出‘关于硬化联盟新区道路’”的议案(顺字第26号)。
三、财政经济工作方面12件
1、彝良县代表团刘涛等10名代表提出的“彝良县城至油光坎公路改建成沥青路面请求增加配套资金”的议案(顺字第3号);
2、彝良县代表团刘涛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建彝良县洛泽河工业园区至彝良县火车站三级公路”的议案(顺字第4号);
3、巧家县代表团饶发文等10名代表提出的“建议市政府列项新建巧家工业经济园区”的议案(顺字第13号);
4、水富县代表团张朝德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抢抓‘两站’建设机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议案(顺字第14号);
5、昭阳区代表团杨红波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督促检查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顺字第18号);
6、昭阳区代表团李巧金等26名代表提出的“在西城开发区建设一个规范的大型劳动力市场”的议案(顺字第20号);
7、威信县代表团辜永珍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十一县(区)医疗单位边疆津贴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顺字第21号);
8、大关县代表团陈元章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水麻公路在吉利镇开设岔口”的议案(顺字第25号);
9、大关县代表团陈麟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把农村妇女状况调查分性别统计纳入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一同部署”的议案(顺字第26号);
10、镇雄县代表团陈运新等10名代表提出的“请求市政府 帮助解决公路建设资金贷款”的议案(顺字第27号);
11、镇雄县代表团曾蕾等10名代表提出的“请求市人民政 府帮助解决镇雄县城供水工程建设资金”的议案(顺字第30 号);
12、镇雄县代表团王剑竹等10名代表提出的“请求市人民政府帮助落实资金迅速启动大水沟大湾子滑坡治理工程”的议案(顺字第31号)。
四、农业农村工作方面5件
l、彝良县代表团柳安金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双河水库立项建设”的议案(顺字第8号);
2、彝良县代表团文义娣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茅草房改造指标”的议案(顺字第10号);
3、昭阳区代表团曾家才等10名代表提出的“建立农产品优质基地”的议案(顺字第1 6号);
4、镇雄县代表团吴思国等10名代表提出的“请求市人民政府帮助争取立项建设胡家山水库工程”的议案(顺字第28号);
5、镇雄县代表团曾维雄等10名代表提出的“请求市人民政府增加指标和投资尽快改善镇雄贫困群众居住和生存条件”的议案(顺字第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