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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3 阅读:444

关于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05年2月25日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市一届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吕维戬

大会主席团:

根据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到2月24日12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共7件。

市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是代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和形式。会议期间,代表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认真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积极提出议案。其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1件,加快城市发展l件,加强城市管理1件,加快人才引进1件,加强环境保护1件,改善高寒山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1件,建设林纸一体化项目1件。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规定,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在收到代表提交的议案后,认真进行了梳理研究。议案审查委员会于2月25日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审查,按照列为议案或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有关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将其中的l件,即:威信代表团乔建民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氏宗祠急需采取措施实行抢救性保护并开发利用”的议案(顺字第1号),作为议案办理,但不列入本次代表大会会议议程,待本次代表大会会议闭会后,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研究,依法提出是否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其余的6件(见附件)根据其内容和议案提出原则,建议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大会期间收到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53件,由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交有关机关或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同时将答复内容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选联工委和相关委室反馈,以便进行督促和检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