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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会议须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2 阅读:270

昭通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会议须知

一、代表、列席人员、工作人员和记者一律凭各自证件出入会场和驻地。证件要佩戴在左胸前。各种证件不得转让,如有遗失要立即报告大会保卫组。

    二、与会人员要准时出席会议。入场后按指定的排号入座,代表以代表团为单位到会场签到处报告人数;代表和列席人员在会议期间因故不能参加大会时,必须向代表团团长请假;如因要事,需提前离会的,须经代表团团长同意并报大会主席团批准,方能离开。

    三、代表、列席人员、工作人员都要自觉遵守大会纪律和作息时间,服从大会安排,认真开好会。凡开大会时,会场内人员携带的手机和传呼机一律关闭。

    四、少数民族代表出席大会全体会议时,请着本民族服装。

    五、会议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将会议文件、材料带到商店、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大会保卫组。

    六、讲究卫生,爱护公物,遵守会议场所和住地的各项规定。任何人不准携带武器、危险物品进入会场和住所。已经带来的,统一交大会保卫组妥为保管。会议期间,要随时提高警惕,注意个人安全,个人物品,要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七、会议期间,需要看病的请到大会医务室就诊;需要住院的由医务室联系安排,费用自理。    

八、开会时,不得会客和打电话。与会人员不要留客在住所食宿。

    九、各代表团所带车辆,凭大会通行证通行,按交通指挥人员和驻地保卫人员指定的地点停放。

    十、代表、列席人员和大会工作人员严格按大会的安排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