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表、工作人员和记者一律佩戴证件出入会场和驻地。各种证件不得转让,如有遗失应立即告知大会保卫组。
二、与会人员要准时出席会议,入场后按指定的排号入座。出席会议的代表以代表团为单位到大会签到处报告人数。代表因故不能参加大会时,必须向所在代表团团长请假;如因要事需提前离会的,须经代表团团长同意并报大会主席团批准。
三、代表、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大会纪律和作息时间,集中精力开好会议。召开大会时,会场内人员携带的手机和传呼机一律关闭。
四、少数民族代表出席大会全体会议时,请着本民族服饰。
五、会议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注意保密。
六、讲究卫生、爱护公物,遵守会议场所和住地的各项规
定。要提高警惕,注意个人安全,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与会人员不得留客在住所食宿。任何人不得携带武器、危险物品进入会
场和住所,已带来的统一交大会保卫组保管。
七、各代表团所带车辆,凭大会车辆通行证通行,按指定地点停放。
八、代表和大会工作人员严格按大会的安排食宿。
九、会议期间需要看病的到大会医务室就诊;需要住院的由医务室联系安排,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