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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0 阅读:272

(2003年4月4日)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文德华

各位代表:

    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在中共昭通市委的领导下,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开得很成功,是一次以党的十六大、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落实市委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大会,是一次团结、民主、求实、奋进的大会,也是一次把中共昭通市委一届四次全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转化为全市国家机关意志的重要会议。

    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着全市各族人民的重托,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充分体现了全市人民的意志,代表了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会议审查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总结了撤地设市以来,在市委正确领导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基本经验,明确提出了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可以说,本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就是市委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具体化,对于鼓舞全市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会议依法补选了市人民政府市长和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反映了全市人民的愿望,各位代表要支持他们的工作,并对他们进行监督。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一)全面、准确、深入地领会本次会议精神。要把贯彻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落实市委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与传达贯彻好本次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要注重把握实质,而不是注重形式。把握实质就是以人为本,富民为本,突出发展主题,牢记“两个务必”,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务必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打好基础,努力推进昭通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全市人民在扶贫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享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生活更加殷实。

    把握实质就是要围绕全面二字,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地区协调发展,基础设施、财源项目、人口资源、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力戒盲目发展,单一发展。要认真研究解决经济发展的后劲问题,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问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问题和社会稳定的根本问题。

    把握实质就是要解决好几个事关全市全局的带根本性的大问题:一是激发贫困农民群众的内在动力,推进扶贫开发,尽快使未脱贫的农村人口解决温饱问题并逐步过上小康生活。二是遏制住人口过快增长势头,减轻沉重的人口压力。三是加快以公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四是坚持不懈地实施好科教兴昭战略和教育事业优先、超前加快发展的方针,增强就业岗位技能,将沉重的人口压力变为人才资源。五是实施“环境兴市”战略,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推进资源开发型项目和优势企业主业扩张项目,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和优秀产品。

    (二)要深入了解实情,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指导,对不同的地区作出基本的判断。认真分析本地的发展瓶颈是什么,最大负担是什么,制约条件是什么,潜在机遇和现实机遇是什么,确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制定实施战略的重大举措和探索实现战略决策的有效途径。既要注重调查,更要注重研究,要多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和解决特殊矛盾的特殊办法。改变一般性的思想方法导致的一般性工作方法,一般性工作方法产生的一般性的工作效果的情况。在昭通这样一个贫困面还很大的地区,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工作艰巨,任重道远。切忌不能空喊口号。一定要善于争取支持和埋头苦干,脚踏实地,扎实工作。

    (三)要有“敢为天下先”的勇气。什么是创新,创新就是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情,也就意味着要冒风险。这就要求我们要把个人荣辱得失、升迁置之度外,有信心、有主见、敢负责。只要符合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只要维护了全市全局的整体利益,只要符合市委的主张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就坚决去做。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市委确定的本世纪头二十年的奋斗目标。

    二、认真贯彻实施宪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根本的法律保障

    宪法是政治文明的产物,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一起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是我们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取得的新认识,也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新要求。强化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法律保证。

    现行宪法公布实施20年来,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有宪不学,有宪不依,违宪不究,护宪不力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没有宪法的正确实施,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治文明,没有政治文明,就不可能建成全面的小康社会。因此,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根本大法。

    (一)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要使宪法至上这一观念深入人心,树立违宪就是最大的违法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小康社会进程。宪法权威不容侵犯,任何公民和组织违反了宪法,都应受到追究,任何公民,任何组织都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一切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必须带头维护宪法权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依宪行政。执行具体的法律法规的效果不能与宪法相违背,制定改革发展稳定的措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

    (二)要切实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任何公民都是宪法下的公民,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公民依据宪法所享有的权利,政府也必须通过国家权力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公民可以依据宪法防范行政机关滥用国家权力可能产生的不法侵犯。同时,还必须坚持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既要保障公民享有充分的权利,又要使公民认真履行法定的义务。

    (三)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意义十分重大。为此,必须进一步树立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观念。支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三项职权。“一府两院”必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大常委会必须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人大代表必须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对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深入宣传贯彻代表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十分重要。

    (一)人大代表要认真履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争做合格的人大代表,当好人民忠实的代言人。要真正代表民众,反映民意,行使民权,促进民主,维护民生,认真履行职责,真诚回报人民信任。素质和才干是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条件,所以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与履职相关知识的学习。要妥善处理本职工作与当人大代表的关系,把对党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把法定职权用够用好,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现代化事业做出贡献。人大代表不要拘泥于所在的地域、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或熟悉的行业来履职,而要站在人大代表的高度来思考问题,提意见、建议一定要站得高,想得宽,看得深。

    (二)努力创造更加有利于代表执行职务的社会环境。社会各方面应当把支持、帮助代表执行职务提高到遵守宪法和法律,确保国体和政体的实现,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高度来认识。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密切同代表的联系,积极组织、帮助代表开展履职活动。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都应当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人民政府要为代表履职活动提供必需的经费保障。宣传新闻单位要热情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先进事迹,代表所在单位应热情支持代表执行职务,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和物质条件。

    (三)建立约束机制,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严格代表执行职务登记制度。除两次无故不参加本级人代会应予除名外,两次无故不参加会前集中视察,两次人代会不发表审议意见,一年不提出一件代表建议,不反映人民群众一条意见等,也应当由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提出批评或进行诫勉谈话。要逐步推行代表向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并接受评议的活动。把人大代表置于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之下。

   (四)建议各级党委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鼓励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进一步加强代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要求和督促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大代表带头参加代表活,积极履行代表职责。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5名委员因批准退休,县区人大换届有一批同志离开了人大的工作岗位。多年来,他们兢兢业业,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昭通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贡献。在这里,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最后,我谨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全体代表,向为大会付出辛勤劳动的全体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武警战士、新闻工作者以及热心为大会服务的单位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