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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昭通市出席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09 阅读:226

——2002年11月22日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

中共昭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吴革新

主席团各位同志:

    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依法选举产生昭通市出席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省人大分配我市选举出席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5名,其中,由省委提名推荐的7名,省人大分配我市代表名额48名。根据上述分配名额,市委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向大会提出的昭通市出席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该名单经市委同意后,已由市人大上报省人大原则同意。现在,我受市委委托,就建议名单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我市代表候选人条件、推荐原则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市委考虑的原则是:

    1、坚持人大代表的标准和条件。我市出席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应具备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一是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二是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在自己所在单位、群众比较公认;三是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四是有参加代表的各项活动、履行代表职责的身体素质和执行代表职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应占有适当比例;妇女代表、非中共党员代表、少数民族代表要按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名额给予保证;适当减少领导干部比例,连选连任的代表要有适当比例,以保证代表工作的连续性。

    3、省人大代表与省政协委员不交叉。

    4、在对各县(区)的代表候选人推荐中,要保证有1名是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者县(区)长。

    二、关于代表候选人的构成情况

   (一)省委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

    由省委提名推荐到昭通市选举的省十届人大代表候选人7名,他们分别是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明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仕杰,省交通厅厅长李裕光,省计生委主任刀爱民(傣族),省公安消防总队政委陈德国,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高苏平,民革云南省委副主委、昆明理工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周跃。根据省人大的有关规定,省委提名推荐到地方选举的代表名额,根据有关法律解释并参照省人大选举全国人大代表的做法,地方不得占用,也就是说,如果地方名额已经选足,地方推荐的候选人得赞成票即使多于省委提名推荐的候选人的票数,也不能占用省里的名额。

    (二)市委提名推荐的48名代表候选人的构成情况。

    根据省人大的有关文件规定,昭通市选举出席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除省委提名推荐的7名代表外,我市应选的48名代表中,三种结构要求要达到以下比例:(1)少数民族代表9名(其中彝族3名,苗族3名,回族3名);(2)妇女代表13名;(3)非中共党员代表18名。鉴于省人大分配给我市代表的结构要求,本届代表名额安排领导干部较之于往届相对减少一些,在基层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妇女代表和非中共党员代表安排上有增加。市委提名推荐的我市48名代表候选人构成如下:

    1、由市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候选人17名。

    (1)市级领导4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委管干副书记;

    (2)市政府部门3名:市发计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各1名;

    (3)群团部门和金融单位2名:市妇联、市人民银行各1名;

    (4)大中型企业昭通烟厂1名;

    (5)非中共党员7名: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农口部门、政法部门、云天化、侨通公司及个私企业各1名。

    2、县(区)代表候选人31名。

    昭阳区4名,鲁甸县3名,巧家县3名,盐津县2名,大关县2名,永善县3名,绥江县2名,镇雄县5名,彝良县3名,威信县2名,水富县2名。

    3、我市48名代表候选人的各种结构和比例。

    (1)性别结构:妇女17名,占代表总额48名的35.4%;

    (2)党派结构:非中共党员18名,占37.5%;

    (3)族别结构:少数民族13名,占27%(其中,回族4名,苗族4名,彝族5名);

    (4)学历结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1名,占85.4%(其中,研究生3名,本科19名,大专19名);高中中专6名,占12.5%;初中1名,占2%;

    (5)代表结构:农民4名,占8.3%,工人7名,占14.58%,知识分子6名,占12.5%,领导干部31名,占64.58%;   

    (6)年龄结构:平均年龄42岁,其中最大年龄57岁,最小年龄32岁;

    (7)连选连任8名,占16.6%。

    三、关于建议名单的产生过程

    昭通市出席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是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市委集体讨论三个程序形成的。一是民主推荐,广泛听取意见。从9月底开始,市委安排市委组织部、统战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提供的代表名额及各种结构比例,分别与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联系衔接,经各县(区)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党组织的推荐,完成了我市出席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工作。

    二是组织考察,掌握代表候选人全面情况。在县(区)和市直部门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同时,市委组织部和统战部就组织对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反复酝酿,并征求和听取所在地纪检部门、政法部门、计生部门的意见。整个推荐工作完成后,市委组织部门又书面征求了市纪委的意见。

    三是市委集体讨论。10月19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就我市出席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进行了研究讨论,同意上述人选作为昭通市出席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向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提名推荐。    

    市委认为,这次提交人代会进行选举的昭通市出席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含省委提名推荐的7名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的原则,具有代表的广泛性知先进性。符合省人大规定的代表结构要求。

建议大会主席团将省委、市委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连同以上说明印发各位代表,充分酝酿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