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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被任命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述职情况的综合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01 阅读:509

——2003年2月26日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冯  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主任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述职情况的综合报告。

根据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关于加强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监督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共 39 人,除当年常委会已对其进行述职评议、工作评议和已同意辞去职务、工作调离昭通及年末才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 9 人,经主任会议研究可以不提交本年度的述职报告外,其余 30 人和虽已同意辞去职务,但仍递交了 2002 年述职报告的原财政局局长,共 31 人向市人大常委会递交了 2002 年度述职报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分别对对口工作联系部门的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述职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了审议意见向主任会议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形成综合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现将他们的履职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履职的基本情况

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团结干事思想教育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市委和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团结干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履行职责的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和比较好的。

(一)勤奋工作,认真履职。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增强了驾驭部门工作的能力。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把学习作为履行好职责的第一需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造,增强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意识,提高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2、努力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市委和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把握全市工作大局,年初制定了工作目标,年末进行了检查总结。做到了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重点突出,作风扎实,工作勤奋,成效明显。各部门工作在被任命人员的正确领导和部门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各项工作都有新的进步。

3、依法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职中,自觉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对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加大了宣传和执行力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进行了执法检查,实施了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不断增强了人大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人大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77件都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答复,三件议案的办理是认真积极的,市人大常委会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述职评议意见及交办的各种事项,基本在规定的时限内得到落实和办理答复。大多数被任命人员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了向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汇报以及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的联系,主动征求人大代表的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 2002 年度履职中,大多数同志能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下级与上级的关系,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发扬民主作风,不搞“一言堂”,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中群体智慧,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结合团结干事思想教育活动,主动与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了班子成员之间和干部职工之间的思想沟通,感情融洽,增强了相互间的信任感,酿造了良好的团结干事氛围,为搞好工作奠定了好的基础。

5、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领导和指导,切实搞好各项工作。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把搞好作风建设作为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以机构改革和团结干事思想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作风有新的转变,工作质量有新的提高。大多数被任命人员在作风建设上切实起到了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作风深入,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主动帮助基层干部群众和单位职工排忧解难,获得了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信任和支持。在工作中,结合各自岗位职责的要求和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带头撰写调研报告和经验总结、宣传材料,切实领导和指导好部门工作,推动了部门工作的创新和进步。

6、廉洁自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一年的履职中,做到了讲党性、讲原则,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正确认识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不谋私利,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树立了良好的公仆形象。

(二)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但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岗位职责的要求来对照,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

1、少数被任命人员开拓创新精神不强,工作思路不宽,对如何开创部门工作新局面,促进部门工作依法有序快速发展的措施、办法不多,仍然存在上级安排布置才办的现象。

2、个别被任命人员对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识不高,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不强。有的一年来未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对口工作联系的委室报送过工作情况;有的不按通知要求按时报送材料;有的不按通知要求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不参加对口工作联系委室召开的会议;有的不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存在着办复文件不规范、办理态度不诚恳、不及时等现象。

3、少数被任命人员对部门的“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不够重视,执法责任制落实得不好,致使部门的一些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4、个别被任命人员没有认真遵守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存在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突出表现在资金使用和人事安排上不通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造成了班子不团结,相互扯皮,影响了工作。

二、对述职报告的综合评价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书面述职报告,大多数是客观实在的,实事求是地反映了他们在2002年度履职中的思想、工作、学习、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既看到成绩,也找到差距,既有工作措施和经验,又提出了新一年的工作思路和打算。但有的述职报告不规范,不是反映个人的履职情况,而是部门工作总结;有的报喜不报忧,只反映成绩和经验,不反映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述职报告没有按照《监督决定》的要求,按时递交述职报告,而是反复催促才报送。

三、对述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忠于宪法和法律,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的讲话,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定,自觉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促进我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实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根据一年履职的情况,现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委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拟定新一年履行岗位职责的计划。要进一步坚定信心,艰苦奋斗,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到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为昭通的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切实履行好职责。

(二)要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学习,提高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要充分认识到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三)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搞好部门的“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实施好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四)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理论素养,提高领导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要做讲团结、顾大局的带头人,做作风深入、真抓实干的带头人,做勤政为民、廉洁自律的带头人,增强为官一任,造福人民的意识,把部门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在新的一年里, 希望被任命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继续保持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再接再厉,力争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