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29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昭通市审计局局长 廖兴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昭通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关于2001年度昭通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云南省预算监督审查条例》的规定,今年1至9月份以来,昭通市审计局在昭通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审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对200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执行市本级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市地方税务局税收计划执行情况,镇、彝、威三县财政决算情况并对三个县财政困难状况及确保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根据“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昭通市支行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政府外债及世行贷款资金管理情况,社保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情况,市文体局所属体育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负债及公积金归集管理情况,沿闸综合实验林场债权债务情理情况,农科所脱毒马铃薯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昭通驻重庆办事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市委组织部门的委托,对市水电局、统计局等五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对有预算资金二次分配权的主管部门市民政局等七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及其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生态建设资金、国债专项资金、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为主线,不断拓宽审计视野,扩大审计领域,充分利用审计成果,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服务。在注重审计查处和披露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更注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2001 年市级审计机关共完成中央、省及市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18个,向政府提交审计调查及综合分析报告18份。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 6750 万元,其中:决定处理处罚金额 926 万元,指明要求纠正金额 5824 万元。应交财政 27 万元,应追还挪用的专项资金 927 万元。据审计机关处理决定及审计建议执行情况反馈,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比较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审计处理决定及审计意见大部分得到落实,执行情况基本趋于正常。应交财政 27 万元已全部收缴入库,指明要求纠正事项已基本得到纠正,审计所提建议大部分得到有关部门采纳,被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大部分已按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但部分专项资金如天保资金的归还情况还有待进一步检查落实。
二、 2001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经审计,2001年度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 17511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 98.9% ,比上年实际入库数 18068 万元减收 557 万元,下降3%。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 58158 万元,与上年支出数 35780万元相比,支出增长 62.5%。年终财政决算结果:一般预算收入 17511 万元,各项补助收入 189188 万元,上解收入 4876 万元,上年结余 1312 万元,调入资金 2568 万元,财政收入总计215455 万元;一般预算支出 58158 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48612 万元,上解支出 5254 万元,财政支出总计 212024 万元,收支两抵年终滚存结余 3431 万元。
审计情况表明,我市200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比较好的,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收支任务,确保了机构正常运转及人员工资发放,确保了重点工程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实现了财政年度收支平衡,为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但在执行年度预算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纠正和完善。
(一)审计市财政局具体组织执行市本级预算情况。
2001年市财政局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较好的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支出,确保部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1、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反映:市级财政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条件下拨付的专项资金,有的被主管部门截留、挤占和挪用,致使项目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影响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及项目的顺利实施。
2、据市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反映:市级财政年终滚存结余 3431万元,预算结余过大,主要是上级专款指标下达较晚,年度内难以拨付到项目上。
(二)审计市地方税务局税收计划执行情况。
2001年市地方税务局以组织地方财政收入为中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在加强税源管理、积极清缴欠税、防止税收流失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税收计划。经审计,全市共组织地方税收入库 46063 万元,占计划的 94 %。与上年相比下降 2.3% 。其中:完成市级税收入库10603万元,占计划的111.14% ,与上年入库数相比增长11.14 % 。但是由于受征管环境的影响及征管条件的制约,我市车船使用税、屠宰税、建安营业税等税种存在流失情况。
1、车船使用税、屠宰税征管力度有待加强。据资料反映,车船使用税、屠宰税由于税源零星、分散,征管难度大,呈逐年大幅度下滑趋势,分别下降32%和13%。屠宰税下降主要是受农村税费改革及周边地区停征的影响。
2、加强建安营业税的征管。建安营业税占整个营业税收入的47%,已成为我市营业税的主流,近年来此税种呈下滑趋势。主要原因是受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完工的影响,其次是施工单位流动作业、跨区作业造成税源流动性大,加之部分项目主管单位追求单方面利益,不履行税款代扣代缴义务,给税收征管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审计县级财政决算及保工资发放情况。
按照《审计法》有关规定,审计机关对下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市审计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及省审计厅有关要求,对镇雄、奕良、威信三县2001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三个县财政困难状况及保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情况如下:
1、三个县财政决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1)应缴预算收入745.1万元未作财政收入处理。奕良、威信两县将土管等部门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城市排污费、水资源管理费作预算外资金管理,未按国家预算规定缴入国库。
(2)违规调减已列支出826.8万元。镇雄县年终财政决算,未按“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列报财政支出,将当年财政已支款项调整到“预拨经费”及“暂存款”科目中,调减决算支出,造成财政收支结余不实,未真实反映该县年度财政收支状况。
(3)违规借出财政资金240万元。奕良县用种植结构调整资金分别借给县电力公司、关口电站、氮肥厂等企业,进行有偿使用。违反种植结构调整资金专款专用,并主要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有关规定。
( 4 )政府贷款发工资及扶持企业,增加财政支出61.77万元。镇雄县财政通过县大水沟工程管理局向建设银行贷款800万元发放职工工资,所支付利息增加县级财政支出45.06万元;由财政局农财股向银行贷款218万元扶持皮革公司等企业,所付利息增加了财政预算支出16.71万元。形成政府负债,加重财政负担。
(5)违规调拨资金 452 万元。镇雄县年终财政决算,将上级下达的水利建设基金从“基金预算收入”中调出,用于平衡预算,违反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调出资金的规定。
2、三个县地方税收征管中普遍存在下列问题。
(1)当年应征税款未及时足额征收入库。据抽查部分税源大户纳税情况反映,企业已申报纳税的税款,税务机关未及时征收入库,作缓征税款处理。主要是受上级部门年末控收因素影响,导致税收行为更多地受计划的约束和调控,带来硬计划软法规的负面影响。
(2)扩大“双代费”提退范围和基数,超退国库款。
3、县级财政困难状况及保工资发放审计调查情况。
镇雄县 2001 年度县级财政可用财力仅为 19688 万元,而全年工资性支出 24598 万元,可用财力全部用于保人员工资发放尚缺口 4910 万元。奕良县 2001 年度县级财政可用财力仅有 10246 万元,而全年工资性支出需 11546 万元,可用财力全部用于保人员工资发放尚缺口1300万元。威信县 2001 年度县级财政可用财力仅为 10133 万元,而全年工资性支出需 11143 万元,可用财力全部用于保人员工资发放尚缺口 1010 万元。为维护社会稳定,优先确保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各县欠拨部分专项资金弥补财力缺口但造成专项资金未能及时足额拨付,影响基础设施建设及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且财力缺口逐年加大,形成恶性循环,形成负债财政。
根据县级财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切实纠正决算中的违规事项;合理调度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增加可用财力,缓解财政困难;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及财政部门从财政体制上加大对贫困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体制上实现确保工资发放及维持机构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支出,从而使贫困县财政经济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使有限的项目建设资金真正完全落实到项目上。
三、2001年度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审计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
昭通市政府采购中心2001年共汇集各种采购资金1553.17万元,支付货款1243.07万元,退回采购单位 224.89 万元,年末采购资金余额 85.20万元。中心成立一年来,共组织 4 次公开招标采购,中标金额 851.65 万元。经审计,采购资金的管理、支付及帐务核算基本规范,采购方式合规合法、公开透明,招投标程序运作规范,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但在管理体制、预算编制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等方面还存在: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不顺、采购范围相对狭窄、采购合同执行不够规范、采购中心收费应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等问题,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审计市级七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
市审计局先后对市级七个部门 2001 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有重点地延伸审计了部分专项资金及所属二级核算单位。从审计情况看,多数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相对较好。但少数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存在一定的违规违纪问题:
1、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17.34 万元。一些主管部门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基本建设、购置车辆及弥补机关经费不足。
2、虚列预算支出 118.11 万元。有的主管部门将事业费、专项资金虚列支出后转入“暂存款”,有的主管部门将专项资金虚列支出后转入“事业基金”帐户。
3、专项资金管理不合规。有的部门将中央预算内专户资金 25 万元调出转入其它帐户;将上级拨入专项经费 55 万元转入暂存款,不作拨入专款处理;个别部门用基金违规发放借款 30 万元,逾期未收回,将企业归还的资金 10 万元作经费暂存款长期挂帐,脱离专户管理。
4、一些部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经纪律观念淡薄有的现金收入长期不入帐,坐收坐支,造成财务收支结余不实;有的固定资产帐务不健全、管理不完善;有的用往来款科目核算收支内容及应收应付款项长期挂帐;有的帐帐、帐实、帐表不符,实施基本建设的单位多数未按国有建设单位财务规定建帐核算等情况。
针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虚列预算支出、专项资金管理不合规及会计工作基础薄弱等问题,分别情况提出审计意见,限期进行纠正和整改。
(三)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为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有关经济事项及财务收支状况实行有效监督,根据市委组织部门的委托,市审计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昭通市水电局、统计局、环保局、供销社、卫校五个市直部门的原主要领导干部及原水富县县长任职期间有关经济事项及其责任进行审计。审计情况表明,未发现上述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个人在任职期间存在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不廉洁行为,但单位财务收支管理仍存在违规情况。
1、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85.28 万元。主管部门将上级拨入专项资金列支后转入暂存款、事业基金结余及用专项资金购置车辆、归还借款等情况。
2、预算外收入未缴入财政专户管理 160.83万元。主要是门面租金收入、房屋出租、行政性收费、其它杂项收入等未严格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普遍存在部门坐收坐支预算外收入情况,造成漏交国家税金及形成帐外资金。
3、违规列支经费支出 51.88 万元。个别部门将应列入基建支出款项以修缮费名誉在经费支出中列报。
4、违反发货票管理规定,用收款收据列支基建支出 64.49 万元。个别部门用自制收款收据列报基建支出,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及违反发货票管理办法规定。
5、违规收费 50.73 万元。个别部门未报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自行收取学生公寓管理费、实验费、微机培训费等。
上述情况说明少数领导干部财经法纪观念需要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管理制度及制约机制不完善。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审计处理决定,提出审计意见,并将审计结果报有关部门。
(四)审计专项资金情况。
市审计局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生态建设项目、世行贷款、政府外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具体审计情况是:
1、农业综合开发及生态建设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三县一区审计机关分别对鲁甸、巧家、永善、昭阳区及市农开办1999年至 2001 年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计划执行、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资金管理和拨付符合有关规定,会计核算规范。但存在用新借款归还老借款;逾期借款未及时摧收或办理展期手续;有偿使用资金未采用委托银行贷款方式进行管理等问题,审计部门已提出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的建议。
对巧家、绥江两县生态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情况表明,巧家县生态项目建设管理总体上较好,但资金管理存在:部门行政事业性支出挤占项目资金;项目实施未编制施工作业设计;财务报帐不及时等情况。绥江县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存在:项目实施部门超标准支付工程款;挤占挪用生态建设资金;无正式发票列支工程支出及主管部门违规计提管理费;种苗、水泥等物资采购、发放较乱等情况。针对上述情况,审计机关将按有关规定提出审计意见,依法进行处理,并责令有关部门限期纠正。
2、世行贷款及政府外债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全市六个世行贷款项目即:第三期农村供水项目、第四期贫困地区教育项目、林业项目、西南扶贫项目、妇幼保健项目、卫七项目进行了专题审计调查。审计情况反映: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不均衡,有高有低,普遍存在配套资金不到位的情况。配套资金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是县级财政困难,可用财力全部用于保“吃饭”,无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
市审计局组织11个县区审计机关对全市由本级政府承借承贷承还或由本级政府担保的政府外债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到 2001 年 12 月 31 日止,全市外资贷款总额 6241.15 万美元,应由本级政府偿还债务 6667.26 万美元(含利息),已偿还 1713.2 万美元,还有外债 4954.06万美元未偿还。目前已进入还债高峰期,加剧了财政的困难。
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七县一区审计局对 2001 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征收、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到2001年末,上年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 3027.62 万元,本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6680.55 万元,基金支出 6285.39”万元,年末基金累计结余 3422.78 万元。昭通市 2001年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情况较好,特别是委托地方税务部门代征后加大了征收力度,较好地完成了省下达的征缴计划。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了基金安全有效地运行,并按时足额发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基金征收运作不合规;企业欠缴、滞留基金收入及帐务管理不健全等问题。今后工作中应加以改进和完善。
4、住房公积金审计情况
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市审计局组织十县(昭阳区来建立公积金)审计机关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截止2002年 6 月 30日止,市县两级共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 15399.21 万元,累计完成公积金支出 4265.47 万元,收支两抵结余 11133.74万元。审计情况反映,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还处于完善阶段,相应法规不配套,各县区工作进展不平衡,在资金归集、管理及使用方面存在:缴存比例及基数不统一,财政配额不到位,参与缴纳单位覆盖率低,贷款投向不合规,帐务管理不完善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审计部门已提出审计意见及改进建议。
(五)其它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安排,市审计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昭通市支行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 40.05 万元,应补交税收2.79万元。
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市审计局对市农科所脱毒中心项目竣工决算,沿闸综合试验林场债权债务及昭通驻重庆办事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共查出农科所项目竣工决算重列专款支出 12.26 万元,已依法收缴财政11.83万元;针对沿闸综合试验林场债权债务情理情况审计部门已提出审计建议。
四、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管理的意见
根据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审计中所揭示的问题,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
(一)建立完善协税责任制,防止税收流失。建立协税责任制是明确税收代扣代缴义务,加强税收征管、防止税源流失的有力保证。从今年的税收审计情况看:营业税中的主流一建安营业税,由于受流动作业、跨区作业的影响,税源流动性强,纳税地不够确定,加之项目建设单位追求单方面利益,项目管理中不认真履行税收代扣代缴义务,造成地方税收流失。车船使用税也因税务部门受执法权限限制难以上路执法检查,造成车船使用税在机动车辆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呈下降趋势,较上年下降32%。必须建立和完善协税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税收入库。
(二)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提高财政综合财力。从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看,我市预算外资金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很多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费收入及预算外资金存在隐瞒不报、转移收入、拖延欠缴等脱离财政部门的监管。今后相关部门应加大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坐收坐支、隐瞒不报预算外资金等情况的,制定相应的违规处罚措施,严肃查处,确保“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贯彻执行,确保预算外资金安“全有效地运行。
(三)加强专项投资管理,进行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于我市县级财政自给率低,靠补贴过日子,市级财政负担重,专项投资严重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经济的发展。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看,有不少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和转移,影响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及项目资金的投入。为保证我市有限的项目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项目上,发挥专项资金应有的效益。管理计划、资金及项目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及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办法,有计划、有选择地实行“部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制度”。促使部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审计发现一些部门会计基础工作相当薄弱,财务管理混乱。有的部门预算外资金未交财政专户管理,长期体外循环,形成帐外资金;有的现金收入不入帐,坐收坐支往来款项,造成部门预算收支结余不实;帐帐、帐实、帐表不符,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财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全面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政策水平,以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永恒的主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是人民政府及其审计机关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几年来我们加大了审计监督力度,尽职尽责开展审计工作,切实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查处和纠正了一些违规违纪事项,为我市经济的发展及健康有序地运行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是由于我们市级审计机关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基础设施条件差,审计对象多,审计手段相对落后,不可能做到全方位审计监督,因此审计工作难免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将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我相信,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我市的审计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