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3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侯峰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并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建议共计60件。经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分解到22个办理责任单位(具体分解情况附后)。在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和支持下,在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办理单位的共同努力,所有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了有关代表,办复率为100%。各承办单位均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与代表进行了面商。从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征询表”收回情况来看,无不满意件。从具体办理结果来看,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相关情况,办理结果为A类的建议47件,占办理总数的78%;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以及留作参考,办理结果为C类的建议13件,占办理总数的22%,落实率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高。
另外,市政府办公室与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共同研究,从60件建议中筛选出5件亟待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的建议初列为重点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亲自牵头领办,交由有关单位重点研究办理,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督办,促进落实,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具体办理情况附后)。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
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承载着群众的愿望和期待,凝聚着代表的智慧和汗水。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不仅是谋划、推动、检验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径,更是宣传政府工作、释难解疑、赢得主动的前提。为此,市人民政府一直将建议办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在市政府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亲自进行安排部署,并多次过问办理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将办理工作与推动本职工作相结合,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建议办理好、落实好,办出成效。各位副市长对属于自己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建议,在承办前组织认真审阅,在承办中及时进行督促、协调。特别是对重点、难点建议,坚持亲自领衔办理、亲自协调落实、亲自审定答复。二是细化办理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十步工作法”,在交办、分析、调研、面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制定工作规程和规范。在以往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主办科室具体把关,承办人员具体办理的“4级负责制”基础上,根据工作实践,提出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综合科室统筹把关,业务科室具体负责,承办人员具体办理的“5级负责制”,要求复文由具体经办科室起草后,先送负责统筹把关的科室初审,再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主要领导审定签发。同时,对建议办理实行归口管理,除把好办理时限、形式和格式关外,还重点做好对外联络、统一登记、分类承办、文字审核、检查催办、统一归档等工作,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综合分析,推动分类办理。
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结束后,市人民政府迅速组织召开交办会议,安排部署办理工作。为进一步改进办理方式,提高办理实效,一是加强办前综合分析。在代表建议交办前,市政府办公室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的沟通和联系,从内容和反映问题的性质两个方面对建议进行了分析和分类,梳理出代表集中关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拟定重点建议。二是探索改进办理方式。在交办过程中,对涉及问题单一明确的建议,坚持谁主管、谁办理的原则;对职能交叉的,坚持谁牵头、谁办理的原则;在办理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坚持指定谁、谁办理的原则。具体实践中,交办前先按照建议涉及内容分送各相关秘书科室征求意见,同时灵活应用单独办理、分别办理、协同办理3种办理方式,以确保交办工作的准确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职责交叉、职责不明确而产生的推诿扯皮现象。
(三)严格办理责任,强化协调联动。
一是进一步严格了面商要求。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先调研、先协商、后办理、再答复的原则,必须做到在办理前与代表进行面商,准确理解代表意图和要求;办理中和办理后,征询其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与代表深度沟通,力求达成共识。以电话、邮件等方式代替见面沟通联系,必须先征得代表同意。坚决杜绝关门办案和闭门造车的“衙门作风”,坚决杜绝办前一个电话、办后一个电话,永远“老将不会面”的“形式主义面商”。二是进一步严格了办理责任。要求各承办单位对主办件、分办件和协办件一并安排,一并推进。结合既定的统一工作目标,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对负责办理的建议逐件分析,认真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提出办理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办理工作严格按照计划推进。要求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强化沟通配合,对协办单位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对其协办意见的报送时间进行了明确。同时,通过进一步修改市直部门公共绩效管理考核“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案例”专项考核评分细则,将协办单位的办理工作一并纳入考核,使协办单位和主办单位一样,肩上既有动力、又有压力。有效解决了部分承办单位比较重视主办件而轻视协办件,不能积极主动配合主办单位,导致建议解决不完整或出现偏颇,影响主办单位办理进度和办理质量的问题。
(四)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督促指导。
一是加强了培训指导力度。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了与各承办单位的联系,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手段对答复内容、答复格式等适时进行指导,对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确保了办理工作顺利推进。同时,为切实提高具体办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办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市委办、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举办了一次培训会,通过对市直部门具体承办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其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提升了办理工作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二是继续推行“三公开”制度。要求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包括办理内容、办理期限以及答复意见,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公开,实行网上公开办理,使办理工作始终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以公开透明倒逼,推动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改进了督查方式。将分办交办、催办督办、审核把关、答复反馈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各承办单位自行制定的工作计划、自行确定的时间节点,在督查上适时跟进。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多时段的督查办理格局,改变了以往检查时段单一、检查重点不突出的情况。在督查内容上,重点突出了3个方面:对重点、难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包括工作安排、办理进程、办结实效以及代表满意度等;对承办建议数量较多的重点单位进行督查,确保办理进度和质量;对往年建议办理工作质量不高的单位进行随时督查,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四是进一步发挥代表监督主体作用。市政府办公室邀请部分代表参加了市直部门年终测评工作。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也积极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邀请代表参加建议办理监督工作,认真听取提出的意见。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向代表发放“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由代表直接填写,直接反馈至市政府办公室,直接收集代表的真实意见,消除中间环节,力求解决部分代表因碍于情面而对办理工作“被满意”的情况。
(五)突出办理重点,注重办理实效。
努力消除“文来文往”,逐步实现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不断提升A类答复比例。一是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将解决代表所提出的问题,作为建议办理的首要任务、作为工作重心的引领方向,作为知民情、顺民意的大事来抓。比如:张正彪代表提出的《关于请市政府帮助巧家东坪镇集镇饮水困难问题的建议》,按照省住建厅编制的《云南省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规划》(2013—2017),我市大部分乡镇不在此规划范围,所以无法争取到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但针对代表所提问题,具体承办部门市住建局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积极寻求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来解决。通过努力,目前东坪镇的饮水厂网建设已争取到云南泽达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建设。再如:杨泽群代表所提的《关于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我市民族地区大都地处偏远,比较分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大、实施难。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民族地区交通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工作,通过积极争取,十二五以来已投入15717万元资金用于民族乡、民族村通乡油路、通村硬化、招呼站等项目建设。二是扩大了续办续复范围,原则上要求办理结果未达到A类的均要进行续办续复。对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代表建议进行清理,并专门建立了台账,实行办结销号管理。通过努力,三届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有16件续办续复达到A类,落实率由51%提高到67%;三届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有15件续办续复达到A类,落实率由57%提高到72%。
三、下步工作重点
总体来看,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较往年有了进一步提高。但从客观上看,由于受政策和财力等多种因素限制,一些建议所提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只能采取分步实施、确保重点的办法逐步加以解决。从主观上看,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仍沿用一些固有观念、思维和做法,工作还不够细致。对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有针对性地弥补不足,努力把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台阶、新水平。
(一)在提高认识上再下功夫。
一是继续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办理工作,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二是要求各承办单位必须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的认识,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二)在创新方法上再下功夫。
坚持创新与常规并行,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在交办、分析、调研、面商、答复、处理等各个环节细化工作规程和规范,实现无缝对接。进一步完善督促催办制度,加强对建议办理情况的督办检查和协调服务,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跟踪、督查、反馈,促进办理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完善经常性培训制度。积极探索利用网络等新媒介开展网络培训,采取更加灵活的手段,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
(三)在办理实效上再下功夫。
我们将根据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对办理工作情况再次进行梳理,对今年还没有落实到位的建议,严格要求各承办单位继续抓好落实;对列入计划解决的,将加强督查,督促承办单位纳入工作日程,加大办理落实力度,尽快取得效果,切实发挥代表建议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