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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4年第16、17期(总第88、89期)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8 阅读:493

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4月23日至24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对此,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并就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现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协同配合、齐抓共管,政务服务工作开创新局面

    201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下,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办事流程不断优化,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工作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的咨询、接件、办理和公共资源交易量均呈逐年上升趋势,政务服务工作覆盖面越来越宽。“门好进、话好听、脸好看、事好办“的政务服务环境,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得到了具体体现,阳光操作、依法办事的政务服务氛围在全市日渐浓厚。具体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一是市政务服务中心。共设24个服务窗口,入驻窗口单位34家,增设运管分中心,可以直接受(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由61项增加至112项。今年1-7月,各服务窗口和分中心共接件17.18万件,办结16.74万件,按时办结率100%;征收税款1532万元;接受咨询约3.5万人次,服务对象测评满意率98.6%。二是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今年1-7月共接件203件,项目合计134件,涉及投资概算326.47亿元。其中并联审批项目23个,联动审批项目53个,代办项目37个,已全部按时办结。三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今年1-7月,完成交易项目276个,中标金额47.5136亿元,节约资金0.4406亿元,收取的交易服务费370.6万元全额上缴市财政。四是昭通市96128政务信息专线查询平台。今年1-7月共受理查询电话2809次,其中转接次数 2398次,转接成功1873次,转接成功率91.35%;群众满意数1793个,群众满意率为96%。五是县区和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逐步规范,村(社区)为民服务站、服务代办点基本达到全覆盖。

二、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政务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全市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围绕建设一流服务中心的目标,突出入驻、管理、服务和队伍建设四个重点,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着力抓好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力推动政务服务工作提档升级,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工作对昭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激发全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始终把软环境建设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谋划,作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来推进,作为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来落实,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来实现。工作中把便企利民作为工作的主要目标,在改善环境、完善体制上下功夫,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夯实服务基础。为掌握全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于2014年8月1日至15日到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实地督查。持续抓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减少和调整的相关工作,对有法律依据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审批事项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取消和调整的建议,对没有法律依据、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决取消;对涉及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的相关事项,以及审批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多头审批、增加行政成本和企业负担的事项进行重点清理,实现行政权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步适应。

    (三)全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按照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市直部门将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按照便于工作、加强服务的原则,把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逐步将项目审批前后置配套环节的有关公共服务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分中心,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考核。严格执行部门审批职能、行政审批权向行政审批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到行政审批科室负责人常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代表部门行使审批决定权、组织协调权、审核上报权和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全面实现事项进驻到位、人员进驻到位和授权到位。

    (四)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优质的服务方式。一是建立重点项目行政审批代办机制。围绕重点项目(包括重大投资项目、高科技项目、公共设施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立由行政审批代办机制,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方便。二是建立招商引资服务机制。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主动加强与招商、工业园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围绕政策咨询、立项审批、工商注册、税费缴纳、技能培训等,建立招商引资服务机制,促进项目尽快落地达产增效。三是建立为民办事全程代理机制。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把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尽可能下放到县区级政务服务中心或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办理,方便群众、企业就近就地办事。不宜下放的,由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免费代办。四是建立代办员上门服务特殊人群机制。对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身障人、老年人、优抚人员等特殊人群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无偿的上门代办服务,让这部分群众不花钱、不费时、不费事就能办成事。做好老年人、身障人等行动不便人员到办事大厅的“无障碍”服务工作,提供帮办代办领办服务,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五)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效能。政务服务大厅是集中为基层群众服务的平台,必须以服务至上的理念为前提,以转变作风为重要保障,通过各种模式、各种载体开展各项活动,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方面,创造出更多好经验好做法。政务服务管理局在管理好窗口服务行为的同时,积极为进驻中心的部门提供好相关服务。各窗口部门认真遵照依法服务、科学服务、主动服务、热情服务的方针,积极为群众和投资者营造良好的办事环境。改善投资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日常监督考核,监察部门加强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在监察过程中产生的具体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阶层人士监督,定期听取企业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加大对职能部门监督力度,推动全市软环境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为昭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六)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立健全服务和监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争取国务院、省政府标准化建设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制定全市政务服务标准,统一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服务环境、服务行为、监督考核等内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制定了本系统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标准,统一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审批授权及审批专用章等,规范各级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和审批行为,做到全市行政审批事项上下对应、流程规范、权责明确,实现全市政务服务的公正透明、高效均等、简便规范。

    (七)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的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之间、政务服务中心与部门之间的联审联办、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建立就地申报、就近取件的网上办事机制,为社会各界提供不受时空限制的便捷服务。

     (八)启动建设“昭通市民之家”。按照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决策和提出的要求,把“昭通市民之家”建成集方便群众办事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务信息查询和市民文化服务平台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场所。“昭通市民之家”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投资概算约1亿元,位于北部新区市公安局旁,目前,建设工程已进入设计审定阶段,计划于2014年10月8日开工建设,2015年底前投入使用。“昭通市民之家”建成后,将有100余家市、区单位、500余人在服务大厅开展对外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