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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视察“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7 阅读:452

2013年4月26日至27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邱芳所作的《关于视察“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两个规划”以来,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两个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强领导,扎实工作,以落实“依法治市”为主线,以“法治昭通”建设为重点,以“法律六进”为普法载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加快,法治县(区)创建成效明显,各行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民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法制观念淡漠;普法形式单一,针对性普遍不强;少数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法等现象仍然存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还需加强等问题。为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认真落实责任,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增强普法宣传实效,全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要把中心组学法形成制度予以落实,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氛围,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人民政府要健全完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执法主体,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要坚持完善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有效作用;要加大行业治理力度,每年确定1至2个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推动行业治理的深入进行;要强化依法行政理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行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坚持行政案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和报送备案工作,做到应报不漏,有件必备。

(三)创新普法方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普法工作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既要重视当前又要具有超前意识。要结合不同地方、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和需求,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每年确定普法的重点和内容,突出“法律六进”重点,解决普法死角,增强普法的实效。不断创新普法方式,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方式和网络媒体等形式,加强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基层民主自治的有效落实。要加大法治县(区)创建力度,广泛深入开展民主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和依法行政示范行业、单位等创建活动,确保创建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五)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保障,加大普法教育经费投入,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拨付到位,切实予以保障。要督促县(区)人民政府按规划要求落实经费保障;要为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2至3名工作人员。真正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在今年适当时候召开一次推进会,总结成绩,表彰先进,加强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两个规划”的深入实施。

(七)以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的情况,要逐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