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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10年第27期(总第61期)

关于调研“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规划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5 阅读:479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0年4月19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常委会2010年工作计划,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两个规划落实情况的报告。为有助于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好报告,4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调研组,在市委普法办和市司法局宣教科有关人员陪同下,深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和威信、大关两县,对“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切实加强领导,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得以稳步推进。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两个规划”的要求,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并及时调整完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了专(兼)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做到了有人抓、有人管。调研组所到的大关县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县委书记亲自担任领导组组长,确保了该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二是措施落实,工作有序开展。各级各部门按要求及时制定了“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并将其与年度考核结合,每年有计划有总结,层层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做到依法办事。加强队伍的法律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法律素质,适应工作需要。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推动工作正常运转。各级各部门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尽力落实经费保障,调研组所到的大关、威信两县均将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单位还挤出一定的经费保证工作机构运转,基本保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有新进步。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领导带头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正逐渐形成。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自觉性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调研中,有的领导干部曾形象地说:“英雄不问出处,法律要问出处”,甚至还知晓上位法大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及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有差异等法律知识。

(三)普法工作更加注重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新方式,讲求实效。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不断总结多年来开展普法工作的经验,针对普法工作的薄弱环节,努力创新普法方式,突出工作重点,使普法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取得实效。一是突出学法的重点内容。各级政府和村(居)委会,把普法长期计划与近期工作相结合,突出一定时期的工作重点,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普法。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创建率逐步提高。威信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80%。结合村级“两委”换届,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宣传,在农村加强对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继承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法的普法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与自身权益有关的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各自结合自身实际,把普法与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通过举办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和网络、刊物等形式,大力宣传与职能相关的法律,突出普法内容,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二是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始终把领导干部、公务员、学生、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作为重点普法对象,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确定不同的普法内容。三是普法方式不断创新,更具有实效。如威信县扎西小学利用校园刊物《星星河》向小学生进行普法宣传,地税局向纳税户发手机信息,宣传有关税务法规,烟草公司组织职工到警示教育基地,以案释法。大关县开展“小黄帽”交通安全活动,编印普法漫画,有的地方还出现将普法内容写进家谱等新事物。

(四)依法行政成效明显。

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行政执法,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严格把关,行政行为逐步规范。各级政府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坚持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同时,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作用,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把关和备案审查,使政府的行政行为更加规范,更具合法性。调研组在大关县调研中发现,县政府法制办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对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好法律关,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有效保障。二是严格监督,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执法机构建立完善了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机关层级监督机制,法制督察等,加强了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检查,加大行政执法队伍的学习、培训、教育、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大幅减少。三是推行政务公开,政府行政行为更加透明。各级政府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开通政府网站,县长热线、96128服务查询热线,设立政务公示栏、便民服务大厅,用公告、公示等形式公开政务,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增强政府的透明度,提升服务职能。

(五)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有新特色。

司法机关积极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公正司法的执法理念,使司法活动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坚持便民、利民,大力推进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坝就地开庭,结合开庭对广大群众进行以案释法宣传,深受群众好评。根据当事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对诉讼费实行减、免、缓,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积极开展“清积”工作,组织执行会战,执结了一大批案件,执行工作长期被动局面初步得到扭转。民事案件审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人民陪审员制度稳步推进,陪审员参审率逐步提高,调研组所到的威信县陪审员参审率达30%,大关县参审率已达70%,审判公开有了进一步体现。检察机关不断开拓工作思路,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民事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积极采取受案前沟通、抗诉前交流的办案机制、提前介入审查机制和再审跟踪机制,加大对民事申诉和民事抗诉案件的办理监督力度,认真做好非抗诉案件办理工作。加强与法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联系,采取召开联席会、现场办公会,走访,审阅裁判文书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履行法律监督,较好地维护了公平正义。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在一些地方还未真正形成制度,随意性大,坚持不够。

二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法律“六进”特色不够鲜明,内容重点不够突出,还未能更好地把普法内容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较好结合起来。普法方式还较单一、陈旧,生动有效的形式还不多,群众学法的积极性不够高。

三是少数地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还不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一些地方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上还有差距。有的文件内容与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相符,有的规范性文件使用非规范性文件文种,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未严格按程序要求办理。“治民不治官”的思想不同程度地有所存在。四是机构、人员、经费保障还未完全落实。普法机构人员编制少,工作人员少,不适应工作任务和形势发展的需求。未能按人均普法经费标准拨付到位,普法经费仍然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法在心中”的意识,带头学法,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要将学法列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每年学习计划,形成制度,长期坚持。通过学法,不断提高党委依法决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转变普法理念,创新普法体制和机制,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普法对象的积极性。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普法的根本目的是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基础,而不是为普法而普法,为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普法。要结合不同地方、不同部门、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突出“六进”的重点内容,增强普法针对性。要创新普法方式,使普法更加为群众喜闻乐见,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增强普法的实效性,从而提高普法对象的积极性。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关系。

各级各部门要正确认识普法与依法治理的关系。一方面,普法是为依法治理奠定法律意识、法律常识和法律知识基础,而开展依法治理又可以反过来促进普法工作。另一方面,普法是基础,依法治理是目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效果的好坏,最终要体现在党委依法决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和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上。

(四)要注重突出依法治理的重点。

依法治理的重点是“依法治官”,因此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行政机关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依法依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司法机关要秉公办案,公正司法,严守法律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严肃性。要结合审理行政案件,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

(五)要统筹协调好普法、依法治理与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与创建“平安村”的关系。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把普法、依法治理与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以抓好普法、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稳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抓好综治维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要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与创建“平安村”相结合,以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推动“平安村”创建,用创建“平安村”促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努力扩大创建面,提高覆盖率。通过组织群众开展创建活动,让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的领导和保障。

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工作机构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及时调整充实。领导组要充分发挥领导、协调作用,定期召开领导组会议,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共同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不断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投入,按规划确定的标准将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