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更多...
关闭
所在位置: >监督工作 >审议意见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1 阅读:6605

2015年4月28日至30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唐正荣所作的《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监管执法,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也还存在《安全生产法》宣传培训不深入、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一是要将新修订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纳入普法的重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进矿山、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全面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安全素质和全民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心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要通过各种形式,有的放矢地对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从事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

二、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随着煤矿企业整合、改造与提升工作逐渐完成,部分煤矿企业即将复工复产。市人民政府要密切关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督查,抓好指导和服务,加强部门协调,构建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明确监管主体、责任主体,确保做到守责担责、知责明责、履职尽责。二是对一些重点部位,特别是人口聚集的地方,要切实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

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安全生产秩序。要经常性地开展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综合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