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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1 阅读:6624

2015年4月28日至30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桂红所作的《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监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注重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机制,严惩重罚,有效净化了我市食品市场环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努力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注重预警防范,应急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尽管各级各部门为保障食品安全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人力财力投入相对不足,致使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成为日常监管的薄弱环节;食品检验检测能力薄弱、资源分散;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深度和广度不够,群众参与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监管合力未完全形成,监管工作各环节仍存在一些隐患;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学习宣传,增强全民参与意识

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监管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意识,提高执法监管的能力与水平。要主动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介,认真普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要超前谋划思考,坚持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以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为普法重点对象,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全员、全系统、全方位的培训工作,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参与《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使《食品安全法》在本区域内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依法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充分发挥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监管部门对群众和新闻媒体揭发、反映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和公布,着力营造食品安全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充实监管力量,保障经费投入

市人民政府要注意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食品质量检测检验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好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的现实问题,同时要确保监管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积极落实经费保障,依法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配备日常监管工作所必须的设备,确保食品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构建联动机制,提高监管能力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认真研究施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将组织领导体系中的人员充实、调整到位,切实发挥食安委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要统筹解决好分段监管中“分”和“统”的问题,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及时调整理顺食药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职责,解决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责任不分、权利不明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坚决依法从重从快处罚。

四、突出重点工作,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分类指导,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食品的管理,把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学校及周边区域等重点区域,餐饮行业、水产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重点行业,粮油、肉禽、蔬菜等大宗消费食品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坚持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两手抓、两手硬,研究排查解决带有行业共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单位,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整合检测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市人民政府应充分利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拥有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购置其他必需的新检测设备,建立统一的检测中心。同时建立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网站,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检查和抽查结果,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力度,实现市县成员单位信息互通。加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尤其是社会诚信信息共享机制,有效保护诚信经营,严惩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六、加强行业自律,强化主体责任

市人民政府应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依法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严把市场准入和食品索证、验证两个关键环节,依法及时将生产经营许可相关证照发放到位,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对执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负责人进行定期培训,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引导依法、诚信经营。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大力开展行业诚信自律教育,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