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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12 阅读:472

——2014年2月23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远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省检察院重大部署和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大局和市委“1332”的发展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

一、以服务大局为使命,着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立足职能保稳定。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认真履行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排查化解重点涉检信访案件、稳控重点信访人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围绕中心促发展。全面落实市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昭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8名国家工作人员澄清了问题。着力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慎重启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账目、银行账户和财产的程序,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经营。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49人、起诉64人,化解农民工劳资纠纷81起,办理涉及企业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9件,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

强化服务保民生。扎实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87件,其中立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贪污低保、孤儿补助、社会扶养金及救灾、扶贫款等职务犯罪案件31件。

二、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深入推进平安昭通法治昭通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480人,起诉3099人。其中,批捕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879人,起诉1003人;批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嫌疑人104人,起诉202人;批捕涉嫌毒品犯罪嫌疑人338人,起诉383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37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对63人作出不诉决定。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15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了回访帮教,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0人,切实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司法关爱。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28件。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立办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26人、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44人。查办处级国家工作人员4人、科级国家工作人员4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狠抓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更加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看审分离、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等制度,严守办案时限,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使用,健全办案医疗保障协作机制,有效杜绝办案安全事故。认真开展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等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四条审议意见。省检察院向全省检察机关发出《关于向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学习的决定》,号召学习“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敢于办案,善于办案”的典型经验。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围绕溪洛渡、向家坝、白鹤滩三大巨型水电站及麻昭、昭待高速公路等重大工程建设及重点行业和领域,结合执法办案开展检察约谈36次、案例剖析72件、预防调查87件、预防咨询673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730次。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开展预防警示教育679场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市检察院制作的2幅廉政公益海报获评“首届全省检察机关廉政公益海报优秀奖”,水富县预防腐败警示教育基地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诉讼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以保障人权、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为目标,诉讼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2件、撤案12件,纠正漏捕100人、漏诉77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46件次、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16件次、刑罚变更执行和监管改造违法情形317件次,提出刑事抗诉14件,法院审结并改判14件。受理民事、经济和行政申诉案件1036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9件,提出抗诉3件,法院均已审结并采纳抗诉意见,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件,法院采纳19件,其中调解结案15件、改判4件,支持刑事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165件次;市检察院民行处关于一起合同纠纷案的提请抗诉报告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审查处理控告申诉案件1021件、受理首次举报线索349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5件。救助刑事被害人48人,发放救助金13万余元。

检察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工作稳步推进,市、县(区)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讨论案件68件,列席意见被采纳66件。量刑建议纳入庭审改革全面推行,对1466件刑事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判决1170件,采纳1034件。全面落实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100%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改革。积极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改革,发出办案流程监控口头预警138件,发出通知书271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20件,案件集中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以“四化”建设为抓手,执法保障建设全面加强

队伍专业化建设持续加强。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全面提升。强化“治检先治长”理念,坚持抓班子、带队伍,队伍建设呈现新活力。坚持以“党建”促“队建”,着力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0个集体、3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彝良县人民检察院蝉联“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并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干警夏付军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力实施教育培训工程和技能竞赛,以深入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为抓手,组织干警到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等参加各类专题学习和培训380余人次;组织开展了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首届云南省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昭通选拔赛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岗位练兵、素能比武活动。狠抓文化育检工程,以“阳光检察•情系民生”为主题,拍摄了全市检察机关首部微电影《护梦》,拍摄《聚焦公诉》栏目9期。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灵魂工程,继续深化和抓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加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整治“四风”,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扎实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整顿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检察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坚持以保障现代化为目标,着力构建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后勤服务“四位一体”的检务保障格局,检务保障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基层检察院建设指导机制,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着力加强检察技术基础平台、信息化应用、办案辅助、安全保密、科学标准“五个体系”建设,科技强检迈出坚实步伐。

接受监督的主动性不断强化。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35次,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28次。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观摩、评议公诉人出庭公诉60件次,视察办案工作区、监管场所17次,现场监督自侦案件搜查、扣押、审讯7件次,参加案件质量评查、回访案件当事人6件次,参加“举报宣传周”活动14次。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55条、政协提案1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相关会议和重大活动,保障“两员”依法、充分履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改革创新的意识还不够强,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检察人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尚未杜绝;诉讼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监督的效果还不够明显,监督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仍需进一步加快,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相对滞后。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及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大局和市委“1332”的发展思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体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平安昭通、法治昭通建设,不断开创昭通检察事业新局面,努力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着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紧紧围绕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大局,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牢牢把握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坚持执法为民,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观点,自觉实践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特别是执法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大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坚持业务立检,全面履行各项检察工作职责

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教育、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着力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批捕、起诉职能,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突出打击涉黑、涉恶、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把依法履行职责、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有机统一起来,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既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犯罪,坚决惩治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继续加大对诬告、陷害、造谣、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为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以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重点,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深入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四、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推进检察改革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按照诉访分离的原则,规范审查受理和办案机制,完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推进检务公开,坚持“能公开的一律公开”的原则,探索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组织开展好“检察开放日”活动,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亲和力。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试点改革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广泛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规范和完善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

五、坚持育才兴检,着力提高队伍素质

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把信念坚定作为政治灵魂,把执法为民作为职业良知,把敢于担当作为党性原则,把清正廉洁作为本质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教育,加大监督和追责力度,用铁的纪律带出过硬检察队伍。

六、坚持强基固本,推动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积极探索完善相关执法规范和工作机制,促进执法规范化。推动落实和完善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加大执法办案、科技装备等经费投入力度,提升保障水平。创新文化建设载体,繁荣文化作品创作,努力打造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具有检察职业特点和地方特色的检察文化。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制度。以检察信息化为依托,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狠抓侦查信息化建设,高标准推进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推广应用,努力实现升级改造到位、资源整合到位、信息共享到位,推动管理科学化。建立健全基层检察院建设指导机制,以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提升检察工作的整体效能,促进基层检察院建设迈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坚持改革创新,务实进取,真抓实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昭通检察事业新局面,努力在开启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的新征程上谱写昭通检察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