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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人代会文件汇编 >昭通市第3届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会议文件

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注意事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10 阅读:578

   一、进入会场

1、各代表团应组织代表阅读和熟悉选举办法,遵守大会纪律。

2、进入会场时,请代表佩戴出席证,工作人员佩戴工作证,记者佩戴记者证,于会议举行前15分钟入场。列席人员不参加选举大会。

3、代表进入会场,除在主席台就座的代表外,其他代表不再按原位就座,由场内工作人员引导按顺序集中就座,以便清点人数和发票、投票。

二、填写选票

1、对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代表,也可以弃权。对昭通市人民政府市长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代表或者选民,也可以弃权。 

2、填写选票时,对候选人表示赞成的不作任何记号;对候选人表示反对的将候选人姓名后的长方形(□)涂黑;表示弃权的将候选人姓名后的椭圆形(○)涂黑;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栏内填写另选人的姓名。

3、不能填写选票的代表,可以委托其他代表代为填写选票,但不得委托候选人填写选票,受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见填写选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4、选票填写完毕,应认真检查,如果每张选票表示赞成票(包括另选他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每张选票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可以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5、请用黑色或蓝色笔填写,符号准确,字迹清楚。

6、请勿折叠选票。

7、遇有不清楚的问题,请询问监票人或者工作人员。

三、投票

1、大会共设置3个投票箱。代表投票时,按大会执行主席指定的座区和路线,由工作人员引导,按顺序投票。    

2、投票结束,请按顺序回原位就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