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
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昭阳区代表团孔飞等10名代表向大会提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议案》。大会主席团经认真审议,同意市三届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处理意见,决定将此议案交付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研究提出意见,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严格遵循议案办理程序,通过认真研究和多次与议案领衔人座谈面商,确定了以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方式办理议案。议案办结后,及时向提出议案的代表通报了办理情况,得到了提出议案的代表的一致认可。
一、认真研究,作出执法检查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按照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的要求,在常委会副主任赵卫的带领下,认真研究议案办理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和议案办理规定;二是邀请议案领衔人座谈,听取代表意见;三是召开座谈会,与市直有关部门商讨议案办理方法;四是深入部分基地、企业和市场开展前期调研。
通过讨论研究,教科文卫工委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为年度监督重点,对我市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检查。2012年4月23日至24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研究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研究意见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原则同意教科文卫工委的研究意见报告,决定于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根据常委会决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常委会主任张纪华任组长,副主任赵卫、皮永宏任副组长,14名常委会委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邀请孔飞等12名市人大代表参加,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桂红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分为两个组,于2012年5月14日至25日分赴昭阳、鲁甸、彝良、威信、盐津五县(区)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巧家、镇雄、大关、永善、绥江、水富六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本行政区域的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察看、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情况汇报、组织群众座谈等方式,全面检查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中《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并深入蔬菜基地、食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超市、餐馆和单位、学校开展了重点检查,及时向市、县(区)人民政府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提出了整改建议。
2012年6月26日至27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处于平稳态势。针对《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不够深入;食安委综合协调能力有待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缺失和盲区;经费投入不足,检测手段单一,设备条件差;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7个方面的意见:一是切实抓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二是增强食安委的综合指挥和协调能力,建立统一、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三是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严格落实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监管;四是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大力度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加强对人群较集中的食堂和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完善管理措施,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六是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缺人员、缺经费、缺设备的突出问题;七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誉评估体系。
三、跟踪督查,议案办理取得实效
常委会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向市人民政府转交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要求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在3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同时,加强与市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督促市人民政府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市人民政府及时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狠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整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明显增强。一是调整充实了以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切实解决食安办编制少、经费不足、协调力度不够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确定市卫生局为综合协调部门,并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增设食品药品稽察支队。二是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安排布置相关工作,并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签定了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责任书。三是各级监管部门完善了工作措施,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切实强化环节监管,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了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四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收到了良好效果。五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宣传活动,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