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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检查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10 阅读:344

—2012年12月11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陈绍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计划,2012年11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绍余为组长的检查组,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2年10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出《关于对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整个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市人民政府及其各承办部门组织自查,形成汇报材料;第二阶段,召开检查汇报会听取市人民政府统一汇报;第三阶段,到承办代表建议数量较多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11月6日,在市人民政府及其各承办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郝流勇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尤其是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并听取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文体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汇报。随后,检查组深入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对这5个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采取听取各承办部门办理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承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11月9日,检查组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核定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分类,并结合实际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处理代表建议提出意见、建议。

二、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处理工作总体情况

(一)代表提出建议情况。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103件,加上由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7件,共110件。其中,涉及财政经济类的33件,占建议总数的30%;涉及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28件,占建议总数的25.46%;涉及城建环保工作方面的19件,占建议总数的17.27%;涉及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25件,占建议总数的22.73%;涉及法制工作方面的1件,占建议总数的0.9%;涉及其他工作方面的4件,占建议总数的3.64%。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110件建议中,除10件直接交市委编办办理外,其余100件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又根据建议内容,将承办任务分解到24个部门(含1个垂直管理部门)和工作机构以及昭阳区人民政府。其中承办数量较多的是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5个部门,共52件,占建议总数的47.27%。最多的为市交通运输局,计16件,占建议总数的14.55%。截至检查时,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10件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办复率为100%。经检查组核定,办理结果分类情况为:A类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1件,占46.36%;B类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部分解决的34件,占30.91%;C类即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在以后逐步解决的15件,占13.64%;D类即所提问题需要下级部门办理或请示上级有关部门的10件,占9.09%。

通过同市人民政府协商,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了10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建议,由市人民政府领导领办。从检查的情况看,这10件重点建议提出的问题绝大多数得到了较为满意的解决。检查组核定为A类7件、B类3件。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特点。

2012年代表建议处理工作的总体情况是:领导高度重视,认识不断提高,责任明确落实,工作积极主动,办理逐步规范,实效不断提高。

1、实事求是,科学确定承办部门和办理时间。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首先对代表建议进行逐件审阅,对部分不属于市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直接转交市委相关部门处理;会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代表所提建议的内容科学确定建议承办部门,对部分不属于初次交办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建议及时进行调整。今年的代表建议交办工作由于诸多原因,较往年有所推迟,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将办理时限调整为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2、进一步提高对办理代表建议重要性的认识。

从检查的情况看,市人民政府及其承办部门对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较之以往又有提高,普遍认识到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最直接、最主要的一种形式。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行政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真心诚意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和重要推动力,从而提高了积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的自觉性。

3、加强领导,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

各承办部门切实加强了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交办、催办、答复到督查环节都做到有章可循,责任明确。如市农业局在代表建议交办会结束后,及时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会议,将代表建议办复工作分解细化到业务科室、站所,提出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并将建议办复工作纳入各承办科室、站所和承办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明确建议办理责任制,确保建议办理质量。

4、制度健全,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

各承办部门不断建立健全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按照领导责任制、建议交办签字制、行文规范制、办理时限制、办理面商制、办理督办制、办结验收制等工作要求,完善了建议办理工作交办、签收、面商、督察、复文、审核、存档等制度,确保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答复,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如市住建局制定了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制度、面商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复文制度、续复制度、归档制度等六项制度,使建议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规范运作,确保了建议办复质量,代表的满意率大幅提高。

5、注重面商,在突出办理实效上下功夫。

各承办部门主动到代表所在单位面商、请代表到本单位面商,辅之以电话商谈形式,深入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想法和要求,与代表协商解决思路和办法。在办理中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及时同代表取得联系,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拓宽办理思路。如市发改委分管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和建议承办人员利用下县出差等机会,主动到代表所在单位同代表面商,对个别原因难以约定面商采取电话联系方式进行过商谈的代表,也千方百计再次约定面商,使代表建议面商率达到了100%。

6、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催办、督办。

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把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催办、督办的责任分解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与各委(室)职能工作相结合,并要求承办部门在代表建议办理完毕正式行文答复代表前必须先交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委(室)把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认真履行督办职能,结合平时工作加强催办、督办,对对口部门送来的建议办理答复稿认真把关,确保了建议的办理质量和答复的行文质量。

三、存在问题

2012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承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仍然流于形式,没有最大限度尽到主观努力。有的过多强调客观困难,有的把本部门置于度外,一推了之。二是同提出建议的代表面商不够,少数承办部门基本上以电话商谈代替面商;三是个别建议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答复代表;四是答复代表行文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答复空谈理论,未接触实际问题,未提出具体措施。有的未摆正承办部门与人大代表的位置,居高临下,措辞生硬。五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委(室)与政府办和各承办部门之间、政府办同各承办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业务联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不断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市人民政府尤其是代表建议具体承办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办理代表建议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办理水平,突出办理实效。要从内心把自己摆在“公仆”位置,视代表、视人民群众为“主人”,认认真真地听取人民群众呼声,兢兢业业地办理好代表建议,恭恭敬敬地答复代表。

(二)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规范化水平,在严格程序上狠下功夫。市人民政府及其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办理规范化水平。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实际面商率,不断提高建议答复行文质量。

 (三)进一步突出建议办理工作实效。各承办部门对办理代表建议要立足于动真情、出实招、办实事,不搞官样文章,不玩文字游戏,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要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积极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提出建议;市人民政府对不属于本级政府职责、职权范围的问题,要积极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

(四)进一步强化续办续复工作。各承办部门要认真建立办理台账,对今年未办结的建议逐件登记,明年继续办理,待办理完毕后重新行文答复代表。建议市人民政府对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梳理、分析,归纳出一些人民群众呼声较高、反映较强烈、涉及面较广,而又不宜个别解决的问题,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时结合考虑,吸纳其合理成分。

(五)加强沟通联系。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要加强同其他相关委(室)之间的联系,了解代表建议催办、督办情况和答复代表行文送审情况。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委(室)要加强同相关承办部门之间的联系,了解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和催办。既要重视对承办代表建议较多的部门的催办督办,也要重视对承办代表建议较少的部门的催办、督办和指导。要结合实际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一起检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要严格把好答复代表行文质量关。政府办要加强同各承办部门之间的联系,深入各承办部门了解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检查指导办理工作。对办理进度较为迟缓的要加强督促。代表建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合力。

(六)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要进一步为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提供服务、创造条件,使代表提出建议的水平不断提高,力求提出的建议既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又切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体现人民群众意愿,在希望与可能两者之间找到最佳结合点。要切实做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提出建议的水平。要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加强对建议承办部门的培训。要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在承办部门答复后及时与代表沟通,听取他们对所提建议办理结果及办理工作质量的评价意见和建议,更加真实地掌握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并向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承办部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