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会场时,代表请佩戴出席证,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记者凭记者证,于会议举行前15分钟入场。除在主席台就座的代表外,其他代表不再按原位就座,由场内工作人员引导按顺序集中就座,以便清点人数和发票、投票。
二、选举大会分二次进行。
第一次,选举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昭通市人民政府市长、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印制选票5张;
第二次,选举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昭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印制选票3张。
三、代表对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其他代表。对昭通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其他代表或者选民。
四、填写选票时,赞成的选票上不画任何符号;反对的把候选人姓名右侧长方形符号(“□”)涂满;弃权的把候选人姓名右侧椭圆形符号(“○”)涂满;另选他人的在选票另选他人姓名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
五、请用黑色或蓝色笔填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楚。
六、选票填写完毕,应认真检查。如果每张选票赞成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七、请勿折叠选票。
八、遇有不清楚的问题,请询问监票人或者工作人员。
九、大会共设置3个投票箱。代表投票时,按大会执行主席指定的座区和路线,由工作人员引导,按顺序投票。投票结束,请按顺序回原位就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