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表、列席人员、工作人员和记者,请佩戴证件出入会场和驻地。妥善保管各种证件,不得转让,防止遗失,如有遗失应立即告知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和安全保卫组。
二、会议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注意保密。
三、请与会人员准时出席会议,入场后按指定座位或区域入座。出席会议的代表以代表团为单位到大会签到处报告人数。代表因故不能参加大会时,必须向所在代表团团长请假;如因要事需提前离会的,须经代表团团长同意并报大会主席团批准。
四、请与会人员和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大会纪律和作息时间,集中精力开好会议。召开大会时,请勿在会场内吸烟并关闭通讯工具。
五、少数民族代表出席全体会议时,请着本民族服装。
六、讲究卫生、爱护公物,遵守会议场所和驻地的各项规定,注意个人安全,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与会人员不得留客在住所食宿。不得携带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会场和住所,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
七、各代表团所带车辆,凭大会车辆通行证通行,按指定地点停放。
八、代表和大会工作人员请按大会的安排食宿,同时,请注意保证房间空气流通。
九、会议期间需要看病的凭代表证、列席证、工作人员证到大会医务室就诊,医疗费除农民代表、私营企业代表免费,其他代表及人员自费;需要住院的由医务室联系安排,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