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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昭通市出席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06 阅读:2725

(在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李 勇

主席团各位同志:

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依法选举产生昭通市出席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我市应选举出席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4名,其中由省委提名推荐的6名,省人大分配我市代表名额48名。根据上述分配名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的规定。市委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向大会提出的昭通市出席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并由市人大常委会上报省人大原则同意,现在,我受市委委托,就建议名单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省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的条件和原则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市委考虑省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的条件和原则是:

1、坚持人大代表的标准和条件。我市出席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一是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二是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在自己所在单位群众比较公认;三是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四是有参加代表各项活动、履行代表职责的身体素质和执行代表职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应占有适当比例;妇女代表、非中共党员代表、少数民族代表要按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名额予以保证;连选连任的代表要有适当比例,以保证代表工作的连续性。

3、省人大代表与省政协委员不交叉。

4、在各县(区)的代表候选人推荐中,有一名县(区)长。

二、关于代表候选人的构成情况

(一)省委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

由省委提名推荐到昭通市选举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候选人6名,他们分别是云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顾朝曦、云南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刘绍忠、云南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章振国、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局长、党组书记杨 骏、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纳 麒、云南民族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研究管员熊 琴。根据省人大的有关规定,省委提名推荐到地方选举的代表名额,地方不得占用。

(二)市委提名推荐的48名代表候选人的构成情况。

根据省人大的有关文件规定,昭通市选举出席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除省委提名推荐的6名代表外,我市应选的48名代表中,三种结构要求不得低于以下比例:1、少数民族代表9名(其中彝族3名,苗族3名,回族3名);2、妇女代表13名;3、非中共党员代表18名。市委提名推荐的我市48名代表候选人构成如下:

1、市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候选人17名。

(1)市级领导4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市政府综合部门3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委;

(3)群团部门1名:市总工会;

(4)大中型企业1名:昭通烟厂;

(5)非中共党员7名: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农口部门、政法部门、云天化、侨通公司及民营企业代表各1名。

2、县(区)代表候选人31名。

昭阳区4名,鲁甸县3名,巧家县3名,镇雄县5名,彝良县3名,威信县2名,盐津县2名,大关县2名,永善县3名,绥江县2名,水富县2名。

3、我市48名代表候选人的各种结构和比例。

(1)性别结构:妇女13 名,占27.08%;

(2)党派结构:非中共党员20名,占41.67%;

(3)族别结构:少数民族16名,占33.33%(其中回族5名,苗族5名,彝族5名,拉祜族1名);

(4)学历结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7名,占97.98%(其中研究生6名,本科24名,大专17名);中专1名,占2.8%;

(5)代表结构:农民6名,占12.5%,工人4名,占8.33%,专业技术人员10名,占20.83%,领导干部28名,占58.3%;

(6)年龄结构:平均年龄42.6岁,其中最大年龄58岁,最小年龄28岁;

(7)上届代表7名,占14.58%。

三、关于建议名单的产生过程

我市出席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候选人建议名单是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市委集体讨论三个程序形成的。

一是民主推荐,广泛听取意见。从十月初开始,市委安排市委组织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提供的代表名额及各种结构比例,分别与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联系衔接,经各县(区)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党组织的推荐,完成了我市出席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工作。

二是组织考察,掌握代表候选人全面情况。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组织对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反复酝酿,并征求和听取所在地纪检部门、政法部门、计生部门的意见,整个推荐工作完成后,市委组织部门又书面征求了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计生委的意见。

三是市委集体讨论。11月5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就我市出席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进行了研究讨论,同意上述人选作为昭通市出席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向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提名推荐。市委认为,这次提交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进行选举的昭通市出席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含省委提名推荐的6名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的原则,具有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符合代表结构要求。

建议大会主席团将省委、市委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连同以上说明印发各位代表,充分酝酿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