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
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将杨宏边等十二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乡村公路维护费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顺字第28号)交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闭会期间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后,向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提交了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该报告,作出了《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乡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决定》,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调整200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时调增支出20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乡村公路养护和管理补助,并责成市财政局和市交通局联合行文,将资金拨付到各县区。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