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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05 阅读:549

(2007年3月29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副秘书长 赵 康

大会主席团

根据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到3月27日18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共27件。

市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是代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和形式。在这次会议上,代表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认真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

本次会议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内容主要包括:加强“三农”工作;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加强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发展基础教育,解决师资紧缺及校舍紧张问题;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发展红色旅游;加强移民安置和劳动就业工作等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其中,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9件;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5件;教育、文化、卫生工作方面的5件;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7件;其他工作方面的1件。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办法》的规定,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在收到代表提交的议案后,进行了认真研究,及时将情况向大会秘书处作了汇报。大会秘书处于3月29日9时召开会议,研究认为这些议案反映的问题都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资金、立项等具体问题,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因此,按规定全部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见附件),连同大会期间收到的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待大会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或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