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件)
一、财政经济工作方面9件
1、镇雄县代表团刘晓琴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修建隆黄铁路镇雄支线的议案”(顺字第2号);
2、镇雄县代表团郎启贵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修建镇水公路的议案”(顺字第4号);
3、镇雄县代表团龙旅凤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市人民政府帮助落实资金加快镇凤公路建设的议案”(顺字第5号);
4、绥江县代表团刘正英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绥水公路应按国家二级公路标准进行复建的议案”(顺字第11号);
5、绥江县代表团周高文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绥江移民再就业功能特区的议案”(顺字第12号);
6、威信县代表团江旭林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北部片区公路干线的议案”(顺字第14号);
7、威信县代表团江旭林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红色旅游的议案”(顺字第15号);
8、昭阳区代表团柯大林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城区至北闸大道的议案”(顺字第18号);
9、昭阳区代表团王殿坤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积极争取中缅天然气管道经昭通、水富的议案”(顺字第20号)。
二、农业农村工作方面5件
1、镇雄县代表团胡常川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胡家山水库工程建设立项的议案”(顺字第1号);
2、镇雄县代表团范家祥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岩水库续建工程建设立项的议案”(顺字第3号);
3、镇雄县代表团曾蕾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市人民政府帮助解决镇雄县城饮用水的议案”(顺字第6号);
4、绥江县代表团王金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抓紧立项建设罗汉坪水库确保绥江移民安置迫切需要的议案”(顺字第10号);
5、昭阳区代表团曾家才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
对渔洞水库上游进行生态治理的议案”(顺字第19号)。
三、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7件
1、镇雄县代表团朱培栋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设镇雄县污水处理厂的议案”(顺字第7号);
2、绥江县代表团赵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绥江县移民搬迁对口支援扶持政策的议案”(顺字第8号);
3、绥江县代表团廖富银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绥江县移民搬迁项目审查核准绿色通道的议案”(顺字第9号);
4、昭阳区代表团王殿坤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对昭阳中心城市老城区具有古城风貌的街道建筑仿古规划建设的议案”(顺字第21号);
5、昭阳区代表团汪志刚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昭阳区城市管理办法》(试行)作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并报请省人大纳入地方性法规的议案”(顺字第23号);
6、昭阳区代表团李启章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老城区和城郊结合部规划的议案”(顺字第25号);
7、水富县代表团陈仲蓉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水富县两碗乡政府集镇搬迁的议案”(顺字第27号)。
四、教科文卫工作方面5件
1、巧家县代表团夏天敏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文学艺术获奖作品奖励办法的议案”(顺字第13号);
2、镇雄县代表团杨家聪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镇雄县‘普九’师资严重紧缺的问题的议案”(顺字第16号);
3、镇雄县代表团王才礼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镇雄县‘普九’校舍严重紧缺的问题的议案”(顺字第17号);
4、昭阳区代表团马玉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遏制网吧业主超时经营的关键是电信公司按时切断终端口的议案”(顺字第22号);
5、昭阳区代表团董睿武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计生工作宣传员培训,提高宣传员补助的议案”(顺字第24号)。
五、其他工作方面1件
昭阳区代表团龙位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村(社区)干部工资待遇偏低的议案”(顺字第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