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9日至20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党在农村一系列惠农政策的不断落实,“三农”问题的不断破解,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交通状况的不断改善,以及城镇基础设施的不断改观,全市各级政府对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在逐步提高,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有效的推动了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尚有很大差距。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坚持把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碰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切合实际,制定规划。要坚持把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积极推进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门规划,科学指导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三)落实政策,加大投入。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推进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坚持把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项目投入和资金扶持;积极探索和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努力为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四)明确责任,各司其职。要坚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供销部门为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并赋予相应的职能职责和手段。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并提出履行责任的相关要求。建立和推行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责任制,真正使农村流通服务建设工作做到政府统一抓,供销部门主体抓,有关部门主动抓。
(五)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着力加强农村流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流通服务基本条件;着力培育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努力开拓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路子;着力加快农村流通服务组织的发展,努力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着力加大农村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农村市场秩序,改善农村市场环境,稳定农村市场价格,打击假冒伪劣,防止坑农害农,维护“三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