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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07年第7期(总第41期)

关于昭通市中心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说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30 阅读:2337

——2007年4月24日在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昭通市建设局局长 禄 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就《昭通中心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总规调整方案》)向会议作说明,请予审议。

一、编制《总规调整方案》的必要性

昭通中心城市位处云、贵、川三省交界的区域中心,历史上是南方丝绸之路的要冲,是“锁钥南滇、咽喉西蜀”的重镇,曾有“小昆明”之称。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如何发挥区域优势,如何进行产业传递与产业扩展,将本地资源效益最大化,使昭通重新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城市总体规划必须考虑的问题。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把昭通建成“云南重要的能源基地、重化工基地、农特产品加工基地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发展定位和昭通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昭通中心城市将担负起新的任务,制定新的发展目标。

现行的昭通中心城市总体规划是2002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昭通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02总规》)。经过几年来的发展,《02总规》已经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下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应当进行调整。

1、中心城市的性质和定位已经发生了变化

《02总规》将昭通城市性质确定为“区域中心城市;昭通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发展以能源、煤化工、建材为主,以烟草、食品加工为特点的现代化城市”,这一定位在一段时期有效地指导了城市建设。但是,由于近年来交通条件、开发条件、投资环境的极大改善,使昭通中心城市格局与城市功能结构发生了较大改变。首先,随着内昆铁路通车,昭通机场投入使用,昭待、水麻公路的开工建设,水富港即将扩建,昭通的立体交通网络已初步形成,昭通必将成为云南对内开放的大通道和大西南出海的便捷通道。其次,随着溪洛渡、向家坝、白鹤滩三座巨型水电站相继开工建设,昭阳区被列入全省县域经济发展重点扶持县,昭通作为国家重点开发区“攀西一六盘水经济开发区”和我省“昆水经济走廊”的核心城市、“云南的北大门”,其区域中心城市的作用日益凸现。第三,随着省级昭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将为昭通中心城市发展提供有力的产业支撑。第四,随着商贸物流的日益繁荣和扩大,必将带动现代物流业的大力发展,昭通将成为云、贵、川三省重要的仓储物流中心。因此,昭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进入了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城市地位的提升,城市发展目标及城市定位的变化,使得《02总规》已不再适应昭通中心城市的发展需要。

2、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急需调整

《02总规》确定:到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26万人,用地规模为25平方公里。但是从目前的统计资料来看,中心城市建成区18平方公里,城区的常住人口已经达18万人,2005年底,仅流动人口已经达到6万人左右,城市居住人口已达24万人左右。预计未来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将保持在9‰的水平上;昭阳区乡、镇、办事处的行政区划调整,北部新区开发建设,将有很多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随着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的加强,也将吸引各县大量人口入昭定居。所以,中心城市人口数量将会大幅度地增长,突破《02总规》规划的人口规模。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大,带来的直接问题就是老城区人口密度过大,人居环境恶化,交通阻塞,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城市功能要求,必须通过增加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新区,扩大城市规模,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因此,《02总规》规划的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急需进行调整。

3、产业发展及布局需要重新研究

随着昭通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的实施,需要对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及布局重新研究。未来几年,特色农产品加工、生物制药、载能工业、商贸物流、历史文化展示等产业将极大地推动昭通中心城市的发展,城市作为产业的载体,需要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对未来城市可能发展的产业进行认真研究,科学调整产业结构及布局,并对整个城市的功能结构做出合理的、科学的空间布局以及相应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电信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因此,《02总规》规划的产业结构及布局已不适应以新型工业化促进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必须重新进行研究。

4、城市发展目标需要进一步深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需要不断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才能体现科学发展观,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昭通,增强昭通中心城市对外开放的竞争力。要达到这些目标,需要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对城市景观、城市形象、用地性质、功能布局等要素重新加以研究和定位。

编制《总规调整方案》,就是要通过对城市性质、功能定位、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的调整,以及对城市功能布局、城市形态、城市发展目标的重新研究,使城市总体规划能够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指导昭通中心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二、《总规调整方案》编制的过程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昭通市中心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于2006年9月启动,由市建设局委托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编制。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在充分收集基础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城市规划法》和国家、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的法规、技术标准和规定,省、市关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计划,己经批复的《云南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昭通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2002年省政府批准的《昭通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以及相关政策及法规文件,在市建设局、市规划局配合下编制完成了《总规调整方案》。

《总规调整方案》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突出个性,体现特色的原则。

《总规调整方案》经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于2006年12月7日提交市规委会进行了审查,并予以通过。

三、《总规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功能定位

随着昭通中心城市担负主要职能的体现、区域中心城市功能的提升、总体调整后的城市性质确定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滇、川、黔三省交汇地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云南通向长江经济带和川、渝经济区重要的枢纽城市,云南的“北大门”;大西南物资南下出海的重要聚散地,川、滇、黔大通道的重要物流基地;金沙江水电开发重要的前沿城市和服务基地。

(二)主要产业

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生物制药业,载能工业,商贸物流业,文化产业等。

(三)规划概念

产业合理化,城市游憩化,大地园林化。

(四)发展目标

中心城市规划控制区面积将达到90平方公里,城市规模到2010年,城镇人口达26万人,建成区面积22.5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30%。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50万以上,建成区面积5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