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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卯时俊同志履职情况调查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18 阅读:8234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第四评议调查组

(2014年10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工作评议办法》规定,按照《2014年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进行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以常委会副主任皮永宏为组长,市人大代表邱芳、邓林、孙选春为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孔菊及法工委副主任马平、规备科科长邹华楠为工作人员的评议调查组,于6月30日至7月3日深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水富县人民法院,通过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听取评议对象履职工作报告、开展走访、查阅相关资料、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对卯时俊同志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依法司法的情况;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和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情况;依据部门职能,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评议调查。

评议调查组在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发放了民主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各137份,测评结果:满意票137票,满意率达100%。在市人民检察院及律师事务所发放调查问卷66份,回答结果均为好。通过评议调查,评议调查组认为卯时俊同志立身法院35载,从书记员逐步成长为院领导,几十年如一日,遵守政治纪律,坚定政治方向,注重学习,提升素质,严格执法,认真履职,严以修身,宽以待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洁身自好,廉洁自律。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摆正位置,当好参谋,乐于奉献,敢于担当,搞好团结,发挥纽带作用,成绩突出,先后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妇联和市委的表彰奖励。现将评议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遵守政治纪律,坚定政治立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思想,认真执行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做到旗帜鲜明、政治立场坚定,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识大体、顾大局,始终服从组织决定、听从组织安排,不论分配什么工作从不讲价还价。作为常务副院长,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支持、协助院长工作,不越权、不越位、不拆台,院长有事外出期间,敢于担当,竭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善于团结班子成员,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充分发挥了在班子中的协调配合、桥梁纽带作用。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自觉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及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专项警示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树牢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升个人理论素质和政治修养。作为院领导,带头坚持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人民法院相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驾驭审判工作的能力。

(三)增强监督观念,树立人大意识。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强。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每年“两会”期间牵头制定与代表的联络办法,组织梳理汇总会议期间各代表团讨论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及时带头制定改进措施,并向相关代表团作反馈,促进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主动配合做好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的准备工作,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亲自参与研究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落实。组织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的相关工作。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完成了省人大代表的定向联络工作,并承办了省“两院”到昭通与驻昭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的征求意见座谈会。

(四)依法履行职责,竭心尽力工作。卯时俊同志自2001年10月担任副院长以来,先后分管刑事一审,民商事一、二审工作。2009年担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后,分管政治部、机关党委、法律政策研究室、审务办,负责联系水富县人民法院和绥江县人民法院,承担全市人民法院年度绩效考评考核、审务督查及司法巡查工作。2014年分管立案庭、法律政策研究室、书记员管理处。同时,积极主动协助院长,抓扶贫挂钩、社管综治、群团组织、机关党建、女法官协会等工作,履行了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的职责,较好地促进了全院队伍建设、审判事务管理、诉讼服务窗口争创、司法信息公开、案件质量评估检查、司法调研等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1. 狠抓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干警思想教育。积极配合院党组组织干警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为民、务实、清廉”、“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活动,通过专题学习、座谈会、知识竟赛、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等方式,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增强了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意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高度重视法院干警的业务能力提升,积极与政治部研究干警培训方案,两年多来,共组织全市1400多名法官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市级有关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并两次组织两级人民法院业务骨干赴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参加能力提升培训班,促进了干警业务能力的提升。三是开展评先奖优。认真组织开展评先奖优活动,努力提升法院对外形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永善县人民法院黄华法庭分别受到全国妇联和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2. 强化审务管理。 一是有力推进审务公开。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学校师生旁听人民法院案件庭审,通过开通官方微博,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推行网上办案、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公众开放日制度,推进“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和审判公开的深入开展。二是积极开展审务督查。加强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动态管理,定期不定期进行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定下发了审务督查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使两级人民法院均衡结案态势明显增强。两年多来,全市共评查案件14636件,促进了审判质量的不断提升,防止案件超审限。三是考评考核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对县(区)人民法院考评考核办法,完善与县(区)沟通联络机制,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加强对审委会制度的完善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升。强化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在选任、培训、陪审方面有新的成效。

3. 重视调研工作。作为分管调研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注重法院软实力的提升,通过开展审判工作调研,传播法治文化正能量,不断提升审判机关的社会影响力。2012年共有12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中国法学会第七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及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组织的征文活动中获奖,3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编辑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和《刑事审判参考》等刊物。中标的云南省法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保障的调研》已通过省高级人民法院验收并被评为一等奖。2013年共有34篇文章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和省、市有关方面组织的征文评选活动中获奖和登载。几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工作一直在全省保持前列。

4. 关注窗口建设。一是高度关注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当前群众较为关注的立案难、申诉难等问题,组织法官干警到昆明等地学习调研,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和服务方式,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改进立案信访窗口的服务,加强诉讼引导和风险释明,重视诉前调解工作,减少盲目诉讼和滥用诉权现象,有效缓解立案难、申诉难问题。二是着力化解涉诉信访。不断提升立案信访信息化水平,市、县(区)人民法院实现网上申诉和与最高人民法院及省高级人民法院之间的远程视频接访。通过落实院长接待、领导包案、司法救助等方式,努力化解涉法信访案件。2012年以来,两级人民法院共处理群众来信9207件,接待来访群众30710人次。省高级人民法院交办和市人大常委会等单位移交的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得到逐步加强。对涉及“三养”、工伤事故赔偿及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等特殊群体案件,减、缓、免交诉讼费3042件413.92万元。办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96件。

(五)树立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五个严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没有积案不报、压案不查、查办不力的情况。按照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廉政专题警示教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时交纳廉政风险保证金、认真填写个人廉政档案,与所分管联系的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始终坚持严于律己,树牢思想防线,时刻警醒自己,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保持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子女,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个人无违法违纪行为,分管部门未发生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二、存在问题

(一)对人民法院涉及的改革任务研究创新不够。新时期,对人民法院的改革工作明确了方向,在改革管理体制、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法院的改革工作面临许多新任务。卯时俊同志作为分管法律政策研究的领导,在学习理论和相关业务上不系统、不深入,对上级法院的要求把握不深,主动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法院调查研究的时候少,结合法院工作面临的改革任务主动思考不够,研究分析不够。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缺乏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和敢闯敢试方面不大胆,积极性、主动性不够。

(二)对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解决不彻底。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群众期望通过法院审理案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通过法院努力,“立案难”的问题有很大改变,但在少数基层法院“立案难”的问题还时有发生,群众对法院的立案工作还不是很满意。卯时俊同志作为分管领导,平时只注重常规的诉讼指导和司法救助,对如何从制度上解决“立案难”思考的不多,解决“立案难”的措施未完全落实,“立案难”的问题还未彻底解决。

(三)工作力度需要加强。协助院长抓机关纪律作风检查和工作督促方面存在老好人思想,有时工作不够大胆。对机关有些制度的落实和工作成效的巩固、提升,督促、检查不够。

三、下步建议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提升理论素养。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和法院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学习重点,深刻领会上级法院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把法律法规学习与审判业务知识学习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促进分管工作扎实开展。

(二)深入基层,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要高度重视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进一步转变作风,主动思考面临的改革任务,结合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积极深入基层加强对相关改革工作和重点课题的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法院干部职工的意见,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提供有价值的理论成果,为深化法院改革奠定基础,为审判实践提供指导,在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上再创佳绩。

(三)开拓进取,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把当前司法改革的新要求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把中央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立创新思维,树牢勇于创新、敢于创新的思想,结合形势和要求,对分管工作积极主动思考,勇于大胆探索,不断拓宽工作思路 ,大胆探索工作方法,努力使工作推旧出新,取得新成绩,干出新亮点。

(四)转变作风,进一步扎实推进工作。要按照公正司法的新要求,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 ,坚持司法为民,着力在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以及“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六难三案”问题上下功夫、花力气,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抓实工作措施,全力维护司法公正。要克服当老好人的思想,进一步抓好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加大工作措施落实力度,加强对纪律作风和工作的督查、督办,使工作取得更好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