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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时俊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18 阅读:6715

——2014年10月29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卯时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报告2012年以来个人履职情况。

一、履职的主要情况

在组织的关心培养和同事的支持帮助下,我从一名知青一步步成长为中级法院的审判员、副庭长、庭长,2001年10月被提拔为党组成员、副院长,2009年1月被任命为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已在中、基层法院工作35年。2012年以来,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摆正角色位置,端正工作态度,积极发挥助手作用,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调动分管联系部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注意协调各部门和院领导之间的关系,较好地完成了院党组和院长安排的各项工作,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了宪法、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两级法院的执行和落实。

(一)端正学习态度,强化思想认识。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重视个人政治修养及理论提升。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市委全会、市“两会”及上级法院召开的一系列会议精神,积极参加各种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注重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为昭通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信心,坚定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服从服务于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及审判业务素质,服务大局、服务审判、服务群众的意识得到明显加强。

(二)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履行职责。

一是积极配合抓好队伍建设。强化思想引导,积极配合院党组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群众路线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效落实省高院安排的“作风改进年”、“素质提升年”及“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教育活动的要求,深化对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等宗旨观念的认识,引导法官干警提高对“两强一堡”战略及昭通“411”发展思路的定位和认识,有效增强了法官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意识。重视法官干警的业务能力提升。根据院长的安排,积极与政治部的同志研究法官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及市级有关方面组织的学习培训问题,并成功组织了两级法院业务骨干赴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的能力提升培训。两年多来,全市法院共有1400多名法官干警参加了最高法院、省高院及市级有关单位安排的学习培训活动,39名法官干警通过司法资格考试。认真组织开展各种评先奖优活动,努力提升两级法院的对外形象。市中院和永善县法院黄华法庭分别受到全国妇联和最高法院表彰。两级法院共有27个集体和4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59个集体和127名个人受到市级奖励。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注重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单位的人员招录及书记员选聘等组织人事工作,为缓解法官断层及人员短缺尽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是不断加强审判事务管理。针对审判、执行及综合部门的重要敏感岗位,分析查找需要注意和加强的环节,健全监督机制,基本实现了对权力运行关键节点的跟踪、预警及对风险节点的动态监控;重视案件信息录入工作,推进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同步生成,初步实现案件上线运行及流程管理;根据形势变化及工作实际,对审委会会议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加强了审委会的自身学习及业务水平提升;积极开展审务督察,定期不定期进行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加强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动态管理,两级法院均衡结案的意识明显增强。及时组织学习省高院印发的典型案例及情况通报,安排不是审委会委员的庭长及不是案件承办人的审判长列席审委会听取相关案件的讨论并发表意见;积极通过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跟踪案件办理进程,通报省院对各中院相关工作的排名情况,加强督促催办,防止案件超审限。完善院领导联系基层法院制度,强化了对县区法院的考评考核,进一步健全内部沟通联络机制,目标责任管理和绩效考核正常有效开展,较好地推动和促进了审判事务管理。

三是扎实推动诉讼服务窗口争创。引导法官干警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社会反映和群众较为关注的立案难、申诉难等问题,组织法官干警到昆明等地学习调研,不断转变工作思路、改进服务方式。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改进立案信访窗口的服务,加强诉讼引导和风险释明,重视诉前调解工作,强化对类案及集团性诉讼案件的基础调研并向当事人提出合理建议,减少盲目诉讼和滥用诉权现象。积极落实涉诉信访改革要求,通过落实院长接待、领导包案、司法救助等方式,着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等工作得到逐步加强。省高院交办和市人大常委会等有关机关移交督办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办结。不断提升立案信访的信息化水平。远程视频接访等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两级法院都实现了网上申诉及与最高法院、省高院相互之间的远程视频接访。2012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处理来信2378件,接待来访人员8490人(次);共对涉及“三养”、工伤事故赔偿等特殊群体的案件减、免、缓交诉讼费3件1.07万元;办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3件。

四是着力推进司法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案件受理流程、收费标准、受理条件、风险提示等相关信息,所有符合条件的案件均做到公开审判和执行,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得到逐步推进,司法信息网得以正常运行。拓展公开方式,全市法院均开通了官方微博,市中院和永善、水富等县区法院开展了庭审网络直播活动。巧家、永善、彝良、鲁甸等县区法院就社会关注案件和相关重点工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两级法院共通过“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在公共场所组织庭审300余件次,旁听群众达6万余人次。

五是重视案件质量评估检查。扎实开展“两评查”活动,全市法院共开展庭审评查448件,较好地促进了庭审规范化水平的提高;2012年共对2609份裁判文书进行了评查,占2011年以来已结案件24590件的10.61%,对法律文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纠正和改进措施。2013年又对11579件案件进行了集中评查,占已结案件的67.58%。2014年配合省法院开展了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对重点敏感案件的集中评查工作已成为常态。

六是不断强化司法调研能力。在院长的重视及各位院领导的支持配合下,调研工作一直保持在全省各中院前列,软实力作用得到逐步彰显。2012年有14篇论文在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市社科联等单位组织的征文活动中获奖,3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编辑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和《刑事审判参考》等刊物。2013年19篇文章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和省市有关方面组织的征文评选活动中获奖,1篇案例被《中国行政审判指导案例》采用;38篇论文被《公正司法制度理论与实践探讨》、《云南政法研究》等省级以上刊物选登;市中院牵头完成的1项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被评为一等奖,承担的省法院和市社科联的两个课题都已通过验收;2014年又中标最高法院、省法院组织的调研课题各1个。

七是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对两级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工作的指导和督促。2012年,鲁甸、巧家、彝良、威信、盐津、大关、永善、绥江等县法院争取政府关心,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全市法院共落实人民陪审员出庭参加陪审的补助等经费59.63万元,邀请281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各类案件2224件,同比上升4.31%,占一审普通程序结案5258件的42.3%;2013年两级法院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822件,占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结案5508件的51.23%;2014年1至9月,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178件,占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结案3911件的55.69%。

八是切实配合做好日常管理。进一步配合院长完善好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规定、公车管理规定,在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推动廉洁自律承诺、一案一承诺、廉政谈话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有效规范上下班纪律及请销假制度,落实院领导和中层干部一岗双责,强化日常检查、审务督察及司法巡查工作,重视应急处置及风险防范,书记员管理等司法审判辅助工作得到不断加强,较好地促进了单位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认真做好扶贫挂钩、社管综治、新农村指导员派驻等各项临时性工作,加强对工会、妇委会等群众性团体组织的工作指导,积极配合做好院机关审判综合楼迁建及信息化等工作,机关党建工作、百千万帮扶工程等专项工作还得到了市级相关单位的肯定,干部选拔、女法官协会等工作还被作为先进典型在相关会议上进行交流。

(三)自觉接受监督,重视沟通联络。

一是切实增强人大意识。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确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与人民法院之间的监督关系,增强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尊重并认真落实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

二是注重代表联络及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每年“两会”期间都牵头制定与代表联络的办法,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落实。及时组织力量对各代表团讨论审议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并制定具体的改进落实措施,提请院党组讨论后进行落实。针对各代表团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的类案情况作了专门了解,并向相应的代表团团长作了反馈。根据省高院的要求,完成了党组确定的省级人大代表的定向结对联络工作,并承办了省“两院”到昭通与住昭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的征求意见座谈会。

三是认真配合做好专项工作报告等事宜。配合党组做好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等具体工作,积极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到中院观摩评查庭审活动的相关事项。通过努力,两级法院与代表的联络沟通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2012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146件 622人(次),2013年又邀请了661名各级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

(四)增强廉洁意识,力求克己奉公。

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积极参加廉政专题教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填写个人廉政档案,并与所分管和联系的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工作和生活中注意加强廉洁自律,根据有关标准对照检查自己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相关要求,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五个严禁”规定,着力解决自身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防范力度,没有积案不报、压案不查和查办不力的情况。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为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出了自己应有的努力。个人无违纪违法行为,分管部门未发生过违法违纪的人或事。

二、存在的不足

(一)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学用结合抓得不好。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一系列改进作风的部署要求学习得不够系统全面,对上级法院的要求把握得不深,对市委全会作出的决定领会得不到位,用学习指导工作、推动落实上还有不少差距,政治意识和宗旨观念还有待强化。业务学习没有形成常态,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主动学习不够,经验主义、本本主义的思想比较突出,机械办案、教条主义的现象仍然存在,在坚持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方面仍有不足。

(二)主动深入基层不够,群众观念还需增强。群众观念不强,本位意识比较突出,过分强调日常工作繁忙,忙于事务性工作的时间比较多,主动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的时间少,深入基层法院特别是法庭与一线法官干警交流沟通的时间更少,主动加强与案件当事人联系及回访工作也做得不够,对各基层法院及法官干警存在和面临的困难了解得不多,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不够,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缺乏开拓进取意识,工作思路较为狭窄。受年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工作上缺乏创新精神,开拓意识不强,在积极探索、敢闯敢试方面还有不少差距,主动结合国情、省情、市情、院情,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结合审判事业发展,结合司法工作实务主动思考业务、思考管理、思考工作不多,被动应付工作的情况较为突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法院工作面临的改革任务和如何更好地配合党组书记、院长抓好全院工作主动思考少,在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方面不够大胆,工作按部就班,积极性、主动性仍需加强。

(四)推动落实力度不大,创新思维急待转变。在具体业务工作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认识得不够高、把握得不够准,解决力度也不够彻底,仅满足于常规的诉讼指导、司法救助等工作,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立案工作、解决“立案难”问题方面没有作过多的思考,从主观思想上找制约因素的比较多,从客观问题上思考如何解决方面做得少,就是对上级法院提出解决“立案难”工作措施的落实上也还有不小差距。此外,老好人思想比较严重,考虑同事之间关系方面过多,以身作则抓落实方面还有待加强,协助院长抓机关纪律作风检查和工作督促方面还需加强,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和落实,才能更好地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重视学习把握方向,丰富知识提升素质。切实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继续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自觉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来武装头脑,努力提升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主动争取党委和党组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加强对审判和执行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有计划地抓好新近出台的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握,自觉加强对各种业务工作的研究,努力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把法律法规学习与审判业务知识学习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个人的业务能力,有效促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做实做细基础调研。一是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改进作风为抓手,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深入基层法院特别是法庭,听取基层一线法官干警的意见和建议,重视与中院机关各部门法官干警的沟通交流,切实帮助基层法院、法庭和一线法官干警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主动深入立案窗口、信访接待点,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带头及时研究并逐步加以解决,努力化解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三是高度重视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着力加强对两级法院面临困难和司法实务中反映出来的情况的基础调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现有成果,带头做好中标的省法院和市级有关单位组织的重点调研课题,带领研究室人员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调研分析,并重视加强与上级法院的院校合作,着力提升研究工作水平,提升调研工作质效,努力为审判实践提供有力指导。

(三)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努力拓宽工作思路。正确把握新形势、主动迎接新任务、积极面对新挑战,真正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司法改革的新要求和上级有关方面确定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任务与昭通两级法院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直面中央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勇于进取、敢于担当,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工作方式,并在自己所分管和联系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实践和运用。努力打破常规和思维定式,多与一线法官干警作换位思考,多从审判业务实践方面来认识问题,多从当事人的利益角度来把握问题,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和社会要求,主动思考自己分管联系的工作,不断拓宽工怍思路,努力推旧出新,使自己的工作能够取得新的成绩、干出新的亮点、收到新的效果、迈上新的台阶。

(四)直面问题正视困难,改进作风推动落实。按照公正司法的新要求,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抓实工作措施,着力在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立案难”等问题上动真格、办实事、求实效,从人力、物力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并着力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督,切实改进和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做细做实人民法院第一环节和最后一个环节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积极配合院党组和主要领导抓好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加大对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力度,加强对纪律作风和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确保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上级法院安排的工作任务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尽管自己下个月就要退休,但我一定不会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一定会正确对待大家对我的评议意见,继续坚持在市委及院党组的领导下,主动争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注重素质提升,加强团结协作,尊重领导和同事,为自己所钟爱的审判事业倾心尽力工作。同时,感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多年来对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报告,请予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