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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波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18 阅读:7015

——2014年10月29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龙  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以来个人履职情况。

一、认真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和综合能力素质

2007年4月24日、2012年2月21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先后两次任命我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深知学习是一种责任,只有加强学习,才能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因此,尽管我任现职已有7年之久,但仍然把学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理论水平。二是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有关文件,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学习,向基层干部群众学习,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二、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考虑,科学研判,统筹兼顾。二是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市人口计生委虽然不直接参与行政执法,但担负着监督和指导各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行政执法的责任。工作中,我和市人口计生委一班人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和指导,帮助基层人口计生部门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滥用公权、以权代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近年来,基层计生工作中的违法行政现象已极少发生。四是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按要求列席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会议,从来没有出现过借故不列席的现象。四是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对市人口计生委承办的代表建议,我都十分重视,带队进行调查研究,认真抓好办理,努力提高办结率、办复率和和办理质量。2007年至2013年,市人口计生委共办理代表建议10件。今年3月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村(社区)两委干部、计生宣传员养老保险的建议”,市政府安排由市人社局主办,市人口计生委和市民政局协办。通过3家部门共同努力,目前已经办理完毕,并由市人社局于6月23日书面答复了提出建议的代表。

三、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昭通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及各级人口计生干部,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稳步推进,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进一步得到遏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从2011年的7.9‰下降到2013年的7.4‰,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在省政府对全省16个州市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排序中,昭通2012年、2013年分别名列第8位、第9位,扭转了多年来位列全省末位的局面。

(一)抓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工作法治舆论环境。不断规范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指导督促各县区切实抓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与市级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联合开办了“昭通人口计生”栏目,扩大了宣传面,增强了影响力。2012年以来,督促指导各县区更新固定性宣传标语1万余条,制作人口计生公益广告牌1064块,发放各种宣传品330万份,电台播报人口计生新闻160条、有关报纸刊登人口计生新闻稿件160篇。

(二)抓利益导向,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中央和省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两个《决定》出台后,我带领调研组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昭通实际,代市委、市政府拟订了实施意见稿,上报市委、政府研究。2009年5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昭发〔2009〕7号),明确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文件出台后,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提高标准,加大奖扶力度。仅2013年,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安排各种计划生育家庭奖扶资金共计1839.74万元,6111人享受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1502人享受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484户次享受了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116996人享受了教育奖学金、新农合等方面的优待,68户失独家庭享受了2013年开始执行的一次性抚慰金31万元。

(三)抓节育措施尤其是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严控人口过快增长。受经济、文化、传统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市群众生育观念相对落后,要真正全面实现自主生育、理性生育,难度很大。因此,采取以“一放二扎”为主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仍是控制人口过快增长较为有效的重要举措。2012年以来,全市继续推行“应术尽术”,狠抓以“一放二扎”为重点的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2012年和2013年,全市累计施行结扎48960例,其中二扎40362例;一孩放环68269例。2014年上半年,全市施行结扎16705例,其中二扎14108例;一孩放环23368例。到目前为止,全市一放率为69.9%,二扎率为74%,为控制违法生育特别是违法多孩生育打下了基础。

(四)抓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努力探索建立工作新机制。我市是人口流出大市,每年外出务工人员达100余万人,其中育龄妇女就达30余万人,流出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成为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市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先后制定出台了《昭通市推动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实施方案》、《昭通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等制度。2012年以来,我市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情况列入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五)抓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筑牢基层计生服务网底。一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努力改善基层人口计生服务设施条件。我任现职以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新建和改扩建县级计生服务站10个、乡镇计生服务所113个,其中2012年以来争取了7个县级计生服务站和19个乡镇计生服务所的新建和改扩建;为县乡两级计生服务站所购置增添了B超、血球计数议、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手术床、手术器械等设施设备。二是加强基层计生服务队伍建设。按照人口规模配齐村(居)委会计生宣传员和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员,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提高计生宣传员待遇。自2009年起,参照村委会副职的标准兑现村级计生宣传员补助,市级财政对计生宣传员的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元增加到300元,姣好地调动了计生宣传员的工作积极性。千方百计增加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编制。我任现职以来,全市共新招聘290名计生技术人员充实县乡服务站所,基层人口计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2012年以来,市人口计生委每年都对乡镇计生办主任组织综合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计生队伍的业务素质。四是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创建工作。截至2013年,昭阳、水富、盐津3个县区通过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达标验收,永善、彝良、威信、绥江、鲁甸、镇雄7个县通过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达标验收。自2011年在彝良、威信、永善3个县试点启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以来,2013年实现了11个县区全覆盖,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4358人,2014年1至5月完成48288人,完成目标人群的67.11%。

(六)抓重心下移,稳步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坚持政府指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人口与计生工作长效机制,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扎实推进。从2009年起,在全市11个县区开展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共创建县级示范村(居)540个,市级示范村(居)210个。其中获得省级示范村(居)称号的36个,获得国家级示范村(居)称号的20个。大力推广昭阳区西街社区、巧家县莲塘村、大关县龙坪村、永善县大同村等国家级示范村(居)的工作做法、经验,促进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健康发展。

(七)抓依法行政,推进人口计生法制化进程。一是通过制作专栏、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发放宣传单、宣传画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公开奖励优惠政策,公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办理流程。二是深入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制定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基层计生执法队伍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施术、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执法主体不规范等问题。三是组织开展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创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示范单位等工作。2012至2013年,水富县向家坝镇、昭阳区旧圃镇和盐津县盐井镇被命名为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开通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和“96128”阳光政府服务热线,及时倾听群众诉求,搞好政策咨询解答。四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化解信访积案,切实解决了全市计生工作中一批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八)抓督促检查,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工作中,每年我都组织抽样调查队对各县区进行不打招呼的抽样调查,同时抓好日常工作督查,定期不定期组成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动态,发现问题,督促整改。2012年以来,我曾先后深入到11县区60余个乡镇120余个村组,对人口计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四、增强民主集中制意识,维护班子和部门团结

一是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程序办事,不搞“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对工作不推不滑,放手和支持各位副职有职有权、大胆负责地开展工作,营造了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二是以人格力量带班子。做到心底坦荡、胸襟开阔、待人以诚,加强同班子成员的沟通,增进理解、增加感情,引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注重维护班子整体和成员的威信。三是对机关干部职工既严格要求又关心帮助,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廉洁自律,清廉从政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始终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廉洁从政有关要求,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焦裕禄、杨善洲等先进典型为榜样,以反面案例警醒自己,没有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行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我任现职以来,市人口计生委机关没有发生过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

六、存在的不足

(一)对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把握不够。面对发展变化的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自己对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不多、把握不够,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调研少,思想解放不够,创新精神不强,工作思路不宽,对全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够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管用”的困境,缺乏有效的应对办法和措施。

(二)对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宣传工作重视不够。人口计生宣传内容虽然比前些年明显规范,但宣传规模、声势有所减弱,宣传方式不够丰富,不够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照本宣科多,利用当地先进典型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较少。

(三)抓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出人口计生管理还缺乏有效措施。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虽然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以流入地为主,但从长远和全局的角度考虑,对我市流出人口的计生管理决不能放松。近些年,我虽然对加强流出人口计生管理做了一定努力和探索,但效果仍不明显。

(四)调研指导工作不够深入,总结推广基层计生工作经验不够。在下基层调研指导过程中,有时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的现象,针对性不够强。比如对基层在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尽规范、透明度不够高等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指导改进,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没有很好地总结推广。

(五)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内容不尽科学,考核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受各方面压力的影响,存在计划生育率、违法多孩控制数等少数考核指标过高、不切实际的问题。虽然不断进行改进,但还不够科学、完善。对少数县区制定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一些不合理内容,没有态度鲜明地予以纠正,客观上导致了一些统计数据不实。

    七、今后继续努力的方向

(一)深入调查研究,超前谋划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和水平。立足全局,把握人口计生工作走势、发展规律,选择一些带全局性、战略性的课题进行超前研究,集中各方智慧,提出有预见性和前瞻性的对策,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二是突出重点。抓住一个时期群众反映的热点、工作落实中的难点,特别是制约工作深入开展的瓶颈性问题,寻求破解的思路和对策,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发展。近期,要重点调研和应对“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够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管用”的问题。

(二)不断拓展和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善于发现和宣传计划生育先进典型,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继续运用农村文化大院、农村文艺宣传队和农家书屋等有效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加强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和利益导向宣传,大力弘扬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

(三)积极探索总结,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指导,健全完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县区人口计生部门主动加强与流入地的沟通联系,准确掌握流动人口情况,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

(四)抓好基层计生服务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培训,加快人口计生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队伍建设步伐,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稳定基层计生服务队伍,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检查指导,大力总结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增强工作决策的针对性和工作措施的实效性。注重发现基层在人口计生工作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办法,及时加以总结、提炼和推广,指导好大面工作。

(六)健全完善目标责任管理机制,使目标责任管理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机制,以加强平时考核为抓手,突出动态考核,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进一步调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对我进行工作评议,是对我履职情况的一次检查、监督,也是对我个人的鞭策、鼓励和支持。我一定认真接受评议,认真听取评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依法履职,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进一步做好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为昭通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