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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顺民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18 阅读:7990

——2014年10月29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昭通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顺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进行工作评议的通知》要求,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维护人大权力机关的地位,依法履行市人大赋予的使命和职责,确保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及环保法律法规深入贯彻执行。2010年9月任环保局长以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促进经济建设取得实效。

(二)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坚持把整个环保工作置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组织开展的环保世纪行活动,全方位推进环保宣传,严格环境执法,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有力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谐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努力。2013年,拟定方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对《环境影响评价法》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彝良县驰宏公司、高能精煤公司、威信县麟凤煤电一体化项目、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执法检查,有力促进《环境影响评价法》有效实施。

(三)主要工作。在环保工作中,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工作理念,按照云南省委提出的争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市委提出的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努力服务经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在污染治理、环评审批服务、环境监管、生态保护、能力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全力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1. 盯死目标,强化减排。紧紧围绕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减排目标责任书,强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每年对《昭通市人民政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进行细化分解,由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主体。2012年和2013年两年,我市减排项目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削减量基本完成责任书任务;2014年上半年,根据全省经济运行情况通报,我市减排项目任务完成在全省排列第六位,二氧化硫完成半年任务,氮氧化物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量全省排名分别为第五位、第八位。2012年至今年上半年镇雄、威信火电厂脱硫脱硝运营正常;华新水泥、鲁甸昊龙、巧家白鹤滩、镇雄三合4家水泥厂烟气脱硝工程通过省厅验收,正常运营;昭阳、鲁甸、威信、水富、镇雄、永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昭阳二期和其他县区污水处理厂进入试运行。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调查,建立大气主要污染物核查核算电子台账工作,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础工作。目前,已组织编制完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核,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大气污染防治2014年度实施计划。通过监测显示,昭阳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状况。

2. 强化服务,依法环评。严格环评准入,杜绝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环境容量不足地区的环评审批,及时公开环评信息,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结构调整,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紧紧围绕昭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强化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服务经济建设取得一定成绩。特别是2014年,针对一季度全市经济下滑的严峻形势,采取了有力措施: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限由60天缩短为20个工作日;报告表审批时限由30天缩短为10个工作日;登记表审批时限由15天缩短为1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大幅缩减。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作风,坚持问题导向,深入11县区就项目环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环评审批服务承诺“共同跑、不用跑、指导好”三句话(即:省上和部里审批的项目共同跑,市里审批的项目不用跑,县区审批的项目指导好),进一步强化环评审批服务。紧紧围绕2014年昭通市100项重大项目开展环评服务,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按月向市委市政府上报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进展情况。2014年6月,张纪华市长对《昭通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加强服务 促进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作了批示,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学习,充分肯定了我局在环评服务推动地方经济建设的做法。2012年至2014年6月30日,完成1502个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其中报告书81个,报告表433个,登记表988个,为昭通市经济建设和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3. 强化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2012年以来,在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环保专项联合行动中,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和涉铅、镉、铬等重金属行业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共出动执法人员3980人次,检查企业1112家次,对7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经济处罚,处罚金36.9万元,对1家超标排污企业进行了责令停止生产行政处罚,对54家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25家环境违法企业挂牌督办,其中市级挂牌督办7家,县区挂牌督办18家。通过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切实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确保老百姓呼吸上新鲜空气、喝上干净水。

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现场环境监察。加大对全市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及重点减排企业的现场环境监管,对辖区内的云南水富云天化有限公司等10家国控企业严格进行现场监察,督促和指导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设施运行和管理。严格项目建设“三同时”及改、扩、建工程环境现场监管。联合四川省对“三站”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川滇联合监察,督促“三站”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落实环保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水电站建设给环境带来的影响和破坏。

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管。对渔洞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每月开展一次现场环境监察、监测,相关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强化对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备用水源的严格监管,有力地打击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基本取缔了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规范整治了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主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引发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做好重大会议、节日及中高考期间值班工作,对重信重访案件实行局领导包案督办制度,畅通12369环保热线,对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受理,事事有落实。2012年至2014年6月30日,全市环保部门接受和转处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711件(2012年209件,2014年283件,2014年上半年219件),处理率和办结率达100%。

严格排污费征收。2012年和2013年,征收排污费2669.89万元;2014年上半年,征收排污费559万元,完成半年任务。

加强环境监测。开展“城考”监测,国控、省控河流断面监测、重点污染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服务性监测,开展溪洛渡、向家坝、白鹤滩巨型水电站建设期间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强化核安全与辐射管理。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切实做好核安全与辐射监管工作,履行环保部门反恐职能。在辐射管理工作中,完成昭通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昭通机场已建导航台站,中国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已建移动通信基站项目验收工作。开展对重大项目、重要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辐射管理现场监察,进一步强化安全防护工作。

有效应对环境突发事件。2012年彝良县“9·7”地震,2014年永善县“4·5”地震,市环保局迅速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派出环境应急小组指导相关县区环保部门对震区饮用水源地、企业、矿山、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等进行检查,排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了震区的环境安全和灾民饮用水安全,有效预防了环境次生灾害的发生。

4. 加强宣传,增加全民环保意识

坚持舆论领先、宣传教育开路的原则,充分发挥昭通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宣传影响力,通过电视新闻报道、报刊发行、广播、网站等,向全社会宣传报道环境保护工作,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市、县区环保局每年都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历年昭通市的“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和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环保之声》新闻栏目;2013年9月2日,《中国环境报》地方新闻专栏中专版刊出昭通在污染治理、环境监管、生态保护、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5. 结合实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十八大“五位一体”的要求,紧紧围绕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市这一庞大的系统工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生态示范创建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全市有23个乡镇被命名为“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15个行政村被命名为“昭通市市级生态文明村”。开展了绿色细胞创建,创建绿色学校58所、绿色社区13个、绿色酒店5家。

6. 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指导11县区环保部门建立项目储备库,提高了项目的储备质量。2012年、2013年争取到上级项目资金共计6727万元,使区域环境得到治理、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全市环保系统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四)强化责任,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市人大代表从加快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对环保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后,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始终坚持单位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科室抓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定专人负责办理,细化承接、组织、调研、协商、答复等主要环节,努力做到有的放矢,保证每件建议的答复质量。2013年,受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关于加强我市汽车尾气污染控制的建议》和《关于对我市中小型水库水质进行常态化监测的建议》,全部按要求办理完毕。

(五)清正廉洁,履行好“一岗双责”。

带头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规定,严格遵守、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省、市党风廉政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长与副局长,副局长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环保局机关2012年考核为合格,2013年考核为优秀。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2012年、2013年党建工作考核为合格。建章立制,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作风,主动服务,得到好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做到用权不独揽、放手不撒手,重大事项坚持召开党组会、局务会集体研究,不搞议而不决,一旦决定,带头贯彻执行。2012年、2013年个人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一是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不深、不透,存在应对式学习现象,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还有差距。

二是环境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特别是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得不好,“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是监察、监测队伍力量薄弱。部分县区监察大队只有一两个人,难以形成有效的环境监管格局;县区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素质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环境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是干部的教育、使用和管理有待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较大程度依赖于上级环保部门,自身环保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开展得不够好,人员素质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需要。

三、努力方向

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强化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继续深入学习十八大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真学、真用、真实践。

二是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昭通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共同跑,不用跑,指导好”环评审批服务承诺,全面落实“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宽严适度、有保有压、提高效率、主动服务、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优化审批程序,加强对环评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项目集体审批,确保审批质量和效率提升,跟踪服务好全市重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切实采取有效减排措施,加大督促和检查力度,确保年度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是加强环境监管,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对重点排污企业加强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有效开展昭阳中心城区细颗粒物( PM2.5)、臭氧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涉核部门的日常管理;对违法排污、违反“三同时”制度、破坏生态环境、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环境违法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罚,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四是强化管理和引导,帮助年轻干部健康成长。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教育、法律法规学习、环保业务技能培训和轮岗交流锻炼,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环保队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