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更多...
关闭
所在位置: >监督工作 >审议意见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2010年度昭通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21 阅读:2661

2011年10月26日至27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陈明甫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度昭通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规定》的规定,对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涉及面宽、工作量大,审计的质量较高,所指出的问题准确、深刻,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为确保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监督管理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加大对各种专项资金管理的力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财政该拨付的应及时拨付到位,政法系统内部应完善管理制度,杜绝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应尽最大可能向基层一线倾斜,确保基层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的工作经费需求。

二、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二级公路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三、高度重视和加强农村低保、新农合等民生保障资金的管理。应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全市农村低保的申报、评审和发放的程序、办法和新农合报账的比例、审核的措施等,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四、对报告中所列问题的整改结果应在年度组织专项督查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