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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21 阅读:2845

2010年11月11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曾树银所作的《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2008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坚持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加大宣传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措施推进禁吸戒毒工作,禁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也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差距:毒品犯罪形势仍然严峻,禁毒工作任务艰巨;禁吸戒毒工作仍需继续加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较为薄弱;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禁毒委成员单位的职能发挥不够。为进一步推动禁毒法的贯彻施行,使禁毒工作不断取得更大的成绩,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坚持不懈抓好禁毒工作。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禁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禁毒工作列入“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增强信心,持之以恒抓好禁毒工作。市禁毒委要加强领导,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进一步完善禁毒责任制,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把禁毒工作纳入检查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形成禁毒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传,加强教育,形成禁毒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把禁毒宣传纳入“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分年度突出有关重点内容,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宣传。要加大对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进一步重视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让拒毒、防毒意识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坚持严打方针,继续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政法部门要坚持严打方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监管,及时掌握动态,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既要大力侦破贩毒大案,又要注重打击零星贩毒。要进一步增强侦破案件的能力,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嚣张气焰。

(四)强化措施,进一步做好禁吸戒毒工作。面对十分繁重的禁吸戒毒工作任务,市人民政府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坚持不懈抓好禁吸戒毒工作。要以强制戒毒为重点,加大收戒力度,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和方法,积极为戒毒人员脱毒创造条件。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抓好试点,逐步推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戒毒人员脱毒、就业提供帮助,使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逐步规范化、正常化,真正发挥工作效应。

(五)积极努力,推动无毒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要按照市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大力开展“无毒县”、“无毒乡镇”、“无毒社区”、“无毒单位”、“无毒场所”、“无毒家庭”等创建活动,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格局。符合条件的地方和部门要积极申请,早日创建,不断扩大无毒覆盖面。条件还不成熟的,要创造条件努力创建。已经创建的乡镇、社区、单位,要不断巩固无毒创建成果,毫不松懈,防止反弹。要通过开展无毒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取得禁毒人民战争的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