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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规划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21 阅读:1202

2010年5月18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马绍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规划落实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强领导、措施有力、责任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有新进步;三是普法工作更加注重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新方式,讲求实效;四是依法行政成效明显;五是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有新特色。同时,也还存在不少差距: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在一些地方还未真正形成制度,坚持不够;法律“六进”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特色不够鲜明,重点内容不突出,普法方法仍较陈旧、单一;少数地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把关和备案审查还有差距;普法人员、经费保障还未完全落实。为进一步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长期、深入开展,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充分认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带头学法、守法,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要将学法列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每年学习计划,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努力提高党委依法决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不断创新普法机制和方式,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结合不同地方、不同部门、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突出法律“六进”的重点内容,增强普法针对性。要创新普法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使普法更加为群众喜闻乐见,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增强普法实效性。要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

(三)要突出依法治理的重点。依法治理的重点是“依法治官”,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要进一步秉公办案、公正司法,严守法律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四)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保障。要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的领导、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共同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抓紧做好自查工作,迎接省的检查验收。要在全面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及早制定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人员的落实,按规划确定的标准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