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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渔洞水库保护条例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21 阅读:1136

2009年6月24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邬永飞所作的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条例〉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渔洞水库保护工作事关全局,关系重大。自2006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做了大量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但整个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离条例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保护工作需要还存在很大差距。为进一步加强对渔洞水库的保护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渔洞水库保护工作事关全局,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做好渔洞水库保护工作,确保水库水体安全和水质安全,是相关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法定职责;是其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相关各级政府及部门一定要站在总揽全局、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渔洞水库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渔洞水库保护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努力增强渔洞水库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渔洞水库保护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渔洞水库的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相关各级政府和部门一把手工程来抓,坚持做到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起直接责任具体抓,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配合抓,高位推动,整体联动,强势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大投入,狠抓治理。要坚持把渔洞水库保护专项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真正做到逐年有所增长,要进一步加大向上积极争取和市内积极整合各种项目和资金的力度,确保渔洞水库保护的必需投入;要科学利用规划成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及时制定治本方案和措施,下决心对渔洞水库保护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集镇和重点村寨进行切实有效的工程治理、生物治理和环境治理;积极有效地防止和减轻泥沙、垃圾和其它污染物对水库水体及水质的污染和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用水的安全。

三、严格执法,令行禁止。尽快成立机构、组建队伍、明确职责、建章立制,有效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和治安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坚决制止各种违禁违法行为的发生,使保护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进一步理顺保护管理机构的体制,进一步强化保护管理机构的职能和责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保护管理工作的激励机制。

五、依法坚持“在一级保护区内的住户应当逐步迁出”的规定不动摇,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在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政策和方案,并逐步加以推进。

六、依法建立严格的水库水质和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发现突出问题,应及时通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