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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中心城市中小学布局与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20 阅读:1258

2009年4月28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昭通市教育局局长平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中心城市中小学布局与建设情况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昭通教育事业的发展。近年来,九年义务教育得到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发展,一批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正在兴起,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管理全面加强,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步伐加快,各项教育目标考核在全省稳步提升。报告对昭通中心城市中小学布局与建设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面真实;对中心城市中小学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协调发展提出较好的思路。昭通中心城市是我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区人口集聚加快,昭通中心城市基础教育发展滞后,教育资源不足,分布不均的问题日趋突出,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和相关教育法规的落实。为进一步促进昭通中心城市中小学又好又快发展,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市、区人民政府要把昭通中心城市中小学布局规划和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按照“科学规划,优先发展;资源整合,优化发展;统筹兼顾,优质发展”的办法。坚持“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加快发展高中”的原则,结合城区发展规划,人口密度分布、地理环境、交通设施及教育发展现状,认真做好昭通中心城市中小学布局与建设专项规划。

二、加快“新建、改建、扩建”步伐,着力解决当前城市学校校园狭小,大班额,不安全,质量不高的突出问题。要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软硬件并重、统筹兼顾”原则,给予新建、改建、扩建学校专项资金和特殊政策的支持,并按标准化建设,正确处理好规模与效益、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在商品房开发中,要按征地面积、建筑面积,收取开发商社会事业收益金,用于城市扩容后的中小学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要提升薄弱学校办学层次,在“班子配备、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改善、教学研究指导”给予五优先,尽快实现城区教育均衡发展、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免试入学。

三、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办学,缓解城区中小学入学难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满足人民群众寻求优质教育的要求。一是争创品牌学校,走联合办学和分校的路子;二是整合昭通师专搬迁和中等职校合并将腾出的一批成建制的教学设施,以政府购买形式,补偿搬迁学校及经费不足,并将设置纳入城市中小学布局和建设;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并按照“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原则,在学校用地,收费许可,师资帮扶给予支持和帮助。民办教育应与公办学校同等享受“两免一补”惠民政策,同时民办学校应减少学生收费、减轻社会压力。

四、加大对城区中小学老师的培训力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学生数核编补充合格教师后,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师在学校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加大对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力度,重视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好教师入口关,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将基础课程改革和教师继续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校本培训,构建更加灵活、开放的教师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职业素质,为中心城市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