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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能源产业发展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1 阅读:17347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转交〈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昭通能源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昭人通〔2013〕56号)要求,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认识,推动能源产业快速发展

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能源产业发展,坚持把加快能源建设和培育壮大能源产业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积极推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国家和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相关领导积极支持和指导能源产业发展,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协调推动,全市能源建设和发展步伐明显加快,能源支柱产业地位显现。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能源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调整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职责,将煤矿安全监管职能由市安全监管局划转到市煤炭工业局,将矿山救护队划转到市煤炭工业局管理。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推动关河、横江等流域水电开发及风电开发、昭通城市管道燃气项目建设等事宜。在市级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引导推动煤矿机械化改造,打牢煤炭产业发展基础。2013年,全市能源产业总产值达208.42亿元,增加值达116.4亿元,均实现较快增长。

二、抓项目,促进能源产业全面发展

始终坚持把推进能源重大项目作为产业发展的突破口,积极储备项目,强化对接申报,抓实前期工作,努力推动落地建设,加强在建项目管理,全面促进能源产业发展。在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调服务,举全市之力支持和服务金沙江干流溪洛渡、向家坝、白鹤滩三大水电站建设,协调推动镇雄、威信火电厂有序运行,推动风能等清洁能源加快发展,能源项目建设快速推进、成效显著。水电方面:到2013年底,向家坝水电站6台机组投产发电(右岸4台),溪洛渡电站12台机组投产发电(右岸6台);境内“三江四河”及支流已建成中小电站250座,装机达181万千瓦。煤炭方面:石垭口、观音山等新建煤矿顺利推进,煤矿瓦斯(煤层气)利用取得较大进展,观音山煤矿瓦斯发电项目通过市级核准并开工建设。新能源方面:巧家大赖石山、大岩洞、永善大坪子风电场开工建设,新厂沟、海坝、三股水、洗羊塘风电场已获得省发改委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部分区域正在开展测风等前期工作。管道燃气方面:天然气长输管道水富至凉风凹段已全面建设,楼坝日产30万方LNG工厂预计2014年上半年竣工投产,鲁甸、镇雄、彝良、盐津等县已实现非管网通气,绥江部分乡镇已实现管网供气。电网方面: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500千伏变电站2座,220千伏变电站7座,110千伏变电站20座;在建220千伏变电站2座,110千伏变电站4座;全面解决无电人口通电问题;全市农村户表覆盖率达75.98%,比2010年的56.2%提升了19.78个百分点,全市已建设形成安全可靠的供电网络。

三、抓协调,优化能源产业发展环境

积极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国家和省对能源产业发展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优化服务环境,主动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为能源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通过争取、协调,省发改委批复了我市的区域性电价方案;溪洛渡、向家坝“两站”留地电量的落地电价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昊龙集团自备电厂建设获得省发改委能源局批复实施;路红集团彝良柳溪水电站被列为分布式发电试点。2013年,全市争取国家和省下达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计划27898万元。

四、抓统筹,实现能源产业持续发展

高度注重能源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同步规划,在项目审查中,坚持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前置审批,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暂行办法》,凡是环评审查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确保项目建设与环保同步进行。妥善处理能源项目建设中的征地拆迁等问题,积极探索库区发展长效机制,促进移民增收,保持库区稳定,增强库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探索资源集约节约和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推动能源产业节能降耗,督促落实项目建设和环保措施同时规划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昭通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