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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昭通市201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1 阅读:3277

——2013年10月23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昭通市审计局局长  李绍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2013年,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切实把服务全市经济健康运行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服务于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贯彻落实,全力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了审计对全市经济的“体检诊断”功能。

2013年,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共完成审计项目148个,其中:国家审计署统一安排项目29个,省审计厅统一安排项目47个,市本级组织项目72个。

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干旱、洪涝、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财政支出更加突出民生和支持经济发展,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圆满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67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4871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8193万元,上年结余62270万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50万元,调入资金2754万元,收入总计2318711万元;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8981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04234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236万元,支出总计2241403万元;年终结余77308万元。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481万元,上年结余231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520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39万元,收入总计88054万元;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88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981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7万元,支出总计68797万元;年终结余19257万元。

一、201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转交〈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昭通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昭人通〔2012〕50号)要求,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按照市人民政府安排,市审计局联合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组成检查组,对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总体上看,被审计单位十分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存在问题,整改效果明显。2013年2月16日,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整改落实情况。

二、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2年,市级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1.非税收入381.79万元未按规定缴入国库。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煤炭价格调节基金381.79万元未及时缴入市级国库。

2.市级耕地开垦费9.87万元未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

(二)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2年,全市地税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各项地方税费收入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全市实现地方税费收入47.27亿元,同比增收4.54亿元,增长10.63%,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2.62亿元,同比增收6.01亿元,增长 22.58%,完成计划目标的100.02%;非税收入完成14.65亿元,同比减收1.47亿元,下降9.1%。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应征未征各项税款679.49万元。地税部门应征未征入园企业税款224.23万元、其他企业税款455.26万元。

2.地税部门未及时征收企业已申报税款4871.45万元。

3.委托代征税款未及时征收入库1564.18万元。审计期间,地税部门已征收入库税款1463.92万元,未征收入库税款100.26万元。

4.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不规范,申报不实。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3年,市审计局对市委老干局和市科协、农村人力资源办、残联、扶贫办、粮食局、林业局、人社局、卫生局、信访局等10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市实验小学、市种猪场2个基层预算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13个下属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局向外单位无预算拨款40万元。

2.预算资金使用和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发放津补贴0.78万元。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违规发放节日加班费、过节费0.78万元。

(2)挪用专项资金32.48万元。其中:市残联挪用“其他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3.51万元;市粮食局挪用“建设贷款贴息资金”10万元;市林业局挪用“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1.2万元;市职业介绍中心挪用“贫困家庭慰问金”8.57万元;市信访局挪用“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9.2万元。

(3)零余额账户专项资金转入工会账户列支136.8万元。市扶贫办违规将零余额账户专项资金136.8万元转入单位工会账户列支。

(4)以预付款列报经费支出25.5万元。市扶贫办预付汽油款16万元,预付电话费、宽带费等9.5万元。

(5)未使用国家统一发票列报支出1014.12万元。其中: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无依据列支设备款230万元;市林业局无依据分别列支县区产业资金、补助等经费730.33万元;市林业局能源站无依据列支41万元;市森林公安局无依据列支县级业务用房编制费12.79万元。

3.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财政资金104.93万元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其中:市科协4.93万元,市农村人力资源办100万元。

(2)非税收入199.33万元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其中:市人社局房租收入89.76万元;市卫生局收取的医师资格、医师实践技能等各项费用99.31万元;市人社局收取的劳动能力鉴定费10.26元长期滞留在经办人员手中。

(3)会计核算不规范2.81万元。市森林公安局支出单据无领导签字0.73万元、支出依据不充分1.86万元、账务处理不规范0.22万元。

4.非税收入69.64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其中:市老干部休养所房租收入41.78万元,市中心血站房租收入17.66万元,市人社局考试费收入10.2万元。

5.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信访局购置车辆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2)固定资产未入账39.58万元。其中:市委老干局5.84万元,市老干部休养所4.24万元,市森林公安局1.25万元,市卫生局3.38万元,市卫生监督所3.82万元,市种猪场21.05万元。

(3)资产核算不实。市农业局下属单位资产长期闲置20.24万元,资产处置未报经批准2.64万元,无依据调减应收账款17.79万元。

6.往来款项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种猪场应收、应付账款清理不及时,债权不清。

7.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五交化公司、食品公司等改制企业欠缴内退职工生活补助费621.2万元。

(2)市中心血站代扣个人所得税6.71万元未及时申报缴纳。

(3)市种猪场销售收入16.08万元确认缺乏真实性。

三、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2013年,市审计局对昭阳、鲁甸、盐津3个县区人民政府201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昭阳区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2012年,昭阳区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707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2708万元,上年结余2816万,调入资金30万元,收入总计35262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4034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05万元,支出总计34314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9479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53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592万元,上年结余7515万元,收入总计10444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293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1511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及时上缴各级财政收入933.12万元。其中:矿产资源补偿费859.6万元,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73.52万元。

2.挪用耕地开垦费477.72万元。昭阳区工业园区国土资源分局未经批准用耕地开垦费477.72万元购买建设用地指标441.657亩。

3.代征税款入库不及时。市城投公司对昭阳区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实行税款代扣,累计代征代扣各项税款1123.82万元,长期滞留代征单位。

(二)鲁甸县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2012年,鲁甸县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25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2730万元,上年结余5479万元,调入资金971万元,收入总计211746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0271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94万元,支出总计20350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8242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909万元,上年结余908万元,收入总计662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50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123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未及时上缴各级财政收入2647.47万元。其中:县财政局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54.01万元、财政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52.6万元,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221.23万元,县国土局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征地管理费等201.22万元,县计生局社会抚养费18.41万元。

(三)盐津县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2012年,盐津县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80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8030万元,上年结余8537万元,调入资金620万元,收入总计150996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43999万元,上解支出428万元,增设预算周转金100万元,支出总计14452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469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31万元,上年结余3189万元,收入总计5759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70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059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及时上缴各级财政收入931.32万元。其中:县财政局专户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839.8万元,县统征办排污费收入91.52万元。

2.少缴市级税收收入173.81万元。县地税局将黄水青公路建设、庙坝镇大坝村新农村建设、建制村路面硬化建设3个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建安营业税248.3万元全部缴入县级国库,少缴市级收入173.81万元。

3.预算管理不规范。县财政局通过虚列支出和暂付款的方式调节预算支出5075.98万元,未按规定预算级次和程序拨款1123.1万元。

4.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基金管理不规范。县政研室将县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基金460万元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按合同规定应逐年收回本金并按每月收取3.6‰的占用费。但至今未按规定收回该项资金,且部分资金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5.个别已开工建设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盐津县人民政府委托民生环卫公司建设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子项目“饮水工程”,未进行招投标,签订合同价款52万元。

6.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违规注册实物资本1319.01万元。

四、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审计署、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市审计局抽调全市246名审计人员组成11个审计组,对11个县区及所属乡镇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债务涉及1044个单位,审计债务3316笔。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不规范。部分县区未出台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偿债准备金等制度,未明确债务归口管理部门,政府性债务举借仍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自主确定,多头管理,对新增债务未进行有效控制和审批,债务规模缺乏有效控制,债务资金使用未得到有效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统计的债务数据不够准确。

(二)违反规定举借债务。2013年以来,部分县区违反财预〔2012〕463号文件,违规通过回购(BT)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2006年以来,部分乡镇违规发生新的政府性债务。

(三)挪用专项资金支付工程款。

(四)银行贷款形成的债务资金长期闲置。

五、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3年,市审计局对政府投资16个重点建设项目及11个县区园区经济发展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3年,市审计局完成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前置审计和全过程跟踪审计3个,其中:市职教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市委党校建设项目栏标价送审金额46695.52万元,审定金额44790.18万元,审减金额1905.35万元,审减率4.1%;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13个,其中:市第一中学二期改造建设、市博物馆建设、市公安局侦查技术大楼建设、水富港建设、大山包农村旅游公路路面改造建设5个项目竣工决算送审投资38867.3万元、审定投资35787.5万元,审减投资3079.8万元,审减率8.6%。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超概算投资3116.54万元。其中:市公安局侦技大楼项目2260.46万元、市一中二期改造建设项目856.08万元。

2.未办理项目用地手续。大山包农村旅游公路路面改造建设项目征用土地214亩,其中:征用耕地198亩、荒地16亩,未办理项目用地有关手续。 

3.设计变更手续不完善。市博物馆建设项目改变桩基础工程内容,设计单位未完善设计变更手续。         

4.概算外违规购置车辆。水富港建设指挥部概算批复外购置37.12万元别克SUV一辆,并且超出《云南省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购置标准。

5.部分项目栏标价编制不准确,存在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工程量与施工设计图工程量不相符等问题。

(二)园区经济发展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截至2012年,全市共有工业园区11个(昭阳、水富、彝良、鲁甸为省级工业园区,其余7个县为市级工业园区),园区规划面积228平方公里,开发面积25.29平方公里,入园企业183户,规模以上企业91户;全市工业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61.27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6.56亿元,实现利润4.49亿元,实现税收7.52亿元;从业人员27180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企业未按规定时限建设厂房,导致141亩土地长期闲置。

2.个别地方政府入园企业财税优惠政策未落实到位。

3.鲁甸县违规用财政资金84万元为企业缴纳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罚款。

4.鲁甸县招商引资时未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作为取得农地费用纳入协议。

六、重点民生工程和资金审计情况

2013年,市审计局围绕民生领域,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校安工程建设、彝良“9·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移民特殊补助资金等重点民生工程和资金开展了审计。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审计情况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省人民政府、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市审计局对全市11个县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目标任务完成方面存在的问题。未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12575套,虚报完成开工任务1618套(户),用租赁补贴购置廉租房165套抵下达廉租房建设任务。

2.资金筹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地方配套资金154050.7万元不到位,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少提取廉租房保障建设资金655.55万元;个别县财政滞留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35.64万元,滞留和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048.38万元,廉租房租赁补助资金573.36万元存入个人账户,廉租房建设项目挤占棚户区及公租房建设资金935万元,未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2955.66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和销售廉租房款及专户利息2408.78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部分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个别项目多计付建筑工程材料款359.87万元;少数乡镇坐收坐支现金和大额现金支付项目工程款;部分县教师廉租房未收租金;个别学校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及其它专项资金用于建设教师廉租房;个别县住建部门截留2010年廉租房租赁补贴购买商品住房36套。

3. 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手续不全,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计划,未按规定进行招标,建设管理不规范;1714套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超政策规定标准,少数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取得或用途不合规,个别县分解下达廉租房建设计划不符合实际。

4. 分配和后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人员享受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租赁补贴未全部用于改善住房困难户,城镇保障性住房存在闲置,廉租房692套直接销售给入住对象,保障性住房未严格执行申报、审核、公示及复核程序,保障性住房档案管理不规范,少数县保障性住房存在质量问题,未严格执行廉租房租赁补贴政策。

(二)校安工程建设跟踪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11个县(区)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建设项目基建手续不全,个别项目建设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2.部分D级危房应拆未拆。

3.部分项目未经批准压缩建设规模。

4.个别县未按规定对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5.个别县挤占校安工程资金。

(三)彝良“9·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要求,市审计局对彝良、昭阳、大关、镇雄、永善、盐津、威信7个县区彝良“9·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市、县两级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编制不一致。

2.民房修复加固验收工作进展滞后。

3.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效率低,个别基层金融机构滞留资金,个别乡镇未及时发放灾民补助资金,市、县财政部门未开设恢复重建资金专户,应急救灾阶段资金结余未明确使用项目。

(四)移民特殊补助资金使用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和昭阳、鲁甸、巧家、绥江、水富、永善6个县区移民特殊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个别县用移民特殊补助资金54.69万元购买超标车,用移民特殊补助资金4930.78万元实施方案以外的项目。

2.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超计划拨付资金400万元。

3.个别移民安置项目未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五)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收支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要求,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和11个县区2012年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耕地开垦费906.84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其中:鲁甸县财政局应缴未缴9.32万元、县国土资源局应缴未缴8.73万元,大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应缴未缴281.39万元,彝良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彝良永昌矿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上缴耕地开垦费607.4万元拨给彝良县角奎镇政府。

2.应缴未缴耕地开垦费390.64万元。水富县国土资源局应缴未缴市土地整理中心耕地开垦费390.64万元。

3.威信县超范围支出土地整理项目资金15万元。

(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要求,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和11个县区2012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公有住房售房款未按规定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898.09  万元。其中:昭阳区817.64万元、永善县80.45万元。

2.开发商未按规定代收、移交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大关县商品房销售额18110.11万元,部分房屋已交付使用,但未按规定向业主收取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经抽查发现,各县区开发商欠缴、滞留代收商品住宅维修资金5530.7万元,其中:昭阳区2509.71万元、鲁甸县269.13万元、巧家县225万元、镇雄县2183万元、彝良县31.5万元、永善县312.36万元。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管的公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27.87万元未实行专户存储。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36.62万元未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其中:市本级28.65万元、镇雄县7.97万元。

七、市直部门行政绩效审计情况

2013年7月,市审计局对10个市直部门20项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审计检查总金额121.76亿元,提出审计建议40条。审计检查的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是:市农业局组织实施的农村沼气池建设、苹果示范园建设;市交通局组织实施的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农村公路建设;市住建局组织实施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市扶贫办组织实施的易地扶贫、整乡推进;市民政局组织实施的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市福利中心建设;市移民局组织实施的溪洛渡水电站移民搬迁、移民安置工程建设;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的市民族中学迁建、市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市旅游局组织实施的水富西部大峡谷景区深度开发、大山包国家公园景区建设;市广电局组织实施的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项目、广播电视本地节目全覆盖工程项目;市水利局组织实施的胡家山水库建设、永善大板厂水库建设。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进展顺利,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均按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部分预算单位和地方政府对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重要工作推进不力。

(二)个别项目上级只下达计划任务,资金至今尚未落实,项目无实质性进展。

(三)部分项目建设因资金缺口大,项目进展缓慢。

(四)部分项目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八、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3年,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市审计局对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周训明同志、市林业局局长马廷光同志、市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主任刘国权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任毅刚同志、市卫生局原局长陈华同志、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原局长肖建昭同志、市粮食局原局长皮永雄同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原主任高顺照同志、市科协原主席周洪同志、市委老干局原局长孙信勇同志和盐津县委书记李疆同志、盐津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晓同志、盐津县法院原院长姬洲旋同志共13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绝大多数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认真履行经济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有个别单位还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市审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对重要审计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作了专题报告。有关部门结合审计建议认真进行了整改,大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已经整改纠正,少数问题正在整改中。

九、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规范预算管理。加强预、决算对比分析,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加大公务卡结算推行力度,建立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机制,实现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的有效控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使用。结合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税,加强财税部门协调配合和重点税源监控,强化纳税申报真实性审核,遏制多征、少征、延缓征收或提前征收税款等问题,提高税收收入质量。

(二)强化经费支出管理,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推进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做好部门决算公开,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审制度和经费开支标准,增强预算约束,切实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能力。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资金跟踪问效,扎实推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

(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资金运行。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完善政府偿债资金筹措机制,严格执行债务收支计划管理,有效控制债务规模,逐步化解存量债务,控制新增债务,防范债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报批、招投标等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审查施工图设计和拦标价,有效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严格执行批复投资概算,加强跟踪管理,严禁超概算投资,有效控制投资成本。加强和规范BT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和工期,确保发挥项目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