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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启动的8个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1 阅读:2810

——2013年6月25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孔贵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张纪华市长委托,我代表市人民政府报告2012年启动的第二批8个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推进情况,请予审议。

我市有19个民族乡、132个民族村、2150个民族自然村,民族乡国土面积2498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0.86%;民族乡总人口641091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41291人,占民族乡总人口的37.6%,占全市少数民族总人口的40.9%。2012年启动建设的8个民族乡共辖55个行政村,总人口295088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30269人,占总人口的44.1%,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810元。

一、推进情况

(一)主要做法

一是落实责任,强势推进。2012年5月22日,市政府同第二批启动扶持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5个县区政府签订了建设目标责任书,扶持8个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展开。

二是加强督查,全面促进。2012年12月2日至8日,由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从相关部门抽人组成3个督查小组,采用“听汇报、查资料、看实效、访民情”的方式,在对全市2011年启动的第一批7个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同时,对2012年启动建设的第二批8个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行督查,有效推进了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同时,形成了《昭通市举全市之力推进民族乡镇建设取得实效》(市委督查专报32期)上报省民委,被省民委转报国家民委,充分肯定了我市的做法。

三是表彰先进,激励助推。2013年3月7日,我市召开2013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暨扶持第一批7个民族乡建设表彰会议,有民族乡的7个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会议对彝良县、鲁甸县等7个县区,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18个市直部门和市电视台、昭通日报社等3家新闻媒体给予表彰奖励,对第二批启动的8个民族乡提出了要求,同时与2013年启动的4个民族乡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二)投资情况

截至2013年5月15日,2012年启动建设的8个民族乡规划投资共97745.8万元,实施方案投资共105364.4万元,完成项目投资共83764.3万元,占规划资金的85.7%,占实施方案资金的79.5%,与规划资金相差13981.5万元,与实施方案资金相差21600.1万元。

(三)工作成效

自第二批扶持8个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启动以来,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成立机构、落实责任、制定措施、整合资金,积极有序推进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大跨越。投入5069万元建设了以古、伍寨、龙街45公里通乡油路;投入1398万元建设了67公里通村公路;投入320万元建设了110公里村组公路;投入1070万元建设了302公里引水管和460个小水窖;投入102万元购置了电视接收设备。

二是社会事业建设实现大发展。投入1600万元修建了伍寨乡中学;投入683.8万元修建了桃源、果珠两个乡镇幼儿园;投入125万元为伍寨、以古两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了医疗器材;投入355万元修建了布嘎、果珠、以古、伍寨4个乡镇文化活动室并配备了文体活动器材。

三是农业产业结构实现大调整。投入6298.9万元种植核桃、大蒜、大棚蔬菜、木漆、樱桃共8万余亩;投入707万元发展黄牛、羊、猪养殖项目;投入247万元在守望、布嘎、桃源、以古、伍寨5个乡镇进行科技培训6037人次;投入178.8万元安装太阳能,建设沼气池887个。

四是人居环境实现大改善。投入2977.5万元改造民居1520户;投入750万元实施亮化房屋520户。实施乡村驻地和民族村寨文化上墙,各个村寨组建业余文艺宣传队,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进一步传承、弘扬和展示。通过项目实施,民族村寨人居环境极大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五是民族乡村干部素质实现大提升。通过项目的实施,乡村干部的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提升,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和谐。

各县区在推进项目建设方面各有特点:

一是昭阳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大。投入270万元实施了守望乡八仙田边、大坪子、葫芦坪山背后、卡子、刘家海子2.82公里的路面硬化项目;投入300万元完成了守望乡11个整村推进项目;投入5051.4万元实施了守望乡烤烟基地建设项目;投入200万元实施了布嘎乡核桃种植项目。

二是鲁甸县整合资金效果好。县委、县政府积极探索民族乡发展新举措,形成了“县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帮扶、乡级组织,村级实施、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整合资金18700万元投入桃源乡各项建设,分别投入基础设施建设3300万元、集镇建设4950万元、产业扶持3720万元、社会事业530万元、打造伊斯兰民族文化旅游专线6200万元。

三是镇雄县工作推进机制全。建立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扶持以古、果珠两个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建设指挥部,抽派专人驻点抓落实;统筹兼顾小项目的进展及落实情况,相关村委会和站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行整乡推进工作日报告制度,对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形成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同时,将民族乡发展工作纳入督查重点,每月1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四是彝良县强势推进措施实。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做到目标细化,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强化动态管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民族乡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委督查室加强督查,把扶持龙街、奎香两个民族乡建设纳入 “一把手”工程,严格考核责任。

五是永善县督查工作跟进快。强化督查督办、严格实行奖惩,县委、县政府对民族乡发展实行全过程督促检查,单列考核,严格奖惩,严格问责,将项目编报、争取、实施等环节纳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科督办事项。社会事业类投资已基本完成,建成全市乡镇级唯一一所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

二、存在问题

从各乡镇推进情况看,成效明显,但项目推进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实施方案资金与规划资金有差距。实施方案资金少于规划资金的有:镇雄果珠乡规划资金13526.5万元,实施方案资金7640万元,相差5886.5万元;镇雄县以古镇规划资金26499.3万元,实施方案资金12288.4万元,相差14210.9万元;昭阳区布嘎回族乡规划资金9311.1万元,实施方案资金9207.8万元,相差103.3万元。按照市委、市政府“以《规划》数据为目标,以《实施方案》为内容,据实考核”的要求,镇雄县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项目覆盖不够广泛。民族乡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滞后,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资金投入有限,存在重集镇、轻农村,重沿线、轻山区,重基础、轻产业,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管理等问题。有的地方偏重于打造“亮点”,将本就有限的资金主要用于改造乡镇集镇街道、美化民居,农村民房改造也大多安排在公路沿线,最偏远地方、最贫困少数民族群众得到的实惠较少。

(三)部分地方重视程度有所减弱。2011年启动规划实施的7个民族乡,市、县区两级政府都极为重视,许多地方主要领导从资金整合、项目实施、督促检查等方面亲自过问亲自抓,效果十分明显。但第二批启动的8个民族乡,各县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领导重视程度有所减弱的现象。

(四)培育产业的力度不够。有的民族乡对基础设施建设十分重视,但对培育特色产业重视不够,缺乏长远思考,功夫下得不足。除传统种植业外,能够带动群众增产增收的产业规划少、实施少。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调整、完善规划。一是完善规划。在充分听取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对规划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规划,使规划更加切合当地实际,更加符合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愿望,着力解决制约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二是管好用好有限资金。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打造“亮点”同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的关系,注重将项目、资金向最偏远、最贫困的民族地区倾斜,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解决群众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民族地区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进一步加大推进项目建设力度。继续坚持“市级总揽、县区统筹、乡镇组织、村组实施、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市委、市政府“据实考核”的要求,进一步查缺补漏,采取有力措施,做到资金整合上下联动,项目争取无缝对接,工作措施齐抓共管,确保原规划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加快项目推进建设进度,确保各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三)进一步加大产业培育力度。在继续加强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增收产业培植,结合当地地理、气候条件寻找产业发展新路子,大力培育特色产业,增强发展后劲。持之以恒,一届接着一届,一任接着一任狠抓落实,不断夯实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四)进一步强化措施,促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一是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办学条件,加快推进民族乡学校D级危房排危工作。二是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慎重对待校点撤并。对全市民族乡学校撤并情况开展全面调研,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校点撤并,撤并的地方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学生寄宿问题。三是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昭政发〔2009〕55号),认真落实民族地区教师福利待遇、职称评定、周转房建设等措施,确保教师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解决好确需实行双语教学点的师资问题。四是继续坚持“扶持一个、就业一人,脱贫一家、带动一片”的民族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培养民族地区发展急需的各类实用人才。

(五)进一步落实市级相关部门的责任。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最大的困难是资金整合,资金整合的力度决定着资金投入力度,而整合资金的关键环节在市直相关部门。为此,市政府在同县区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同时,还将根据规划情况,将整合资金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直相关部门,同市直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确保整合的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六)进一步强化督查。一是市民宗局要充分履行职责,围绕工作重点,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二是市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强对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在实施扶持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项任务的督查力度,分析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使检查考核评价机制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

民族乡是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补充形式,加快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平等权益、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少数民族群众的迫切愿望。在今后工作中,市政府将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也敬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如既往地加强对全市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督、指导和帮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