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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住户易地扶贫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1 阅读:2954

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12月11日至12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住户易地扶贫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了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审议意见。现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办理

接到审议意见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余扬举要求渔洞水库管理局对审议意见进行逐条研究,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方案,制定落实措施。渔洞水库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目标责任状,将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住户易地扶贫与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县区和部门。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景松于2013年2月5日召集会议,征求昭阳区、鲁甸县和市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扶贫、渔洞水库管理局等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目标责任状。

二、结合实际,确定目标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六个结合”的工作原则和力争3年实现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住户群众1106户全部实行易地扶贫的要求,市政府把稳定解决保护区内群众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改善生态环境条件作为根本任务,按照“整合项目、集中资金,科学规划、连片开发,政策引导、先行试点”的原则,科学制定2013年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一级保护区易地扶贫与新农村建设工作。2013年,拟在昭阳区苏甲乡瓜寨村、梨园村、渔坝村和乐居镇新河村建设4个易地扶贫新农村安置点,在洒渔镇居乐村进行后靠安置,完成320户群众的易地扶贫与新农村建设任务,其中苏甲130户、洒渔130户、乐居60户。

三、强化整合,加大投入

2013年,市级财政和昭阳区、鲁甸县财政分别安排水资源保护专项预算资金380万元和200万元、100万元。其中,市级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安排210万元用于一级保护区易地扶贫与新农村建设。同时,整合发改、财政、扶贫、住建、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相关项目资金,投入到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易地安置房屋建设、村容整治、产业发展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将在今后工作中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建设完成。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人民政府继续由渔洞水库水资源管理保护委员会牵头,拟于2013年3月5日召开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将任务分解到相关县区和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严格检查考核,切实抓好落实。其中,市扶贫办负责落实苏甲乡易地扶贫130户;市发改委负责落实易地扶贫190户(洒渔130户、乐居60户);市住建局负责落实农村危房改造400户;市国土局和水利局各整合资金100万元;市卫生局整合卫生厕所改造资金50万元;市交运局负责完成“跳石”公路桥建设前期勘察设计任务;市农业局负责落实沼气池建设320口,苹果种植1000亩;市林业局负责落实沼气池建设320口,核桃种植500亩;市民政局负责落实易地扶贫安置户120人农村低保;昭阳区政府加大项目和资金争取力度,整合项目和资金,确保首批新农村建设项目尽快完工并及时启动第二批项目建设。

由于办理人大审议意见时间尚短,各项工作还需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市政府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着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新农村建设与易地扶贫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特此报告。



                             昭通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