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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1 阅读:3433

市人大常委会:

接《关于转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通知》(昭人通〔2013〕34号)后,市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分析报告和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进一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狠抓工作责任落实,确保推进各项工作。现将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昭通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负责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细化和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制定了工作考评督查办法,即将出台《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努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家庭、学校、社会组织、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努力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

为有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市人民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全市中小学教学仪器、图书、多媒体设备得到配备和补充,努力创造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良好环境。今年,市级财政安排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切实推动20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下达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9370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科书补助3180万元,城市义务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166.7万元;下达中央、省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建设资金17255万元;下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3438.34万元,艾滋病致孤儿童及感染艾滋病儿童生活救助补助30.46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1235.4万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金45.82万元,确保了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顺利推进。充分发挥各级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整合各种资源,开辟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学习活动场所,并在图书馆(室)、文化馆(站)设立了专门的少儿阅览室,在文化馆(站)开辟了接纳青少年的文化活动场所。坚持向上争取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早日建设昭通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加强学校教育,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重开展师风师德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二是突出抓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从学校教育入手,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从家庭入手,促使家长自觉地以健康的思想品德和适当的方式方法影响和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避免未成年人误入歧途,较好地发挥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作用;从教育转化入手,结合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有计划地开展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共青团组织以少先队鼓号队建设为抓手,配备鼓号队1500余支,实现了全市完全小学少先队鼓号队全覆盖,把鼓号队训练与“三观、三热爱”、“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等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培养未成年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朴素感情。三是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班主任制度。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班主任队伍进行组建和调整充实,从公、检、法、司等单位领导和干部中选出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制班主任。充分发挥法制班主任在普及法律知识、讲授法制课、进行心理疏导方面的作用,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四、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共识

一是加强在校学生法制宣传。学校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组织学生上街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校园广播、召开主题班会、出专刊等宣传形式,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法制内容。二是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采取社会实践式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法制教育中体现自身价值。通过开展“与法同行”、“律师进校园”、“模拟法庭”、“大手拉小手”、“给家长写信”、“不让黄赌毒进我家”等多种实践教育活动,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岗等,促进学生、教师、家长、社会普法志愿者共同提高法律素养。三是狠抓“三支队伍”,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中小学校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健全管理工作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四是积极搭建平台,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利用已建成的学生法制教育、教师法制培训、家长法制培训“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平台,通过组织在校学生、老师、家长实地参观、听取失足青少年现身说法、观看法制文艺表演等形式,促进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意识的形成;充分利用《大家说法》广播栏目、街头普法宣传栏、电视台专题报道、案例精选等平台,大力宣传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

五、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营造未成年人良好的成长环境

一是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开展“千名教师访万户家庭”活动、希望工程助学等活动,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以法、以情、以德、以责控辍,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二是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有效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全力落实文化市场管理规定,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内,禁止设立歌舞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格网吧市场整治,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未履行上网人员身份登记义务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督促有证经营游艺室等娱乐场所签订责任书,促进了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明显好转。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重点查缴政治性和淫秽色情出版物、盗版辅助教材类出版物、走私出版物和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出版物,净化和规范出版物市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开展涉校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着力净化校园环境。公安、卫生等部门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提高广大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三是加强对侵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市人民政府加大对各县区、各单位对《昭通儿童发展规划(2011—7—2020)》宣传、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切实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六、突出重点环节,进一步增强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突出重点人群的关爱和保护力度。对留守儿童、不良行为青少年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艾滋病致孤儿童这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构建关爱、服务、教育和管理机制,开展 “关爱留守儿童  昭通在行动”、“12·1关爱行动”、青春红丝带等主题服务活动,整合家庭、学校、社区等各方力量,全方位进行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二是突出特殊困难青少年群体帮扶工作。大力实施希望工程、“昭通青年创业·就业共成长行动”、患先天性心脏病青少年救助等工作,帮助青少年顺利就学、就医、就业。三是突出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律师进校园”、组建青少年律师法律服务团等,努力建立由相关社会团体、社会热心人士参加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帮教助困、心理矫正和咨询等辅助工作队伍,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在全市大力推广大关县开展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做法,力争今年内完成全市一半的县区借鉴和推广工作。四是突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在市、县两级两代会召开期间,组织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促成代表委员向两会提交有关青少年成长成才、关爱留守儿童方面的提案和建议。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穿于办案始终,同时严惩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昭通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