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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视察市政府工作部门机关作风建设审议意见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1 阅读:2750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视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通知》(昭人通〔2012〕52号)精神,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安排市监察局牵头,严格对照“作风转变年、工作落实年”的要求,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问题,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确保了政府工作部门机关作风的进一步改进,行政效能的进一步提高,为我市跨越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软环境。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统筹安排

(一)召开专题会议。2012年11月7日,市监察局局长田荣屏同志召集召开了由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委作风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尤其是对市人大常委会在视察中发现的“检车难”、“审批难”、“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认真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相关要求,确保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视察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由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加强对检车站的监督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杜绝以权谋私的行为,切实解决好“检车难”的问题;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督促各县区尽快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窗口接件、办证和审批管理,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由市委作风办加强对全市机关作风的指导和检查,提高部门服务意识,有效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三)提高思想认识。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当前作风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确保机关作风建设落到实处。各有关单位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主动,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二、加强监督,强化跟踪问效

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加大对影响机关作风和软环境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把机关作风置于强有力的监督之下。一是全面传达、加强监督。市6个监察分局及时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视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向所分管(联系)的部门传达学习,并进一步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推动政府部门机关作风的根本转变。二是开展明察暗访活动。2012年12月组织特邀监察员对全市48个政府组成部门和镇雄县、威信县开展了为期2天的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活动,特别是对市人大常委会视察中发现问题的部门进行了重点走访,并将明察暗访的结果进行通报。三是进一步强化检测站工作监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检车难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检测站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加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的教育,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通过监督检查,各单位均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在市政府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了整改工作,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采取措施,完成整改落实

(一)最大限度地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检车难”的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真分析了当前车辆检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有效缓解了“检车难”问题。一是实行业务分流。按照机动车所属的县区和检车车辆性质是否免检的情况,分别分流到市交警支队、市安格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站、各县区检测站、农机公司登记服务站和万友登记服务站进行检验。二是实行延时服务。力争当天车辆当天检完,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检车需求。三是实行规范管理。完善代办业务,开通手机短信提示,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加强执法力度。对检测站及非法代办“乱收费”现象进行清理、整顿,严禁违规收费现象发生,维护车辆检测良好秩序。

(二)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工作。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立足实际,本着便民利民和规范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一是积极筹备扩大办公场所。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兴建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办公楼的请示》(昭政务〔2012〕45号),对新办公楼做了具体的规划。新办公楼建成后,将会有效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管理的职能作用。二是规范进驻管理。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已入驻单位37家,可以直接和间接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53项。中心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四进中心”的要求,抓好进驻落实,确保应进必进,进必授权,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提高服务质量。2012年12月,全市正式启动《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试点工作,把5个窗口单位(含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作为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试点。同时建立健全学习、监督、考核、投诉举报等制度,力争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政务服务队伍,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一是加强权力制约。积极探索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利用电子监察监控平台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电子监察,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16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政府公共服务部门、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督查,进一步转变机关和行业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制定了作风建设考核细则、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明查暗访工作等方案,逐步建立了一套规范严密的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推进了市直部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

四、常抓不懈,提升工作成效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注重机关作风建设对完成工作任务的促进作用,把作风建设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继续提高干部职工对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严格跟踪问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问题,无论是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都进行跟踪监督,做到跟踪监督不懈怠、求实问效不松劲,确保提出的问题得到彻底有效整改,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

三是切实关注民生。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不断拓宽信息来源渠道,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真正让群众满意。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开展党的宗旨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开展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提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树立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昭通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