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更多...
关闭
所在位置: >监督工作 >工作报告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200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审议意见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0 阅读:1209

市人大常委会:

收到《关于转交〈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2009年昭通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昭人通〔2010〕17号),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及时落实办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市人民政府及时发出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昭政办发〔2010〕75号),督促11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同时,派出由市审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等部门参与的4个检查组,对23个市直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和11县区政府执行审计决定、采纳审计意见及建议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通过积极努力,各县区、各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已于2010年12月15日前全部整改完毕,审计建议均已采纳。

二、关于新农合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新农合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作了研究,各县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整改。一是对体制和机制中存在的不足,结合新一年度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改进和完善,并加大了对新农合体系的政策支持,确保编制、人员、经费、管理四到位。二是对基金筹集中出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乡镇写出书面检查或作出保证,改进工作方式,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新农合筹资规范运作。三是对支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作出了处理、处罚,并将违规套取的资金全额收归原资金渠道,同时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全面约束违规行为。四是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县已作了纠正,全力确保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三、关于重视支持审计工作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切实维护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建设,市人民政府研究下发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昭政发〔2010〕18号),对审计监督的若干职能和人员、机构、经费等保障政策作了明确,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理念,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契机,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除抓好被审计部门的整改工作外,进一步加强全市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扩大内需等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规范运行、高效使用,真正发挥审计维护财政纪律、保护国家资产安全的作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