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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昭通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0 阅读:1742

——2010年11月11日在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陈明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基本情况和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云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规定》,市审计局对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主要审计了: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税收计划完成情况,2个县(区)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及税收征管情况,33个市直部门和单位(9个一级预算部门和24个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5条通乡公路工程(鲁甸县柳树闸至龙树、大关县洒渔大桥至悦乐、彝良县小草坝至牛街、威信县扎西至石坎及镇雄县塘房至以勒)和市人防指挥所、市地方税务局综合楼、市实验中学新校区、盐津二中和永善黄华中学特殊党费援建项目建设5个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跟踪审计了:11个县(区)校舍安全建设资金、昭彝公路、扩大内需资金和抗旱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了:11个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省审计厅授权,对巧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9年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联网审计;市人民政府安排,对市级重点民生资金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对8个市直部门和2个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09年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增强依法理财意识,较好地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全市上划中央“两税”比上年增长14.9%,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21.4%。同时,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教育、社保、卫生等民生领域及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的投入。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1.2亿元,比上年增长26%。各级财政部门继续创新、深化财政管理,各项改革有序推进:一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精细、科学、信息化进程;二是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三是“收支两条线”改革不断深化;四是切实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五是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

在做好200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的同时,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通知》(昭政办发〔2009〕118号)文件要求,认真整改去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组织检查组对11个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关于昭通市200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督促整改情况的报告》(昭审报〔2009〕65号)专题上报了市人民政府。

    审计情况表明,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还存在一些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二、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审计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3 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8 999万元,比上年增长21.7%;年终滚存结余35 176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 979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1 19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 31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09年市级财政收支保持了平稳运行,市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管理,超额完成了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收益结余990.7万元违规用于昭通师专新校区建设市级配套。

    2.未按规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提取市本级土地开发资金340.8万元。

   (二)审计市本级税收计划执行情况。

    2009年市级组织税收入库42 612.8万元,是年度计划数的110.5%,比上年增长29.9%,圆满完成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税收任务。但在税收征管中,由于受税收计划调控等因素影响,市本级存在部分税款跨年入库及重点工程税收征管不到位等情况。

    1.未及时征收税款282.4万元(华南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预收房款4 923.8万元,已按规定申报各项税款282.4万元,但市地方税务局未及时征收入库)。

    2.重点工程税收征管不到位。采用BT模式的工程项目由投资方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后由政府回购,截至审计时止政府尚未回购的项目有7个(其中:昭阳区5个,彝良县和威信县各1个),税款未征收入库;水富县2个工程项目由企业垫资建设,至审计时止未办理竣工决算,税款未征收入库,其中:四川宜宾县和水富县共同开发的大渔孔电站,税款由四川横江发电有限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后按比例划转水富县,至审计时止税款尚未划转。

   (三)审计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市审计局对33个市直部门和单位(9个一级预算部门和24个二级预算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直部门和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状况逐步好转,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规范,依法理财意识逐步加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少数部门和单位违规收费12万元(其中:市卫生监督所9.7万元、市妇幼保健院1.9万元、市煤炭工业局0.4万元)。

    2.少数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44.4万元(其中:市广电局135万元、市民政局81.4万元、市卫生局6万元、市一中5.8万元、市特殊教育学校3万元、市体育运动学校2.9万元、市实验中学2.5万元、市煤炭工业局7.8万元)。

    3.政府非税收入822.1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市第一中学396.5万元、市民政局111万元、市教育局23.1万元、市移民局18.5万元、市广电局29.1万元、市转播台29.5万元、市电视台195.3万元、市卫生监督所11.3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8万元)。

    4.昭通卫校虚列支出40万元。

    5.少数部门和单位财务管理薄弱。一是固定资产购置未通过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的增减未进行账务处理;二是债权、债务多年来未清理;三是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单位收支不实;四是违规使用现金。

    三、审计县级财政收支决算和税收征管情况

   (一)审计县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市审计局对彝良、鲁甸县人民政府2009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预算收入管理不严,非税收入3 753万元滞留在执收部门(其中:鲁甸县3 265万元,彝良县488万元)。

    2.鲁甸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违规收费9万元。

    3.彝良县挪用矿产资源补偿费189.6万元。

    4.鲁甸县经贸局将收取的采矿企业保证金和抵押金1 080万元借给县财政局、县交通局等单位。

    5.债权债务未得到及时清理。鲁甸县长期未清理债权债务  7 798万元,彝良县长期未清理债权债务7 223万元。

   (二)审计县级税收征管情况。

    全市审计机关对11个县(区)地税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税务机关缓征税款。审计抽查13户企业,应交未交各项税款1 493.6万元(其中:昭通恒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325万元、东源镇雄煤业有限公司280.2万元、鲁甸昆华化工有限公司266.8万元、昭阳区财产保险公司228.3万元、昭阳区兴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165万元,其余8户企业228.3万元)。

    2.代征代缴单位延压税款1 600万元。审计抽查39户代征代缴税款单位,有13户未按规定及时将代征代缴税款1 600万元缴库。

    3.少数房地产企业漏缴税款。审计抽查6户房地产企业,少计收入漏缴税款150.4万元(其中:威信天瑞房产开发公司61.6万元、水富县金江房地产经营公司和山然房地产经营公司59.1万元、镇雄县云南湘商房地产公司28.7万元、巧家明熠房地产公司1万元)。

    四、审计扩大内需及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情况

   (一)跟踪审计扩大内需资金情况。

    市审计局对全市2008至2009年度一至四批扩大内需专项资金进行了跟踪审计。2008至2009年上级安排全市扩大内需项目共 477个,计划投资254 105.9 万元。截止2010年7月31日,项目资金到位160 699.7万元,中央、省、市资金到位率为93.2%,县(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为86.6%。扩大内需项目已完工259个,占计划数的53.5%;在建项目218个,占计划数的46.5%;己完成投资159 853 万元,占计划数的62.9%。

    在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是:

    1.未及时拨付项目资金1 068万元(其中:鲁甸县1 011万元、彝良县57万元)。

    2.挤占挪用项目资金309.9万元(其中:鲁甸县301.5万元、市渔洞管理局5.5万元、昭阳区建设局2.9万元)。

    3.县(区)人民政府未足额配套项目资金8 036万元(其中:昭阳区6 888万元、鲁甸县36万元、镇雄县197万元、威信县915万元)。

    4.绥江县农业局将应补助给农户的沼气池建设项目资金320万元,通过花名册报账后转入经办人的个人银行卡支付。

    5.个别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超计划投资161.3万元(其中:鲁甸县116.8万元、巧家县44.5万元)。

    6.少数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绥江县卫生局用大额现金预付工程款57万元;少数项目费用支出依据不充分24万元(其中:昭阳区教育局11万元、区林业局3万元、区建设局5万元、区水利局3万元,市渔洞管理局2万元)。

    在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

    1.未经批准调整项目计划。昭阳区农业局将新建12个乡镇兽医站项目调整为新建3个乡镇兽医站和维修9个乡镇兽医站;昭鲁大型灌区鲁甸段原设计分水口12座调整为1座;盐津县牛寨乡卫生院将677㎡的建筑面积调整为348.2㎡;永善县环保局防渗项目工程调增面积8 900平方米、增加投资95.7万元,计划生育服务所综合业务用房投资项目调增面积1 307.4平方米、调增投资161.8万元。

    2.少数工程项目未公开招投标。昭阳区2008年度第一期和第二期廉租住房、绥江县大蓝池易地搬迁项目未公开招投标。

    3.个别已完工的工程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昭阳区布嘎乡布嘎村和守望乡的农村饮水厂和水井2009年已完工,但农户至今未用上自来水。

    4.少数工程项目报建程序不完备。昭通供电局实施的昭阳区扩大内需项目,永善县垃圾处理场、茂林中学学生宿舍、墨翰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绥江县会仪卫生院和威信县第二期廉租房建设等工程项目报建程序不完备。

    5.少数工程项目进度缓慢。2009年市民政局实施的“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威信县2009年第二批新廉租房建设项目、长安乡麻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永善县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兽医站实验业务用房项目、廉租房建设项目,镇雄县第二批廉租房项目,盐津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进度缓慢。

    6.少数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昭阳区杨马公路、守望中学、凤凰中学和教师廉租房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盐津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7.个别项目未严格执行采购合同。昭阳区在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实施中,由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水泥经销商签订的《水泥采购合同》,规定每户农户发放2吨水泥,但少数项目乡镇在水泥发放过程中未严格执行上述合同,存在农户未领足水泥的情况。

   (二)审计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情况。

    市审计局对5条农村通乡公路工程(鲁甸县柳树闸至龙树、大关县洒渔大桥至悦乐、彝良县小草坝至牛街、威信县扎西至石坎及镇雄县塘房至以勒)和市人防指挥所、市地方税务局综合楼、市实验中学新校区、盐津二中和永善黄华中学特殊党费援建项目建设5个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扩大内需资金用于昭阳区廉租房建设和昭阳区杨家街口至倒马坎农村公路工程进行了审计调查。经云南省审计厅的授权,对昭彝二级公路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市人防指挥所、市地方税务局综合楼、市实验中学新校区、盐津二中和永善黄华中学“5.12”地震特殊党费援建项目5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送审金额40 320万元,审定投资35 921.3万元。由于工程结算中存在多计和重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子目、高套结算单价等原因多计工程投资,审计核减投资4 398.7万元,审减率为10.9%(其中:市实验中学新校区送审金额32 730.5万元,核减投资4 035.1万元,审减率为12.3%)。

    五条农村通乡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送审投资16 175.5万元,审定投资15 861.7万元,审计核减投资313.8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实施主体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其中:彝良县小草坝至牛街、镇雄县塘房至以勒、威信县扎西至石坎的通乡公路未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审批;昭彝二级公路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未批复;少数在建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未按《招投标法》规定公开招标)。

     2.少数项目业务接待费超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以上(其中:市实验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达15.2%,威信县扎西至石坎公路工程项目达35%,彝良小草坝至牛街通乡油路工程达33%)。

    3.镇雄县挪用工程建设资金350万元。镇雄县交通局将塘房至以勒通乡油路工程建设资金借给镇雄县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300万元、县城西环公路建设指挥部50万元。

    4.个别部门未经批准调整项目(其中:市实验中学未经批准改变划拨土地的用途,将部分教学及办学必须配套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用于商品住宅及商铺建设;昭阳区交通局未经批准将昭阳至小龙洞乡通乡油路建设调整为火车站至小龙洞公路建设)。

    五、审计重点民生资金情况

    (一)新农合资金的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11个县(区)2009年度新农合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全市新农合工作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截止2010年7月底,少数县未成立新农合管理机构,部分县缺编严重;多数县从医疗机构借用人员,合管办管理人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二是部分乡镇合管办人少事多,对新农合资金监管不力。三是新农合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县新农合资金结余过大。四是部分合管办工作经费不到位。

    2.资金筹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向特殊人群收取参合资金。少数乡镇违规向民政救助对象和独生子女、两女结扎户收取参合资金。二是镇雄、盐津、永善、威信等县参合率不实。三是少数乡镇将应发放给农户的医疗救助和补助资金为无信息参合人员垫付参保资金(其中:永善县垫付63.2万元,威信县垫付9万元,盐津县垫付12.2万元。

    3.资金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镇雄、永善、盐津、威信等县的少数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分解处方套取新农合资金现象。二是少数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假病历或处方套取新农合资金。审计抽查发现:永善县莲峰镇黑寨村农民王吉文已死亡多年,但在2009年度仍有医疗费用报销;务基乡务基村卫生所曹钰雪等11人的处方属虚假处方;溪洛渡干河村卫生所248张处方属虚假处方。对镇雄芒部镇56户农户进行入户调查发现,庙河村卫生所和关口村卫生所存在虚报门诊231人次;对尖山乡田湾村10户参合农户调查,其中3户属虚假住院。威信县农民王静生在县人民医院无相关资料报销新农合资金;扎西卫生院二门诊以参合农民姜登静的名义套取新农合资金;扎西镇墨黑村农民王洪银外出打工未参加新农合,但2009年墨黑村卫生所列支王洪银门诊费用;双河乡双河村卫生所通过虚开处方和多收治疗费,套取新农合资金。三是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规收费和提高药价现象。四是少数未参合农民存在借证看病现象。

    4.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一是财务管理有待加强。个别乡镇合管办违规向定点医疗机构收费;少数基层干部收缴的参合资金未及时上缴专户;个别乡镇票据监管不力,收费票据缺号。二是《新农合医疗证》管理不规范。部分县《新农合医疗证》领发情况不清,存在村卫生室和村干部代保管《新农合医疗证》的现象。

   (二)跟踪审计抗旱救灾资金的情况。

    截止2010年6月末,全市共筹集抗旱救灾资金28 982.7万元,其中:上级拨入21 178万元,市级筹集1 904.7万元,县(区)筹集5 999万元。拨付各县(区)及市级相关部门21 247.4万元,市本级支出1 806.3万元,未拨付28.9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市水利局在抗旱经费中列支局机关电费4.5万元,盐津县水利局在抗旱救灾专项资金中列支燃油费1.5万元、轮胎费1.3万元。

    2.由于部分上级资金到位晚等原因,导致各县(区)抗旱救灾资金4 158.7 万元滞留在县级财政及主管部门和乡镇(其中:昭阳区229.7万元、鲁甸县157.7万元、巧家县1 104万元、大关县144.5万元、永善县275.9万元、绥江县838万元、镇雄县385万元、彝良县294.6万元、威信县338.1万元、水富县391.2万元)。

    3.所抽查的单位、乡镇均不同程度存在财务核算不及时、支出依据不充分和会计档案资料不完整等现象。

   (三)跟踪审计校舍安全资金情况。

    市审计局对11个县(区)2009至2010年8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全市列入2009至2010年规划拆除重建的D级危房60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77 357.6万元,项目资金到位57 380.6万元,累计完成投资38 258.8万元,开工建设59.9平方米,已完工19.3万平方米,在建40.6万平方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少数县配套资金不到位917万元(其中:巧家县312.4万元、盐津县310万元、彝良县294.6万元)。二是挤占挪用校安工程专项资金783.2万元(其中:大关县20.6万元、绥江县392.6万元、盐津县370万元)。三是绥江县财政未及时拨付上级专款500万元。四是巧家县超合同拨款39万元。五是巧家、水富、鲁甸、彝良、大关等县财务核算不规范。

    2.少数县存在未经批准调整项目计划,用校安工程建设资金1 863.3万元支付计划外校点建设(其中:巧家县500.2万元,盐津487.3万元,彝良县78万元,镇雄县797.8万元);永善县未经批准缩小建设规模6 169.6平方米。

    六、市级重点民生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民政局、文体局、计生委、移民局、广电局、卫生局等部门管理使用的重点民生资金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各部门均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完善制度建设,节约行政成本,注重资金效益。但个别部门还存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等问题。

    (一)个别项目资金长期闲置。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全市县(区)医院医疗救治能力建设资金及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经费1 034万元长期闲置。

    (二)个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市民政局2006年投入资金264万元用于军队物资供应站工程建设,因工程超预算,资金缺口大,工程尚未建成;昭通卫校40万元在职中医培训项目未实施。

    (三)少数单位项目经费预算管理不严。市卫生局2009年项目工作经费无预算拨款下属部门53.8万元,戒毒所虚报戒毒人员人数增大财政补助资金。

    七、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受市委组织部委托,2010年市审计局对鲁甸县人民政府县长保剑、彝良县人民政府县长石邦云、市广电局局长杜崇忠、市移民局局长何从龙、市民政局局长何升灿、市文体局局长李华章、市计生委主任龙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辅强、市一中校长何红斌共10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10名市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根据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提供资料,未发现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有违反民主决策程序和不廉洁等行为。

    八、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授权,市审计局对巧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9年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主要问题是:

    (一)未按规定的贷款科目登记贷款对象,未能真实反映涉农贷款和非农贷款规模。

    (二)违规实施抵押贷款,部分贷款抵押物不实,质押物未经相关机构进行评估,少数贷款业务未按借款申请及贷款审批意见要求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存在一定风险。

    (三)贷后检查工作不够完善,逾期贷款催收不力。

    (四)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93万元,少计利息收入16.6万元,少计所得税100万元,多提折旧53万元。

     上述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共查出各类问题金额47 428.5万元,其中:违规金额20 480.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6 947.6万元。市审计局已严格按照《审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并提出审计意见及建议。经审计处理,应收缴国库3 679.4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6 433.5万元,责成部门自行纠正32 603.1万元;基本建设投资竣工决算审计核减4 712.5万元;被相关部门行政问责3人,其中: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和撤销职务处理。同时,按照“边审计、边整改、边落实”的原则,在披露和查处问题的同时,注重督促被审单位整改落实,有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整改,少数问题正在整改中。

    九、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严格税收征管,加大依法治税力度。进一步健全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规范委托代征行为;严格执行房地产税收政策,完善涉税部门协作机制,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税收流失。

    (二)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少数县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市直部分二级预算单位坐收坐支非税收入,各级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严格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实施部门要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