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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融资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0 阅读:3534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作昭通市政府融资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融资平台建设

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财政收入规模小,历史建设欠账大。为较快改善昭通基础设施的落后状况,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进一步完善了投融资体制,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主体,先后成立了市国有资产担保有限公司、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政府融资平台,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建成了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交通、教育、市政、卫生、文化、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为有效缓解基础设施建设瓶颈、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加快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搭建政府融资平台。

市人民政府于1996年10月批准成立昭通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亿元,出资人为昭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司下设昭通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开投公司)、昭通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投公司)、昭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三个子公司。各公司批准成立时,制定了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均为政策性融资平台、政府性资金资本化运作实体。

市开投公司2008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1.8亿元,为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重大社会事业项目的投资主体;市交投公司2008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为全市地方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经营主体;市城投公司2006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1.5亿元,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建设、经营、管理、还贷主体。2008年8月市人民政府授权交由昭阳区人民政府经营,明确“三不变”,即公司名称不变、注册资产不变、向银行作出的承诺不变。

(二)加大融资力度。

公司成立后,政府多方增强公司信用额度,积极与金融部门联系,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截至2010年10月31日,市国资公司、市开投公司、市交投公司、市城投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农发行云南省分行、农发行昭通分行、建行昭通分行等签订30.19亿元贷款合同,实际到位贷款资金30.19亿元。其中:市国资公司融资9.2亿元,市开投公司融资6.99亿元,市交投公司融资4亿元贷款,市城投公司融资10亿元。纵向比,市级融资平台得到了较快发展;横向比,市级平台直接融资规模小,还有很多空间可拓展。

(三)大力支持公益性建设。

2004年至2010年,融资公司向银行的贷款30.19亿元,主要用于火车站连接线、环西路、威信至叙永公路、机场路建设、镇雄县至毕节二龙关公路、彝良蚂蟥沟至小河口公路、盐津至电流坡公路、雪灾应急贷款项目、火车站太平新区路网建设、水富县新区道路及管网工程建设、实验中学迁建、彝良县城至大关岔河油路建设、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建设、永善县城溪洛渡大道及民通路建设、洒渔大桥至大山包公路、镇雄凤翥至威信公路建设、巧家至蒙姑二级公路建设、昭通市中医院搬迁建设、昭通师专搬迁建设、盐津县柏杨坳至兴隆公路、水富县庙口至铜锣坝公路、盐津茶叶坳至绥江县城公路、镇雄县以勒至坡头公路、威信县江西湾至旧城公路、巧家哨口子至新店公路、永善溪洛渡至务基公路、永善县过境公路、渔洞水库灌区一期工程、威信县马蹄井至凤翥公路、鲁甸龙树至梭山公路、中小学危房改造建设、水富港项目、昭彝路项目、柿凤路项目、中心城市征地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北部新区太平一纵和箐门四纵建设等一大批项目建设。

(四)规范资金管理。

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昭通市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相关单位细化了责任,形成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的工作流程。为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缓解市级财政压力,按照“谁使用、谁偿还,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市政府对政府贷款债务实行分级承担,并进行了分解。市政府承担贷款70391.38万元,县区政府承担212008.62万元,项目单位承担19500万元。贷款承还情况:截至2010年8月31日,共归还贷款本金13760万元,贷款余额288140万元。(详见附表)

政府融资平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机制、企业主体”的运作模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国有投资公司投资主体、融资平台、经营实体的职能作用,着力推进融资、投资、代建三大业务,经过努力抓好各种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业务,公司投资收益不断增加,公司实力不断增强,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筹备发行公司债券。

随着国家各项支持企业债券发行政策措施的出台,企业债券市场发展迎来重要机遇期。为多渠道筹集我市二级公路建设资本金,市国资公司与太平洋证券公司合作发行企业债券,申请公开发行7年期7亿元的企业债券。经律师、券商、会计师、评级公司等多家中介机构的共同努力,已于今年10月将所有材料均按AA级债券要求顺利上报省发改委。经与券商、评级公司多次协商达成一致:通过设立补充偿债基金的方式以增加债券的信用。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在市财政局为本期债券设立“补充偿债基金”账户,省发改委已转报国家发改委,现正待国家发改委的评审。

(六)防范债务风险。

为进一步强化融资工作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政府要求,对全市所有政府融资平台进行了清理。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纪华任组长的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市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了《昭通市市本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也分别细化了工作实施方案。此次清理,主要是对融资平台2010年6月30日止的资产、债务以及经营情况进行核实,在此基础上,根据财政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作进一步规范。根据财政部和省对融资平台公司“有无稳定经营性收入、是否承担融资任务、是否承担建设运营任务、偿债资金来源于财政性资金的比例(不大于70%)”四项指标分析,我市大部分融资公司包括市级3家政府融资平台都有被清理处置的风险,因我市正处于基础设施大建设、经济社会大发展的关键时期,通过进一步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的整合和划转,市级3家公司全部为四类融资平台公司上报,可保留但要按照《公司法》、贷款新规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

(七)推进民间融资体系建设。

在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民间融资平台建设。一是维护公民资产权益,启动房屋抵押贷款登记和二级交易市场。2009年6月昭通市中心城市启用新版房屋权属证书发放以来,市人民政府完善了审批管理制度,抵押权登记、办理他项权证得到进一步规范,房屋估价、测绘中介市场按照法律法规进一步开放。对于全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 1993年房改后获得的个人住房,于今年1月启动了已购公有住房二级市场。二是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管理。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储备土地抵押行为,土地出让收益成为地方融资平台的重要担保与保证,政府储备土地抵押也直接作为政府融资平台。三是落实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激励措施,对涉农贷款增量进行配套奖励,市财政每年拨付奖励资金2000万元。四是逐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按照《昭通市解决金融服务缺失问题实施方案》,我市12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年内全部开业。

(八)存在的问题。

我市政府融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融资平台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根据国发〔2010〕19号和贷款新规精神,借款人要以自营现金流作为还款保证,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须落实到项目,加上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政府融资平台在今后的融资工作难度将更大,特别是公益性项目融资。二是银行贷款手续繁多,资金拨付程序复杂,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贷款项目在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成本控制等环节监管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五是偿贷机制不够完善,由于我市投融资公司经营起步较晚,偿债责任落实得还不够,有效的偿债制约机制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个别融资项目形成欠账,影响政府信誉。六是民间融资平台社会担保机构少,规模小,运作不规范,难以发挥融资担保作用;部份城镇居民、农民房产证照不全,交易不畅,税费流失;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待建立,中小企业财务核算有等规范,中小企业资产有待真实、客观和依法反映和认定;林权交易机构和主体机构不健全;新增固定资产证照办理不及时;有权评估机构少,收费不规范等。

(九)下步工作打算。

1.切实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的研究,认真学习研究中央、省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及投资重点,加强对金融市场分析和研究,筛选出一批符合国家资投向、符合我市长远发展需要的项目,提前储备好项目,为融资工作奠定基础。

2.增强公司实力和规范融资平台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贷款新规等规定,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将存量经营性资产、土地、矿产资源、路权、林权等划入公司,创办经济实体,增强公司融资能力。

3.严格政府贷款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政府贷款管理办法,规范贷款程序和原则,建立责、权、利相结合和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贷款的管理机制,实现政府贷款规范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搞好追踪问效,防止挤占、挪用、截留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协调力度。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协调联系,大胆创新投融资模式,进一步探索加强银政、银企合作的模式,努力破解建设资金的瓶颈制约。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做好相关项目贷款资料,充分发挥公司投资主体、融资平台、经营实体的职能作用,促进规划项目与融资服务的对接。

5.建立贷款风险控制机制。进一步加大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力度,以更明晰的产权制度,更完善的企业组织管理体系,防范贷款风险。

6.确保维护政府信用。切实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建立良性的融资偿还机制,健全政府信用贷款偿债机制,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由实际使用政府信用贷款的项目业主和主管部门负责筹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切实解决贷款偿还来源问题,确保维护政府信用。

7.完善财产性融资体系。以解决明馨花园、昭苑小区住房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问题为突破,带动公务员小区及房改房的产权办证工作。加大行政管理力度,深入推进二级市场管理。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逐步推进农民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工作,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作为资产,可用于抵押给金融部门,获取相应的贷款。建立市、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业项目贴息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区农民联保贷款等业务。

二、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改善全市信用环境

(一)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充分利用金融政策,切实为企业发展、为农民解困注入资金。

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系会议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09〕243号)文件精神,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市纳入企业基础信用数据库中的中小企业档案有1295户,其中有239户获得银行融资,融资金额累计达到6.65亿元。为80多万户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向50多万户农户颁发了信用证(贷款证),评定信用农户近32万户,建立了454个信用组和60个信用村镇;昭通作为第二批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的试点市,已全面开展了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工作。加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管理及应用工作,新办贷款卡144户;9月底,建立1295户企业基础信用数据库档案,贷款余额输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164.64亿元,累计发放72.76亿元;2010年年审企业户数为474户,年审率为111.8%。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再加上国内房地产过热、供需矛盾复杂,价格控制压力大等形势,经济运行面临极其复杂的环境。国有银行业实行股份改制,融资政策越来越紧,贷款审批越来越严,程序越来越复杂,手续越来越繁锁。但我市银行机构能够结合实际,尽最大努力给予我市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以支持。如:对中小企业因担保抵押不足的,采用个人流动资金贷款或信誉贷款的形式给予解决。对农村或农民采用反担保(农民用承包地抵押贷款、村委会向金融机构担保,农民再向村委会承诺、三户及以上联保)的形式融资。采用评定信用组、信用村的办法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准予使用小额贷款等。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市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在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力度等方面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目前,全市尚未制定相关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信用制度体系不健全,信用信息数据缺乏有效整合、利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有待完善,信用市场发育滞后,信用产品供需不足,社会信用意识有待增强。二是农村投融资体系薄弱。由于农村金融机构收缩、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等原因,农村金融仍然是我市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广大农村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全国正处在试点推进阶段,具体的办理办法在研究制定中。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不足。三是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担保机构规模过小,商业银行不予授信评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偿制度缺位,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差,政府补偿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担保条件过高,相当一部分企业无法达到担保要求,担保机构目前开展的业务主要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并要求担保企业具有反担保能力,提供反担保单位,落实资产的反抵押,导致担保的有效需求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

1.抓住机遇,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借鉴创新、加速推进的思路,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协调,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运作模式,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2.完善信用体系制度。尽快制定《昭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形成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3.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平台,信息充分有效共享。加强引导小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重视自身管理基础建设,切实加强法人治理结构、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力度,通过规范管理,为银行授信创造条件。

4.规范中介机构及其收费标准。维护企业合法资产,减轻企业的融资成本。

5.进一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地区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


附件:贷款项目使用情况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